拟订中医药事业发展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促进全省中医药科学研究、技术研发及中医药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和推广。参与制定中医药产业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和中医药的扶持政策并协同实施。组织实施中医药人才工作。推进中医药文化继承发展。组织开展中医药对外交流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