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晋卫中医药科技发〔2026〕2号 各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为深入推进中医药强省建设,全面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中医药振兴发展“十五五”规划》及省委、省政府有关决策部署,科学谋划“十五五”时期我省中医药高质量发展路径,省卫生健康委、省发展改革委制定了《山西省“十五五”中医药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山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6年10月28日 山西省“十五五”中医药发展规划 为深入推进中医药强省建设,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中医药工作的决策部署,明确“十五五”时期我省中医药振兴发展目标任务和重点措施,根据《中医药振兴发展“十五五”规划》《“健康山西2030”规划纲要》《山西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山西省“十五五”国民健康规划》,制定本规划。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医药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对山西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卫生与健康发展道路,实施健康优先发展战略。坚持中西医并重,强化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推动优质医疗资源扩容下沉和区域均衡布局。立足山西“北药宝库”的独特资源禀赋与深厚的三晋中医药文化底蕴,深入发掘和传承三晋中医药精华。紧扣建设中医药强省目标,坚持中医药事业与产业双轮驱动。把握新质生产力发展的时代契机,以科技创新、数智化转型、中西医协同为牵引,做大做强中医药“晋”字品牌。推动中医药全方位融入所有健康领域,加快推进中医药现代化、产业化,充分发挥中医药在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健康山西建设中的独特作用,为增进和维护全省人民健康、推动高质量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到2030年,覆盖全人群、全生命周期的中医药服务体系更加健全,中西医协同体系全面成型,重大疾病联合攻关取得突破性进展。中医药科研临床转化、院内制剂产业化转化效率显著跃升,高素质三晋中医药人才梯队逐步完备。中医药高质量发展政策体系进一步完善,中药产业规模化、标准化、品牌化水平显著提升,中医药大健康新业态蓬勃发展,中医药强省建设取得决定性进展,中医药在健康山西建设中的独特优势得到充分发挥。 二、建设高质量中医药服务体系 (一)优化中医药服务资源布局 健全以省级中医医疗服务高地建设为引领、各级各类中医医疗机构和其他医疗机构中医科室为骨干,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基础的中医药服务体系。支持省级中医医院打造中医药传承创新和特色服务高地。深化西苑医院山西医院国家中医区域医疗中心合作共建。持续推进省级中医区域医疗中心、中医特色重点医院建设,强化地市级中医医院综合服务效能。支持县级中医医院提标扩能,力争全部达到《县级中医医院医疗服务能力基本标准》。支持县级中医医院牵头组建或深度参与建设紧密型县域医共体,中医医院牵头组建的县域医共体与县级医疗集团享受同等政策。鼓励社会力量举办的中医医疗机构规范化、专科化、品牌化发展。 (二)实施医疗卫生强基工程中医药行动 发挥县级中医医院县域中医药服务龙头带动作用,实现每个县级中医医院至少建成2个中医特色优势专科和1个县域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中心,每个中心至少具备50项中医适宜技术推广能力。支持有条件的县级中医医院建设共享中药房。夯实省针灸医院省级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中心功能定位,统筹推进中医适宜技术在基层广泛应用。巩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中医馆建设成果,加强人员配备,力争中医类别执业(助理)医师占比达到20%以上。推进中医馆内涵建设和提档升级,不少于30%的中医馆达到服务能力提升建设标准。鼓励有条件的社区卫生服务站和村卫生室规范设置中医阁。