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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山西省卫生计生委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16-03-02 10:54   发布人:   文章来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和《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关于做好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和统计报送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委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和统计报送工作情况统计报告如下本报告数据期限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

一、 概述

    (一)制度机制建设情况

为不断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印发了关于卫生计生领域信息公开责任分解方案,提出凡属于涉及公共利益、公众利益、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都要主动公开。《山西省卫生厅信息公开目录编制规范》的基础上,对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扩大细化,拟定了医院、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等9类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公开目录,增加了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信息公开目录血站信息公开目录健康教育机构信息公开目录。严格按照《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试行)》,加强和规范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定了《省卫生计生委政府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规定明确公文公开属性界定流程。结合委门户网站改版,正在对原有的规章制度进行修订完善,具体包括:山西省卫生计生委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办法、信息公开指南、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文书样本目录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制度、信息公开社会评议制度、信息发布和政策解读工作暂行规定、网民留言办理工作办法等一系列规章制度,进一步规范卫生计生信息公开工作

在依申请公开促进依法行政工作方面,印发了《山西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全面加强卫生计生法治建设的实施意见》,对包括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内的依法行政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各处室在办理依申请公开工作时,除按照法定时限依法答复外,还及时梳理查找发现的问题,积极进行整改。

规范性文件清理情况

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实施意见》(晋政发〔2015〕4号),我委2000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期间,由本委机关(包括原省卫生厅、省人口计生委)制发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清理结果为: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89件,暂予保留、待下一步修改后重新发布的规范性文件10件,废止或停止执行的规范性文件38件,并报省政府法制办备案

(三)经验做法

为深入推进“阳光行使权力”工作,印发了政务办事公开制度,将卫生计生委机关面向社会公众办理的所有事项通过委门户网站、政务大厅、触摸屏、印刷纸质手册、悬挂台签牌匾等方式向社会公开。政务办事公开内容包括了办理事项的内容、职责、依据、程序、时限、结果、办公地点、便民服务电话、需要提交的申请材料、收费依据及收费标准等。对政务办事公开信息提供不全、不及时或与实际办事要求不一致的被办事人员投诉或被检查未履行上述职责,明确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促进医院科学管理、构建和谐医患关系,研发了“山西省医疗机构服务能力评估系统”,及时收集和分析反映医疗质量、医院效率和合理诊疗的数据信息,客观分析、评估医院管理工作。通过门户网站《健康生活报》等报纸、电视等多种媒介向社会公开,接受群众的监督。经第三方调查机构对委直属16所医院患者满意度调查显示,患者满意度处于较高水平。

  为加强对全省医疗机构监督管理,增强依法执业意识,提高医疗机构依法执业信息透明度,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医疗机构卫生监督信息公示制度工作的通知》(晋卫监督〔2014〕8号明确小型医疗机构(执业人员10人以下,含10人的乡镇卫生院、门诊部、个体诊所、村卫生室、企事业单位医务室和社区卫生服务站等),必须公布从事医疗服务的专业技术人员姓名和照片,受到群众好评。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积极参与省卫生计生委门户网站全面改版工作,以门户网站为平台,对领导活动和重会议活动进行了及时报道和更新,并对重大政策信息进行长期置顶宣传。截至12月底,主动公开信息700余条,同时,还对信息报送及采用情况进行了通报。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回应社会关切提升政府公信力的实施意见》和全省卫生计生宣传工作方案要求,分别在人民网、新浪网开通了“健康山西”和“健康山西V”政务微博,并入驻“@山西发布”政务微博大厅,在新浪网和人民网发布100余条微博,人民网粉丝超过7.2万人。

此外,我委还办公楼电子显示屏和楼层电视墙及时进行更新和维护制作了5大类相应的信息模板,滚动播放政府信息公开主要内容、计划生育办事程序、服务事项等信息2015年共播放宣传短片和宣传标语等150余条持续开展“阳光计生行动”,办好“12320”卫生计生服务热线,畅通群众诉求渠道。积极协调新闻媒体,利用《健康生活报》、《山西卫生计生》、《山西卫生计生年鉴》等报刊,及时发布卫生计生信息。

