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晋卫办医发〔2015〕13号 各市卫生计生委(卫生局)、委直委管医院: 为推动我省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在广泛征求三级医院和县级医院意愿的基础上,结合我省医疗联合体建设工作,对“万名医师支援农村卫生工程”(针对贫困县)和“城市三级医院对口支援县级医院”两个项目的对口支援关系进行调整(见附件)。为做好各项对口支援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支援医院要加强以人才技术重点专科为核心的能力建设,为受援医院“解决一项医疗急需,突破一个薄弱环节,带出一支技术团队,新增一个服务项目”,通过对口支援,加强县医院的临床专科服务能力,推广适宜县医院开展的医疗技术,显著提高县域内常见病多发病部分危急重症和疑难复杂疾病的诊疗能力;加快推进县医院人才培养;提高县医院医疗质量和安全管理水平,提升其综合服务能力;力争使县域内就诊率提高到90%左右,基本实现大病不出县。 二、2015年“县级医院骨干医师培训”(方案见《关于做好2014年度县级医院骨干医师培训项目的通知》(晋卫办医发〔2015〕7号))、“万名医师支援农村卫生工程”和“城市三级医院对口支援县级医院”项目的起止时间为2015年4月15日—2016年4月14日,请各有关医院及时登陆“县级医院骨干医师培训信息管理系统”(http://116.213.142.203:8080)和“城乡医院对口支援信息管理系统”(http://116.213.142. 203/account/logon),按要求填报人员信息和工作信息。 三、请各三级医院确定长期派驻到受援县医院的人员数量,并在4月5日前将派驻人员名单报我委医政医管处和中医局。 联系人:冀晓鹏 赵红娟 电 话:0351—3580457 3580330
附件:城乡医院对口支援工作关系
山西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 2015年4月2日
晋卫办医发〔2015〕13号
各市卫生计生委(卫生局)、委直委管医院:
为推动我省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在广泛征求三级医院和县级医院意愿的基础上,结合我省医疗联合体建设工作,对“万名医师支援农村卫生工程”(针对贫困县)和“城市三级医院对口支援县级医院”两个项目的对口支援关系进行调整(见附件)。为做好各项对口支援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支援医院要加强以人才技术重点专科为核心的能力建设,为受援医院“解决一项医疗急需,突破一个薄弱环节,带出一支技术团队,新增一个服务项目”,通过对口支援,加强县医院的临床专科服务能力,推广适宜县医院开展的医疗技术,显著提高县域内常见病多发病部分危急重症和疑难复杂疾病的诊疗能力;加快推进县医院人才培养;提高县医院医疗质量和安全管理水平,提升其综合服务能力;力争使县域内就诊率提高到90%左右,基本实现大病不出县。
二、2015年“县级医院骨干医师培训”(方案见《关于做好2014年度县级医院骨干医师培训项目的通知》(晋卫办医发〔2015〕7号))、“万名医师支援农村卫生工程”和“城市三级医院对口支援县级医院”项目的起止时间为2015年4月15日—2016年4月14日,请各有关医院及时登陆“县级医院骨干医师培训信息管理系统”(http://116.213.142.203:8080)和“城乡医院对口支援信息管理系统”(http://116.213.142.
203/account/logon),按要求填报人员信息和工作信息。
三、请各三级医院确定长期派驻到受援县医院的人员数量,并在4月5日前将派驻人员名单报我委医政医管处和中医局。
联系人:冀晓鹏 赵红娟
电 话:0351—3580457 3580330
附件:城乡医院对口支援工作关系
山西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
2015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