积极创建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市(县)。持续做好对口帮扶、巡回医疗工作。 (三)强化重点领域中医药服务供给 发挥中医药在预防保健、慢病管理、康复、安宁疗护等方面的独特优势,探索为重点人群提供全过程中医药健康服务。加强中医医院老年病科、儿科建设,二级以上公立中医医院普遍设置老年病科。开展中医医院神志病(精神科)医师转岗培训。鼓励中医医院设置心理门诊、睡眠门诊。推动护理机构和安宁疗护机构加强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 三、提升中医药全生命周期健康服务能力 (一)提升中医临床诊疗能力 打造中医优势专科集群,建设一批“十五五”省级中医优势专科,组建20个左右省级中医优势专科联盟,到2030年,省级以上中医优势专科数量达到300个。发挥三晋医学传统诊疗优势,争创3—4个国家中医优势专科中心,分层级设置一批中医优势专科(专病)诊疗中心,提高服务效能,实现中医优势专科层层辐射、品牌化发展。健全中医质控体系,布局建设一批省级中医质控中心,推进中医质控工作向市、县延伸。推进中医医院卒中中心、重症医学科、感染性疾病科、急诊科建设。加强国家中医疫病防治基地和紧急医学救援基地建设。 (二)提升中医药防治康管全链条服务能力 深入实施健康中国山西行动中医药健康促进行动。支持医疗机构发展治未病服务,规范中医药特色健康管理中心设置。推进儿童青少年近视、肥胖、脊柱侧弯等中医药干预和眼健康、脑健康、骨健康、心理健康等中医药特色防治工作。深化基层中医药医防融合,推动中医药融入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支持将高血压、糖尿病、孕产妇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纳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落实康复护理扩容提升工程,拓展中医护理门诊服务领域,积极推广中医康复技术,构建覆盖全生命周期的中医康复、护理服务体系。 (三)提升中药药事能力 强化医疗机构中药药事服务,规范中药处方书写,强化处方点评,提升合理用药水平,推进中医医院中药房、煎药室智能化升级,优化中药饮片临方炮制、临方加工等服务,满足临床用药需要。加强医疗机构中医药制剂管理,支持临床疗效优、质量控制好、临床急需而市场没有供应的医疗机构中药制剂,按照有关规定在医联体内调剂使用。 四、推动中西医结合高质量发展 (一)健全中西医协同发展体系 实施综合医院中西医协同提质发展行动计划,将中西医协同发展机制和多学科诊疗体系纳入医院章程。创新完善妇幼中医药服务模式,以妇幼保健机构为主体,加强中医临床科室和中药房建设,配齐配强中医药人员。鼓励非中医类别医师系统学习中医药知识,打造复合型中西医结合诊疗团队。 (二)提升中西医结合诊疗能力 加强省级“旗舰”医院、科室建设,争创一批国家中西医协同“旗舰”项目,推动建立科室间、医院间和医联体内部中西医协作机制,辐射带动区域中西医结合水平整体提升。加强综合医院、专科医院、妇幼保健机构中医医疗质量管理,开展中医临床科室能力评估。实施重大疑难疾病中西医临床诊疗协作项目,推广中西医结合临床诊疗方案。贯彻落实非中医类别医师使用中医药技术方法政策,规范和提高临床救治能力。 五、建设高素质中医药人才队伍 (一)健全中医药人才培养模式 推动中医药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发展,完善中医药学科专业体系,协同推进学科专业课程教材改革。统筹做好中医医师规范化培训,坚持中医师承教育,加强中医药继续教育,鼓励开展远程继续教育。支持中医药职业教育,将中医药知识纳入中小学基础教育。推进“西医学习中医”教育,鼓励临床医学专业毕业生攻读中医专业学位,支持开展“西学中”人才培训。 (二)加强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 实施中医药特色人才培养工程,依托国家“岐黄工程”和“三晋英才计划”等人才项目,力争新增国医大师、全国名中医和岐黄学者,选树一批省级名中医,培养一批领军人才和青年拔尖人才。加强基层中医药人才供给,做好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培养等工作。持续开展中医类别全科医生转岗、中医全科和助理全科医生培训。推进国家中医药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和中医疫病防治骨干人才库项目、中药特色技术传承人培训项目、中医护理骨干培训等项目。培养中医药产业以及中医药国际化、标准化、信息化和数字化、文化传播、战略研究等相关领域复合型人才。 (三)完善中医药人才发展机制 落实用人自主权,畅通高等院校、医疗机构、科研院所和企业人才交流通道。