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晋卫医规〔2026〕2号 各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委直相关单位,委直委管各医疗机构: 为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执业行为,强化依法执业意识,结合相关政策规定的更新、完善,省卫生健康委对《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办法(试行)》(晋卫医发〔2015〕30号)进行了修订,形成《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办法(2026年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山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6年3月25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晋卫医规〔2026〕2号
各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委直相关单位,委直委管各医疗机构:
为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执业行为,强化依法执业意识,结合相关政策规定的更新、完善,省卫生健康委对《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办法(试行)》(晋卫医发〔2015〕30号)进行了修订,形成《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办法(2026年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山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6年3月25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