三、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2015年我委按照《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实施方案》要求,不断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加快完善工作机制,及时公开相关信息,紧紧围绕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以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为导向,积极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行政权力清单公开情况

按照省委省政府的部署,我委认真推行权力清单制度和责任清单制度,成立了由党政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领导组,印发了工作方案,组织省本级并指导市、县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开展推行权力清单制度和责任清单制度工作。目前,我委权力清单(115项)、责任清单(115项)、行政职权运行流程图(43项)和廉政风险防控图(43项)以及相关问责依据均已编制完成并按照要求在委机关门户网站上公布。此项工作受到省政府办公厅通报表扬(晋政办函〔2015〕113号)。

(二)财政资金信息公开情况

根据省财政厅《省级部门预决算公开工作规程(试行)》通知要求,2月13日在委门户网站公开省卫生计生委2015年度预算收支总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基本支出经济科目表2015年“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统计表;9月25日公开了原省卫生厅、原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4年部门收支决算总表、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表、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经济科目表及部门“三公”经费决算表。

    (三)公共服务信息公开情况(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

1.参合情况

新农合参合情况数据分阶段向社会公开,并以比对完成后的最终结果为准进行官方发布。2015年山西省新农合参合率达到99.2%筹资标准提高到470元(个人缴费90元,财政补助380元),比上年提高了80元。

    2.保障水平

(1)新农合保障水平稳步提高。门诊补偿比例达到60%以上,补偿封顶线达到100—500元;住院补偿封顶线达到或超过15万元,大病保险补充报销高达40万元。纳入门诊报销的慢性病超过35种,年最高可补偿1万元。统筹区域新农合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保持在77%左右,参合农民受益水平稳步提高。

(2)24类重大疾病新农合补偿比例达到70%。新农合保障的重大疾病增加至24种,实行定点医院救治、按病种限额付费,补偿比例保持在70%。根据患者就医需求在严格考核的基础上新增了4所重大疾病定点救治医院。2015年1-9月份省级重大疾病定点医院共收治各类重大疾病患者1303例,新农合共垫付医疗费用 2301.82万元。2015年1-9月份共救治儿童先天性心脏病222例,医疗总费用为764.73万元,新农合垫付535.76万元。

(3)省级医院就医即时结算工作顺利开展。按照全省卫生计生工作会议关于新农合省级医院就医即时结算的工作要求,在认真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51日起,首批选择太原、晋中、吕梁、大同、朔州、运城、临汾7个市和山西大医院、省人民医院、山医大一院、山医大二院等10所省级医院启动参合农民住院费用即时结算。10月,新农合省级即时结算已经实现我省所有11个市115个区县两千多万参合群众全覆盖。全省参合农民在这10所省级医院入院就医,出院时只需支付个人负担部分,新农合基金补偿部分由省级医院直接垫付减免,医院垫付款与省新农合管理中心定期结算。

新农合全省基金收支和结余情况需要经过政府年终基金决算后向外界公布,在此之前数据无法公布。新农合基金中无“收益”项。

3.新农合药品和诊疗目录发布情况

新农合基本目录包括药品目录和诊疗目录,辅助器具目录不在新农合补偿范围之内。两类目录根据阶段性需要和实际情况进行调整,目前已将两大目录以字典的形式嵌入新农合各级信息平台,并通过文件形式和手册形式向各级医疗机构和群众发布。

(1)新农合基本医疗药品目录发布情况 

山西省卫生厅关于印发《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本药物目录》的通知(晋卫农卫﹝2008﹞6号);

山西省卫生厅关于印发《山西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药品目录(2011版)》的通知(晋卫农﹝2011﹞1号);

山西省卫生厅关于将部分医疗机构制剂纳入新农合报销药品范围的通知(晋卫农201220号);

    (2)新农合基本医疗诊疗项目发布情况

    山西省卫生厅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管理暂行办法(晋卫200855号);