推动中医药人员参与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支持地方实施“县管乡用”“乡聘村用”等人才使用模式,落实基层人员职称评审“定向评价、定向使用”等政策,引导人才向基层流动。建立健全符合中医药特点的人才评价体系,强化中医思维与临床能力。加强对优秀中医药人才和团队的宣传表彰力度。 六、推进中医药传承创新 (一)加强中医药基础研究及经典传承 强化三晋中医药基础研究,阐释中医原创理论在现代语境下的科学内涵。系统传承以王叔和、傅山、“三部六病”等为代表的独特三晋学术流派和学术思想,整理总结山西历代名家学术思想和名中医临床诊疗经验。深化中医药古籍保护和研究利用,构建山西中医名家古籍数据集,提升古籍智能化挖掘利用以及成果开放共享、服务临床的能力。加强对名老中医学术经验、老药工传统技艺等活态传承,支持中医学术流派发展。推进中药炮制技术传承基地规范化建设。支持省内中医药高质量科技期刊建设。 (二)完善中医药科技创新机制 开展有组织科研,发挥山西省中医药科技创新联盟作用。加强重大项目全过程考核。鼓励具备条件的企业与科研机构、高校、中医医院共同组建中医药科技创新联合体,发展高效强大的共性技术供给体系。建设一批区域中医药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中心,加快中医药科技成果转化与知识产权保护应用。加大中医药科技创新专项资金支持力度,创新项目资助方式。推动开展“新时代神农尝百草”行动。 (三)建设高层次科技平台 推动我省中医药创新平台提质。现有高水平科技平台对接融入全国重点实验室、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国家产业技术工程化中心等国家级科技创新平台体系,持续提升平台科研攻关能力。强化培育储备,积极争取第二批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中心、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实验室立项落地。依托有条件的公立中医医院,建设一批特色中药制剂中心。集中力量建设中医药新产品创制山西省实验室、中医药概念验证中心与成果转化中心、晋派针灸省级重点实验室等科研平台。 七、促进中医药产业和健康服务高质量发展 (一)加强中药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利用 加强濒危稀缺中药资源关键技术攻关。建设道地晋药良种繁育体系。推进中药材种质资源库建设,支持各地因地制宜建设种质资源保存圃。支持国家级和省级中药材良种繁育基地建设。加强中药资源数据库建设,强化信息分析、应用和预警。推动道地中药材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地理标志商标保护和运用工作。加强育种攻关,培育优良品种。 (二)提升中药材产业发展水平 持续优化全省道地药材生产格局,依托恒山、太行山、太岳山、吕梁山、晋南边山丘陵5大中药材生产优势区,打造特优中药材产业强县和产业集群。推进规范化标准化种植基地建设,培育一批高标准中药原料生产基地,提升产地初加工、关键技术和质量标准水平。推动医疗机构联动中药材种植园区,探索推行“定制药园”共建发展模式。制定中药材追溯系列标准规范。研究推进中药材战略储备体系建设。 (三)促进中药工业转型升级 深入实施制造业卓越质量工程,引导中药生产企业积极参与制造业企业质量管理能力评价。推动产地初加工与仓储物流升级,推进中药工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建设。加强技术集成和工艺创新,提升中药装备制造水平,加速中药生产工艺、流程的标准化、现代化。实施中医药事业产业协同发展工程,打造一批中医药事业和产业高质量发展的示范高地,加强中药领域科技成果转化和推广应用。加快数智化、绿色化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深化生产工艺智能化改造和绿色化工艺升级,建设一批中药数智化工厂、绿色工厂。鼓励企业加强与科研院所、医疗机构合作,开展医疗机构中药制剂转化、经典中成药二次开发、中药材传统非药用部位利用研究等协同攻关,推动一批中药创新药、经典名方复方制剂等新产品获批上市,培育中药大品种。 (四)壮大中医药健康服务新业态 持续推动中医药健康旅游发展,打造集中药材种植、中医医疗服务、中医药健康养老为一体的中医药健康旅游综合体。推动中医药健康咨询、养生保健、营养指导、食养药膳等活动,开发地方特色药食同源膳食、养生汤茶、滋补膏方等系列产品。鼓励中医医疗机构协同企业研发保健食品、化妆品等产品。引导中医药与体育融合,推广普及中医养生保健功法。 八、推动中医药文化繁荣发展 加强中医药文化研究阐释和创新性表达,深挖传承三晋中医药特色文化资源,加强中医药学术流派研究。