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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卫生计生委医政医管处关于开展2016年医疗美容主诊医师培训考核报名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6-03-02 17:27   发布人:   文章来源:

晋卫医便函〔2016〕28号

各市卫生计生委、委直委管医疗机构:

为加强医疗美容主诊医师培训考核工作,我委下发了《山西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开展医疗美容主诊医师培训考核有关事宜的通知》(晋卫办医发〔2015〕36号),现将2016年报名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培训组织及承办单位

山西省卫生计生委医政医管处组织,山西省卫生考试中心承办。

二、报名条件

1、具有执业医师资格,并经我省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注册。

2、具有从事相关临床学科工作经历。其中,负责实施美容外科项目的执业医师应具有6年以上从事美容外科或整形外科等相关专业临床工作经历;负责实施美容牙科项目的执业医师应具有5年以上从事美容牙科或口腔科专业临床工作经历;负责实施美容中医科和美容皮肤科项目的执业医师应分别具有3年以上从事中医专业和皮肤专业临床工作经历。

3、有20份以上病例资料,从事医疗美容专业工作以来未发生二级以上负主要责任医疗事故。

三、培训考核程序

1、2016年3月10-11日向山西省卫生考试中心提交《山西省医疗美容主诊医师培训考核申请表》及相关报名材料。

2、2016年3月14日上午到山西省卫生考试中心报到。

3、2016年3月14日下午至20日参加培训。

4、2016年3月20日下午组织考核。

地址:太原市长风街7号太原市人口大厦1513房间(原山西省计划生育委员会)。

联系人:省卫生考试中心 胡崇芳,0351-7596322

省卫生计生委医政医管处 魏来,0351-3580405。

 



                        山西省卫生计生委医政医管处

                           2016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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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卫生计生委医政医管处关于开展2016年医疗美容主诊医师培训考核报名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6-03-02 17:27:46   作者:本站编辑   来源:  

晋卫医便函〔2016〕28号

各市卫生计生委、委直委管医疗机构:

为加强医疗美容主诊医师培训考核工作,我委下发了《山西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开展医疗美容主诊医师培训考核有关事宜的通知》(晋卫办医发〔2015〕36号),现将2016年报名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培训组织及承办单位

山西省卫生计生委医政医管处组织,山西省卫生考试中心承办。

二、报名条件

1、具有执业医师资格,并经我省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注册。

2、具有从事相关临床学科工作经历。其中,负责实施美容外科项目的执业医师应具有6年以上从事美容外科或整形外科等相关专业临床工作经历;负责实施美容牙科项目的执业医师应具有5年以上从事美容牙科或口腔科专业临床工作经历;负责实施美容中医科和美容皮肤科项目的执业医师应分别具有3年以上从事中医专业和皮肤专业临床工作经历。

3、有20份以上病例资料,从事医疗美容专业工作以来未发生二级以上负主要责任医疗事故。

三、培训考核程序

1、2016年3月10-11日向山西省卫生考试中心提交《山西省医疗美容主诊医师培训考核申请表》及相关报名材料。

2、2016年3月14日上午到山西省卫生考试中心报到。

3、2016年3月14日下午至20日参加培训。

4、2016年3月20日下午组织考核。

地址:太原市长风街7号太原市人口大厦1513房间(原山西省计划生育委员会)。

联系人:省卫生考试中心 胡崇芳,0351-7596322

省卫生计生委医政医管处 魏来,0351-3580405。

 



                        山西省卫生计生委医政医管处

                           2016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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