4.新农合门户网站信息公开情况

药品目录和诊疗目录的文件内容及附件目录均采用文件和手册的形式向外公布,目前鉴于“山西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信息网”的建成投入使用,正在计划通过网络发布的形式向外公告。现阶段已经通过网站向外公告的内容包括:

(1)2014、2015年度每月、季度、年度的省级定点医疗机构服务信息公示表;

(2)全省所有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目录及查询;

(3)新增重大疾病定点医院;

(4)各市、县(区)新农合经办机构信息和业务动态;

(5)新农合各类政策文件发布以及政策解读和知识问答;

(6)公开投诉举报电话以及受理网络投诉;

    (四)医疗卫生领域信息公开情况

为进一步提高医疗服务透明度,2015年我委积极推进全省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信息公开工作。公开了服务费用信息、服务效能信息和典型病种信息3类共11项医疗服务信息,包括了出院患者平均医疗费用、门(急)诊均次医疗费用、基药目录品种使用金额比例;出院人次、平均住院日、日均门(急)诊人次、病床周转次数、病床使用率;急性阑尾炎、胆囊结石伴慢性胆囊炎、高血压Ⅱ期等的平均住院日和平均医疗费用。

2015年,我省无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

2015年,我委认真落实《传染病防治法》要求,定期公布传染病疫情信息。实行传染病疫情信息按月公布制度,每月对全省法定传染病疫情信息进行整理分析,形成疫情信息报告,每月10日前在委门户网站上向社会公布,公开内容包括了甲乙类传染病发病数死亡病例数及病种和各类发病数占比情况。

按照《山西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卫生计生领域信息公开责任分解方案的通知》要求,对委机关处室和委直属各单位卫生计生领域和医疗卫生服务领域信息公开进行责任明确和任务细化。面向社会公开医疗服务、价格收费、政策法规、政风行风等11大类信息,具体包括:居民健康水平、疾病谱变化等统计数据和统计分析,执业登记、诊疗技术准入许可、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许可等医院概况类;院内交通、周边交通、应急避难等医院环境类;医德医风建设、社会捐赠使用、医院服务投诉方式等行风建设类;预约挂号方式、住院服务流程、特殊人群优先措施等医疗服务类;院内、院外妇幼保健管理等妇幼保健管理类;特殊诊疗服务流程、医疗事故争议的处理程序、病历复制服务等服务告知类;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医用耗材价格、医疗服务收费变化等服务价格及收费类;实验室、技术人员资质等基本信息类;传染病防治法律、法规、规划及技术方案等政策法规类;传染病疫情报告和管理、传染病传播因素监测、传染病流行病学调查等工作信息类;所承担的政府委托公共服务、为社会提供的技术服务、服务监督方式等技术服务类;计划生育证件办理、奖励扶助、技术服务、家庭发展、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及有关政策法规等信息的公开工作。

(五)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公开情况

按照《山西省卫生监督公示栏实施方案》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医疗机构卫生监督信息公示制度工作的通知》要求,把对医疗机构监督检查的情况,作为重要内容及时公示,加大对群众举报案件和医疗机构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提高公示制度的效率,保障人民群众监督权、知情权和就医安全除依法需要保护的涉及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案件外,对适用一般程序查办的行政处罚案件,主动公开了案件名称、被处罚者姓名或名称,以及主要违法事实和处罚种类、依据、结果等。2015年,查处取缔“黑诊所”、游医摊点等无证行医案件1044件,没收非法所得11.74万余元,罚款133万余元;查处医疗机构各类违法违规案件3054件,罚款396万余元。其中,查处医疗卫生类案件2460件、传染病防治类案件503件、放射卫生类案件85件、采供血机构违法违规案件5件,移送公安机关案件22件、工商部门16件、食药监部门1件,通报文化行政主管部门9件。办理吊销许可证、停业整顿、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处罚、罚款5000元以上的典型案件84件。