深入开展中医药文化传播行动,面向不同群体打造中医药文化品牌活动,打造一批彰显山西地域特色的中医药文化交流展示平台。加强省级中医药博物馆建设,持续推进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建设。加大优质中医药科普内容供给,建设高水平中医药科普队伍。加强中医医院中医药文化建设。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推动中医药文化产业发展。 九、扩大中医药开放发展 (一)深化传统医药交流互鉴 主动对接“一带一路”建设,打造内陆地区中医药对外开放新高地。推动中医药从业人员和中药类产品海外准入。支持头针、新九针、腹针等一批我省原创技术开拓海外市场。鼓励中医药院校开展涉外校际交流合作,举办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机构),加强传统医药人才交流和能力提升。积极推动中医药服务贸易发展,拓展国际市场。 (二)提升中医药开放发展质效 加强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中医药合作,制定传统医药国际标准。依托多边机制和区域合作平台,探索建设中医药海外中心。加强中医药知识产权国际保护。深化“晋服全球”中医药品牌推广,鼓励各地面向国际市场需求打造“中医药+”新业态新模式,培育更具竞争力的中医药国际品牌。 十、加速中医药数智化赋能与标准化建设 (一)加强中医药数智赋能与全场景应用 加强中医药行业数据基础设施建设,建立中医药行业可信数据空间。以应用为导向,建立一批中医药人工智能高质量数据集。支持多模态大模型、扩展现实、柔性感知等人工智能前沿技术在中医辅助决策、病历质控、名老中医经验传承、中药新药研发、临床研究、诊疗装备与康复器具开发等领域的应用,拓展中医药人工智能应用新场景。加强智慧中医医院建设,推进数智中医药试点工作。推动基层应用中医智能辅助诊疗等技术。 (二)促进中医药标准化高质量发展 发挥中医药标准研究转化中心、应用推广基地的作用,推动中医药临床经验、科研成果等向标准转化,建立完善具有山西中医特色的标准体系,增加中医药重点领域急需、紧缺标准的供给。推动将中医药临床、科研中的最新成果固化为标准。深化中医药标准化理论、方法、技术研究,持续开展中医药标准研究推广基地建设。 十一、深化中医药领域改革 (一)健全医疗、医保、医药协同发展和治理机制 深化以公益性为导向的公立中医医院改革。探索建立符合中医药行业特点的公立中医医院薪酬制度和编制动态调整机制。围绕中医药自身特点探索优化临床疗效、科技创新、特色人才等评价机制。探索符合中医药特点的中成药、中药饮片采购政策,优化中药创新药临床应用的政策机制,引导实现优质优价。 (二)加强中医药法治与监督管理 加强中医医疗机构法治建设。强化中医医疗管理、医疗服务监督队伍、实训基地建设,推进跨部门综合监管,推动中医医疗机构数字化监管。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假劣中药饮片、中成药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医疗行风建设,强化中医药领域廉政建设,纠正行业不正之风。 十二、强化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坚持把党的领导贯穿到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和规划实施全过程,立足本地实际,卫健部门做好统筹协调工作,将中医药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要点统筹推进。完善各部门推进中医药事业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协同机制,共同推动规划实施和各项工作落实,促进规划目标顺利实现。各地市要切实强化县级中医医院建设,避免变相取消、合并县级中医医院。 (二)加强投入保障 不断完善中医药发展多元化投入机制,构建财政保障、金融赋能、社会参与的全方位、多层次中医药投入体系。持续优化资源配置,统筹用好中央、省级中医药发展专项资金,市、县两级要争取设立中医药发展专项资金,优化资金分配和绩效评价机制,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引导社会资本广泛参与中医药医疗、康养、科研、产业等领域发展。 (三)健全实施机制 科学制定规划任务部门分工方案和监测评估方案,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半年度动态监测,开展中期评估和总结评估,监督重大工程、重大项目、重大改革举措的执行情况,及时发现并解决实施中的重要问题,确保规划顺利实施。