同时,公开了卫生计生行政许可及其他审批事项的具体名称、法律依据、期限,申请行政许可的条件、程序、提交材料目录、办理结果以及收费项目、依据和标准等信息。

(六)政策解读落实情况

我委先后对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开展“建设群众满意的乡镇卫生院”活动的指导意见、单独两孩政策实施、山西省基本药物集中招标采购工作方案等十多件政策进行解读,并通过中央驻晋及省内主流媒体、委门户网站政策解读专栏等发布政策解读文稿,介绍了相关背景,明晰了重要措施,注重阐明政策意义,释疑了专业术语,回应了误解疑虑。

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5年以来,我委收到依申请公开答复2件,均予以答复申请人。

咨询处理情况

2015年以来,经省委社情民意办公室转办我委办理的人民网《对书记省长说》、黄河新闻网《山西省委社情民意网上通道》咨询、建议、投诉、举报等类留言18件,我委均答复办结。其中7件受到省委办公厅编发的《社情民意动态——省直单位办理情况》“办得好件”通报表扬。经省政府办公厅转办我委办理的《省长信箱》、人民网《对书记省长说》咨询、建议、投诉、举报等类留言2件,我委全部答复办结。我委通过省政府政民互动平台,接收在线咨询5件;建言献策2件,均予以回复。答复委门户网站领导信箱栏目来信649件、答复咨询投诉栏目来信342件,答复率100%。

六、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2015年我委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为0件。

、政府信息公开支出与收费情况

(一)工作人员情况

政府信息公开指定专职人员数2人。

(二)与诉讼(行政复议、行政申诉)有关的费用支出为0元。

)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收费为0元。

、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存在问题:一是公开信息质量待进一步提高,初级信息多,深加工的信息少,有分析、有情况、有建议的信息少。二是部分信息公开存在不全面、不及时的现象。三是卫生、计生机构合并后,工作职能和职责进行了调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内容、规定也要相应作出修订和完善。

改进措施:目前,我委门户网站正在进行改版,下一步将加快网站各栏目专题内容更新速度。今后,我委将按照省政府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切实领导,落实责任健全制度,完善信息公开平台,进一步抓紧抓好信息公开工作,确保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及时、准确发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更好落实。



                           山西省卫生计生委

                                 2016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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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山西省卫生计生委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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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和《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关于做好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和统计报送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委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和统计报送工作情况统计报告如下本报告数据期限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

一、 概述

    (一)制度机制建设情况

为不断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印发了关于卫生计生领域信息公开责任分解方案,提出凡属于涉及公共利益、公众利益、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都要主动公开。《山西省卫生厅信息公开目录编制规范》的基础上,对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扩大细化,拟定了医院、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等9类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公开目录,增加了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信息公开目录血站信息公开目录健康教育机构信息公开目录。严格按照《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试行)》,加强和规范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定了《省卫生计生委政府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规定明确公文公开属性界定流程。结合委门户网站改版,正在对原有的规章制度进行修订完善,具体包括:山西省卫生计生委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办法、信息公开指南、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文书样本目录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制度、信息公开社会评议制度、信息发布和政策解读工作暂行规定、网民留言办理工作办法等一系列规章制度,进一步规范卫生计生信息公开工作

在依申请公开促进依法行政工作方面,印发了《山西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全面加强卫生计生法治建设的实施意见》,对包括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内的依法行政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各处室在办理依申请公开工作时,除按照法定时限依法答复外,还及时梳理查找发现的问题,积极进行整改。

规范性文件清理情况

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实施意见》(晋政发〔2015〕4号),我委2000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期间,由本委机关(包括原省卫生厅、省人口计生委)制发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清理结果为: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89件,暂予保留、待下一步修改后重新发布的规范性文件10件,废止或停止执行的规范性文件38件,并报省政府法制办备案