晋卫中医药科技发〔2026〕2号
各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为深入推进中医药强省建设,全面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中医药振兴发展“十五五”规划》及省委、省政府有关决策部署,科学谋划“十五五”时期我省中医药高质量发展路径,省卫生健康委、省发展改革委制定了《山西省“十五五”中医药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山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6年10月28日
山西省“十五五”中医药发展规划
为深入推进中医药强省建设,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中医药工作的决策部署,明确“十五五”时期我省中医药振兴发展目标任务和重点措施,根据《中医药振兴发展“十五五”规划》《“健康山西2030”规划纲要》《山西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山西省“十五五”国民健康规划》,制定本规划。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医药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对山西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卫生与健康发展道路,实施健康优先发展战略。坚持中西医并重,强化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推动优质医疗资源扩容下沉和区域均衡布局。立足山西“北药宝库”的独特资源禀赋与深厚的三晋中医药文化底蕴,深入发掘和传承三晋中医药精华。紧扣建设中医药强省目标,坚持中医药事业与产业双轮驱动。把握新质生产力发展的时代契机,以科技创新、数智化转型、中西医协同为牵引,做大做强中医药“晋”字品牌。推动中医药全方位融入所有健康领域,加快推进中医药现代化、产业化,充分发挥中医药在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健康山西建设中的独特作用,为增进和维护全省人民健康、推动高质量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到2030年,覆盖全人群、全生命周期的中医药服务体系更加健全,中西医协同体系全面成型,重大疾病联合攻关取得突破性进展。中医药科研临床转化、院内制剂产业化转化效率显著跃升,高素质三晋中医药人才梯队逐步完备。中医药高质量发展政策体系进一步完善,中药产业规模化、标准化、品牌化水平显著提升,中医药大健康新业态蓬勃发展,中医药强省建设取得决定性进展,中医药在健康山西建设中的独特优势得到充分发挥。

二、建设高质量中医药服务体系
(一)优化中医药服务资源布局
健全以省级中医医疗服务高地建设为引领、各级各类中医医疗机构和其他医疗机构中医科室为骨干,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基础的中医药服务体系。支持省级中医医院打造中医药传承创新和特色服务高地。深化西苑医院山西医院国家中医区域医疗中心合作共建。持续推进省级中医区域医疗中心、中医特色重点医院建设,强化地市级中医医院综合服务效能。支持县级中医医院提标扩能,力争全部达到《县级中医医院医疗服务能力基本标准》。支持县级中医医院牵头组建或深度参与建设紧密型县域医共体,中医医院牵头组建的县域医共体与县级医疗集团享受同等政策。鼓励社会力量举办的中医医疗机构规范化、专科化、品牌化发展。
(二)实施医疗卫生强基工程中医药行动
发挥县级中医医院县域中医药服务龙头带动作用,实现每个县级中医医院至少建成2个中医特色优势专科和1个县域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中心,每个中心至少具备50项中医适宜技术推广能力。支持有条件的县级中医医院建设共享中药房。夯实省针灸医院省级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中心功能定位,统筹推进中医适宜技术在基层广泛应用。巩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中医馆建设成果,加强人员配备,力争中医类别执业(助理)医师占比达到20%以上。推进中医馆内涵建设和提档升级,不少于30%的中医馆达到服务能力提升建设标准。鼓励有条件的社区卫生服务站和村卫生室规范设置中医阁。积极创建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市(县)。持续做好对口帮扶、巡回医疗工作。