(三)经验做法

为深入推进“阳光行使权力”工作,印发了政务办事公开制度,将卫生计生委机关面向社会公众办理的所有事项通过委门户网站、政务大厅、触摸屏、印刷纸质手册、悬挂台签牌匾等方式向社会公开。政务办事公开内容包括了办理事项的内容、职责、依据、程序、时限、结果、办公地点、便民服务电话、需要提交的申请材料、收费依据及收费标准等。对政务办事公开信息提供不全、不及时或与实际办事要求不一致的被办事人员投诉或被检查未履行上述职责,明确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促进医院科学管理、构建和谐医患关系,研发了“山西省医疗机构服务能力评估系统”,及时收集和分析反映医疗质量、医院效率和合理诊疗的数据信息,客观分析、评估医院管理工作。通过门户网站《健康生活报》等报纸、电视等多种媒介向社会公开,接受群众的监督。经第三方调查机构对委直属16所医院患者满意度调查显示,患者满意度处于较高水平。

  为加强对全省医疗机构监督管理,增强依法执业意识,提高医疗机构依法执业信息透明度,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医疗机构卫生监督信息公示制度工作的通知》(晋卫监督〔2014〕8号明确小型医疗机构(执业人员10人以下,含10人的乡镇卫生院、门诊部、个体诊所、村卫生室、企事业单位医务室和社区卫生服务站等),必须公布从事医疗服务的专业技术人员姓名和照片,受到群众好评。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积极参与省卫生计生委门户网站全面改版工作,以门户网站为平台,对领导活动和重会议活动进行了及时报道和更新,并对重大政策信息进行长期置顶宣传。截至12月底,主动公开信息700余条,同时,还对信息报送及采用情况进行了通报。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回应社会关切提升政府公信力的实施意见》和全省卫生计生宣传工作方案要求,分别在人民网、新浪网开通了“健康山西”和“健康山西V”政务微博,并入驻“@山西发布”政务微博大厅,在新浪网和人民网发布100余条微博,人民网粉丝超过7.2万人。

此外,我委还办公楼电子显示屏和楼层电视墙及时进行更新和维护制作了5大类相应的信息模板,滚动播放政府信息公开主要内容、计划生育办事程序、服务事项等信息2015年共播放宣传短片和宣传标语等150余条持续开展“阳光计生行动”,办好“12320”卫生计生服务热线,畅通群众诉求渠道。积极协调新闻媒体,利用《健康生活报》、《山西卫生计生》、《山西卫生计生年鉴》等报刊,及时发布卫生计生信息。

三、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2015年我委按照《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实施方案》要求,不断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加快完善工作机制,及时公开相关信息,紧紧围绕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以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为导向,积极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行政权力清单公开情况

按照省委省政府的部署,我委认真推行权力清单制度和责任清单制度,成立了由党政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领导组,印发了工作方案,组织省本级并指导市、县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开展推行权力清单制度和责任清单制度工作。目前,我委权力清单(115项)、责任清单(115项)、行政职权运行流程图(43项)和廉政风险防控图(43项)以及相关问责依据均已编制完成并按照要求在委机关门户网站上公布。此项工作受到省政府办公厅通报表扬(晋政办函〔2015〕113号)。

(二)财政资金信息公开情况

根据省财政厅《省级部门预决算公开工作规程(试行)》通知要求,2月13日在委门户网站公开省卫生计生委2015年度预算收支总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基本支出经济科目表2015年“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统计表;9月25日公开了原省卫生厅、原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4年部门收支决算总表、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表、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经济科目表及部门“三公”经费决算表。

    (三)公共服务信息公开情况(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

1.参合情况

新农合参合情况数据分阶段向社会公开,并以比对完成后的最终结果为准进行官方发布。2015年山西省新农合参合率达到99.2%筹资标准提高到470元(个人缴费90元,财政补助380元),比上年提高了80元。

    2.保障水平

(1)新农合保障水平稳步提高。门诊补偿比例达到60%以上,补偿封顶线达到100—500元;住院补偿封顶线达到或超过15万元,大病保险补充报销高达40万元。纳入门诊报销的慢性病超过35种,年最高可补偿1万元。统筹区域新农合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保持在77%左右,参合农民受益水平稳步提高。

(2)24类重大疾病新农合补偿比例达到70%。新农合保障的重大疾病增加至24种,实行定点医院救治、按病种限额付费,补偿比例保持在70%。根据患者就医需求在严格考核的基础上新增了4所重大疾病定点救治医院。2015年1-9月份省级重大疾病定点医院共收治各类重大疾病患者1303例,新农合共垫付医疗费用 2301.82万元。2015年1-9月份共救治儿童先天性心脏病222例,医疗总费用为764.73万元,新农合垫付535.76万元。

(3)省级医院就医即时结算工作顺利开展。按照全省卫生计生工作会议关于新农合省级医院就医即时结算的工作要求,在认真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51日起,首批选择太原、晋中、吕梁、大同、朔州、运城、临汾7个市和山西大医院、省人民医院、山医大一院、山医大二院等10所省级医院启动参合农民住院费用即时结算。10月,新农合省级即时结算已经实现我省所有11个市115个区县两千多万参合群众全覆盖。全省参合农民在这10所省级医院入院就医,出院时只需支付个人负担部分,新农合基金补偿部分由省级医院直接垫付减免,医院垫付款与省新农合管理中心定期结算。

新农合全省基金收支和结余情况需要经过政府年终基金决算后向外界公布,在此之前数据无法公布。新农合基金中无“收益”项。

3.新农合药品和诊疗目录发布情况

新农合基本目录包括药品目录和诊疗目录,辅助器具目录不在新农合补偿范围之内。两类目录根据阶段性需要和实际情况进行调整,目前已将两大目录以字典的形式嵌入新农合各级信息平台,并通过文件形式和手册形式向各级医疗机构和群众发布。

(1)新农合基本医疗药品目录发布情况 

山西省卫生厅关于印发《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本药物目录》的通知(晋卫农卫﹝2008﹞6号);

山西省卫生厅关于印发《山西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药品目录(2011版)》的通知(晋卫农﹝2011﹞1号);

山西省卫生厅关于将部分医疗机构制剂纳入新农合报销药品范围的通知(晋卫农201220号);

    (2)新农合基本医疗诊疗项目发布情况

    山西省卫生厅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管理暂行办法(晋卫200855号);

4.新农合门户网站信息公开情况

药品目录和诊疗目录的文件内容及附件目录均采用文件和手册的形式向外公布,目前鉴于“山西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信息网”的建成投入使用,正在计划通过网络发布的形式向外公告。现阶段已经通过网站向外公告的内容包括:

(1)2014、2015年度每月、季度、年度的省级定点医疗机构服务信息公示表;

(2)全省所有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目录及查询;

(3)新增重大疾病定点医院;

(4)各市、县(区)新农合经办机构信息和业务动态;

(5)新农合各类政策文件发布以及政策解读和知识问答;

(6)公开投诉举报电话以及受理网络投诉;

    (四)医疗卫生领域信息公开情况

为进一步提高医疗服务透明度,2015年我委积极推进全省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信息公开工作。公开了服务费用信息、服务效能信息和典型病种信息3类共11项医疗服务信息,包括了出院患者平均医疗费用、门(急)诊均次医疗费用、基药目录品种使用金额比例;出院人次、平均住院日、日均门(急)诊人次、病床周转次数、病床使用率;急性阑尾炎、胆囊结石伴慢性胆囊炎、高血压Ⅱ期等的平均住院日和平均医疗费用。

2015年,我省无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

2015年,我委认真落实《传染病防治法》要求,定期公布传染病疫情信息。实行传染病疫情信息按月公布制度,每月对全省法定传染病疫情信息进行整理分析,形成疫情信息报告,每月10日前在委门户网站上向社会公布,公开内容包括了甲乙类传染病发病数死亡病例数及病种和各类发病数占比情况。