(三)强化重点领域中医药服务供给
发挥中医药在预防保健、慢病管理、康复、安宁疗护等方面的独特优势,探索为重点人群提供全过程中医药健康服务。加强中医医院老年病科、儿科建设,二级以上公立中医医院普遍设置老年病科。开展中医医院神志病(精神科)医师转岗培训。鼓励中医医院设置心理门诊、睡眠门诊。推动护理机构和安宁疗护机构加强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

三、提升中医药全生命周期健康服务能力
(一)提升中医临床诊疗能力
打造中医优势专科集群,建设一批“十五五”省级中医优势专科,组建20个左右省级中医优势专科联盟,到2030年,省级以上中医优势专科数量达到300个。发挥三晋医学传统诊疗优势,争创3—4个国家中医优势专科中心,分层级设置一批中医优势专科(专病)诊疗中心,提高服务效能,实现中医优势专科层层辐射、品牌化发展。健全中医质控体系,布局建设一批省级中医质控中心,推进中医质控工作向市、县延伸。推进中医医院卒中中心、重症医学科、感染性疾病科、急诊科建设。加强国家中医疫病防治基地和紧急医学救援基地建设。
(二)提升中医药防治康管全链条服务能力
深入实施健康中国山西行动中医药健康促进行动。支持医疗机构发展治未病服务,规范中医药特色健康管理中心设置。推进儿童青少年近视、肥胖、脊柱侧弯等中医药干预和眼健康、脑健康、骨健康、心理健康等中医药特色防治工作。深化基层中医药医防融合,推动中医药融入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支持将高血压、糖尿病、孕产妇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纳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落实康复护理扩容提升工程,拓展中医护理门诊服务领域,积极推广中医康复技术,构建覆盖全生命周期的中医康复、护理服务体系。
(三)提升中药药事能力
强化医疗机构中药药事服务,规范中药处方书写,强化处方点评,提升合理用药水平,推进中医医院中药房、煎药室智能化升级,优化中药饮片临方炮制、临方加工等服务,满足临床用药需要。加强医疗机构中医药制剂管理,支持临床疗效优、质量控制好、临床急需而市场没有供应的医疗机构中药制剂,按照有关规定在医联体内调剂使用。

四、推动中西医结合高质量发展
(一)健全中西医协同发展体系
实施综合医院中西医协同提质发展行动计划,将中西医协同发展机制和多学科诊疗体系纳入医院章程。创新完善妇幼中医药服务模式,以妇幼保健机构为主体,加强中医临床科室和中药房建设,配齐配强中医药人员。鼓励非中医类别医师系统学习中医药知识,打造复合型中西医结合诊疗团队。
(二)提升中西医结合诊疗能力
加强省级“旗舰”医院、科室建设,争创一批国家中西医协同“旗舰”项目,推动建立科室间、医院间和医联体内部中西医协作机制,辐射带动区域中西医结合水平整体提升。加强综合医院、专科医院、妇幼保健机构中医医疗质量管理,开展中医临床科室能力评估。实施重大疑难疾病中西医临床诊疗协作项目,推广中西医结合临床诊疗方案。贯彻落实非中医类别医师使用中医药技术方法政策,规范和提高临床救治能力。

五、建设高素质中医药人才队伍
(一)健全中医药人才培养模式
推动中医药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发展,完善中医药学科专业体系,协同推进学科专业课程教材改革。统筹做好中医医师规范化培训,坚持中医师承教育,加强中医药继续教育,鼓励开展远程继续教育。支持中医药职业教育,将中医药知识纳入中小学基础教育。推进“西医学习中医”教育,鼓励临床医学专业毕业生攻读中医专业学位,支持开展“西学中”人才培训。
(二)加强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
实施中医药特色人才培养工程,依托国家“岐黄工程”和“三晋英才计划”等人才项目,力争新增国医大师、全国名中医和岐黄学者,选树一批省级名中医,培养一批领军人才和青年拔尖人才。加强基层中医药人才供给,做好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培养等工作。持续开展中医类别全科医生转岗、中医全科和助理全科医生培训。推进国家中医药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和中医疫病防治骨干人才库项目、中药特色技术传承人培训项目、中医护理骨干培训等项目。培养中医药产业以及中医药国际化、标准化、信息化和数字化、文化传播、战略研究等相关领域复合型人才。
(三)完善中医药人才发展机制
落实用人自主权,畅通高等院校、医疗机构、科研院所和企业人才交流通道。推动中医药人员参与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支持地方实施“县管乡用”“乡聘村用”等人才使用模式,落实基层人员职称评审“定向评价、定向使用”等政策,引导人才向基层流动。建立健全符合中医药特点的人才评价体系,强化中医思维与临床能力。加强对优秀中医药人才和团队的宣传表彰力度。

六、推进中医药传承创新
(一)加强中医药基础研究及经典传承
强化三晋中医药基础研究,阐释中医原创理论在现代语境下的科学内涵。系统传承以王叔和、傅山、“三部六病”等为代表的独特三晋学术流派和学术思想,整理总结山西历代名家学术思想和名中医临床诊疗经验。深化中医药古籍保护和研究利用,构建山西中医名家古籍数据集,提升古籍智能化挖掘利用以及成果开放共享、服务临床的能力。加强对名老中医学术经验、老药工传统技艺等活态传承,支持中医学术流派发展。推进中药炮制技术传承基地规范化建设。支持省内中医药高质量科技期刊建设。
(二)完善中医药科技创新机制
开展有组织科研,发挥山西省中医药科技创新联盟作用。加强重大项目全过程考核。鼓励具备条件的企业与科研机构、高校、中医医院共同组建中医药科技创新联合体,发展高效强大的共性技术供给体系。建设一批区域中医药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中心,加快中医药科技成果转化与知识产权保护应用。加大中医药科技创新专项资金支持力度,创新项目资助方式。推动开展“新时代神农尝百草”行动。
(三)建设高层次科技平台
推动我省中医药创新平台提质。现有高水平科技平台对接融入全国重点实验室、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国家产业技术工程化中心等国家级科技创新平台体系,持续提升平台科研攻关能力。强化培育储备,积极争取第二批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中心、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实验室立项落地。依托有条件的公立中医医院,建设一批特色中药制剂中心。集中力量建设中医药新产品创制山西省实验室、中医药概念验证中心与成果转化中心、晋派针灸省级重点实验室等科研平台。

七、促进中医药产业和健康服务高质量发展
(一)加强中药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利用
加强濒危稀缺中药资源关键技术攻关。建设道地晋药良种繁育体系。推进中药材种质资源库建设,支持各地因地制宜建设种质资源保存圃。支持国家级和省级中药材良种繁育基地建设。加强中药资源数据库建设,强化信息分析、应用和预警。推动道地中药材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地理标志商标保护和运用工作。加强育种攻关,培育优良品种。
(二)提升中药材产业发展水平
持续优化全省道地药材生产格局,依托恒山、太行山、太岳山、吕梁山、晋南边山丘陵5大中药材生产优势区,打造特优中药材产业强县和产业集群。推进规范化标准化种植基地建设,培育一批高标准中药原料生产基地,提升产地初加工、关键技术和质量标准水平。推动医疗机构联动中药材种植园区,探索推行“定制药园”共建发展模式。制定中药材追溯系列标准规范。研究推进中药材战略储备体系建设。
(三)促进中药工业转型升级
深入实施制造业卓越质量工程,引导中药生产企业积极参与制造业企业质量管理能力评价。推动产地初加工与仓储物流升级,推进中药工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建设。加强技术集成和工艺创新,提升中药装备制造水平,加速中药生产工艺、流程的标准化、现代化。实施中医药事业产业协同发展工程,打造一批中医药事业和产业高质量发展的示范高地,加强中药领域科技成果转化和推广应用。加快数智化、绿色化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深化生产工艺智能化改造和绿色化工艺升级,建设一批中药数智化工厂、绿色工厂。鼓励企业加强与科研院所、医疗机构合作,开展医疗机构中药制剂转化、经典中成药二次开发、中药材传统非药用部位利用研究等协同攻关,推动一批中药创新药、经典名方复方制剂等新产品获批上市,培育中药大品种。
(四)壮大中医药健康服务新业态
持续推动中医药健康旅游发展,打造集中药材种植、中医医疗服务、中医药健康养老为一体的中医药健康旅游综合体。推动中医药健康咨询、养生保健、营养指导、食养药膳等活动,开发地方特色药食同源膳食、养生汤茶、滋补膏方等系列产品。鼓励中医医疗机构协同企业研发保健食品、化妆品等产品。引导中医药与体育融合,推广普及中医养生保健功法。

八、推动中医药文化繁荣发展