按照《山西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卫生计生领域信息公开责任分解方案的通知》要求,对委机关处室和委直属各单位卫生计生领域和医疗卫生服务领域信息公开进行责任明确和任务细化。面向社会公开医疗服务、价格收费、政策法规、政风行风等11大类信息,具体包括:居民健康水平、疾病谱变化等统计数据和统计分析,执业登记、诊疗技术准入许可、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许可等医院概况类;院内交通、周边交通、应急避难等医院环境类;医德医风建设、社会捐赠使用、医院服务投诉方式等行风建设类;预约挂号方式、住院服务流程、特殊人群优先措施等医疗服务类;院内、院外妇幼保健管理等妇幼保健管理类;特殊诊疗服务流程、医疗事故争议的处理程序、病历复制服务等服务告知类;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医用耗材价格、医疗服务收费变化等服务价格及收费类;实验室、技术人员资质等基本信息类;传染病防治法律、法规、规划及技术方案等政策法规类;传染病疫情报告和管理、传染病传播因素监测、传染病流行病学调查等工作信息类;所承担的政府委托公共服务、为社会提供的技术服务、服务监督方式等技术服务类;计划生育证件办理、奖励扶助、技术服务、家庭发展、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及有关政策法规等信息的公开工作。

(五)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公开情况

按照《山西省卫生监督公示栏实施方案》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医疗机构卫生监督信息公示制度工作的通知》要求,把对医疗机构监督检查的情况,作为重要内容及时公示,加大对群众举报案件和医疗机构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提高公示制度的效率,保障人民群众监督权、知情权和就医安全除依法需要保护的涉及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案件外,对适用一般程序查办的行政处罚案件,主动公开了案件名称、被处罚者姓名或名称,以及主要违法事实和处罚种类、依据、结果等。2015年,查处取缔“黑诊所”、游医摊点等无证行医案件1044件,没收非法所得11.74万余元,罚款133万余元;查处医疗机构各类违法违规案件3054件,罚款396万余元。其中,查处医疗卫生类案件2460件、传染病防治类案件503件、放射卫生类案件85件、采供血机构违法违规案件5件,移送公安机关案件22件、工商部门16件、食药监部门1件,通报文化行政主管部门9件。办理吊销许可证、停业整顿、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处罚、罚款5000元以上的典型案件84件。

同时,公开了卫生计生行政许可及其他审批事项的具体名称、法律依据、期限,申请行政许可的条件、程序、提交材料目录、办理结果以及收费项目、依据和标准等信息。

(六)政策解读落实情况

我委先后对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开展“建设群众满意的乡镇卫生院”活动的指导意见、单独两孩政策实施、山西省基本药物集中招标采购工作方案等十多件政策进行解读,并通过中央驻晋及省内主流媒体、委门户网站政策解读专栏等发布政策解读文稿,介绍了相关背景,明晰了重要措施,注重阐明政策意义,释疑了专业术语,回应了误解疑虑。

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5年以来,我委收到依申请公开答复2件,均予以答复申请人。

咨询处理情况

2015年以来,经省委社情民意办公室转办我委办理的人民网《对书记省长说》、黄河新闻网《山西省委社情民意网上通道》咨询、建议、投诉、举报等类留言18件,我委均答复办结。其中7件受到省委办公厅编发的《社情民意动态——省直单位办理情况》“办得好件”通报表扬。经省政府办公厅转办我委办理的《省长信箱》、人民网《对书记省长说》咨询、建议、投诉、举报等类留言2件,我委全部答复办结。我委通过省政府政民互动平台,接收在线咨询5件;建言献策2件,均予以回复。答复委门户网站领导信箱栏目来信649件、答复咨询投诉栏目来信342件,答复率100%。

六、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2015年我委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为0件。

、政府信息公开支出与收费情况

(一)工作人员情况

政府信息公开指定专职人员数2人。

(二)与诉讼(行政复议、行政申诉)有关的费用支出为0元。

)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收费为0元。

、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存在问题:一是公开信息质量待进一步提高,初级信息多,深加工的信息少,有分析、有情况、有建议的信息少。二是部分信息公开存在不全面、不及时的现象。三是卫生、计生机构合并后,工作职能和职责进行了调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内容、规定也要相应作出修订和完善。

改进措施:目前,我委门户网站正在进行改版,下一步将加快网站各栏目专题内容更新速度。今后,我委将按照省政府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切实领导,落实责任健全制度,完善信息公开平台,进一步抓紧抓好信息公开工作,确保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及时、准确发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更好落实。



                           山西省卫生计生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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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