加强中医药文化研究阐释和创新性表达,深挖传承三晋中医药特色文化资源,加强中医药学术流派研究。深入开展中医药文化传播行动,面向不同群体打造中医药文化品牌活动,打造一批彰显山西地域特色的中医药文化交流展示平台。加强省级中医药博物馆建设,持续推进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建设。加大优质中医药科普内容供给,建设高水平中医药科普队伍。加强中医医院中医药文化建设。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推动中医药文化产业发展。

九、扩大中医药开放发展
(一)深化传统医药交流互鉴
主动对接“一带一路”建设,打造内陆地区中医药对外开放新高地。推动中医药从业人员和中药类产品海外准入。支持头针、新九针、腹针等一批我省原创技术开拓海外市场。鼓励中医药院校开展涉外校际交流合作,举办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机构),加强传统医药人才交流和能力提升。积极推动中医药服务贸易发展,拓展国际市场。
(二)提升中医药开放发展质效
加强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中医药合作,制定传统医药国际标准。依托多边机制和区域合作平台,探索建设中医药海外中心。加强中医药知识产权国际保护。深化“晋服全球”中医药品牌推广,鼓励各地面向国际市场需求打造“中医药+”新业态新模式,培育更具竞争力的中医药国际品牌。

十、加速中医药数智化赋能与标准化建设
(一)加强中医药数智赋能与全场景应用
加强中医药行业数据基础设施建设,建立中医药行业可信数据空间。以应用为导向,建立一批中医药人工智能高质量数据集。支持多模态大模型、扩展现实、柔性感知等人工智能前沿技术在中医辅助决策、病历质控、名老中医经验传承、中药新药研发、临床研究、诊疗装备与康复器具开发等领域的应用,拓展中医药人工智能应用新场景。加强智慧中医医院建设,推进数智中医药试点工作。推动基层应用中医智能辅助诊疗等技术。
(二)促进中医药标准化高质量发展
发挥中医药标准研究转化中心、应用推广基地的作用,推动中医药临床经验、科研成果等向标准转化,建立完善具有山西中医特色的标准体系,增加中医药重点领域急需、紧缺标准的供给。推动将中医药临床、科研中的最新成果固化为标准。深化中医药标准化理论、方法、技术研究,持续开展中医药标准研究推广基地建设。

十一、深化中医药领域改革
(一)健全医疗、医保、医药协同发展和治理机制
深化以公益性为导向的公立中医医院改革。探索建立符合中医药行业特点的公立中医医院薪酬制度和编制动态调整机制。围绕中医药自身特点探索优化临床疗效、科技创新、特色人才等评价机制。探索符合中医药特点的中成药、中药饮片采购政策,优化中药创新药临床应用的政策机制,引导实现优质优价。
(二)加强中医药法治与监督管理
加强中医医疗机构法治建设。强化中医医疗管理、医疗服务监督队伍、实训基地建设,推进跨部门综合监管,推动中医医疗机构数字化监管。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假劣中药饮片、中成药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医疗行风建设,强化中医药领域廉政建设,纠正行业不正之风。

十二、强化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坚持把党的领导贯穿到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和规划实施全过程,立足本地实际,卫健部门做好统筹协调工作,将中医药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要点统筹推进。完善各部门推进中医药事业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协同机制,共同推动规划实施和各项工作落实,促进规划目标顺利实现。各地市要切实强化县级中医医院建设,避免变相取消、合并县级中医医院。
(二)加强投入保障
不断完善中医药发展多元化投入机制,构建财政保障、金融赋能、社会参与的全方位、多层次中医药投入体系。持续优化资源配置,统筹用好中央、省级中医药发展专项资金,市、县两级要争取设立中医药发展专项资金,优化资金分配和绩效评价机制,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引导社会资本广泛参与中医药医疗、康养、科研、产业等领域发展。
(三)健全实施机制
科学制定规划任务部门分工方案和监测评估方案,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半年度动态监测,开展中期评估和总结评估,监督重大工程、重大项目、重大改革举措的执行情况,及时发现并解决实施中的重要问题,确保规划顺利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