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八十九条:“对医疗机构放射性职业病危害控制的监督管理,由卫生行政部门依照本法的规定实施。”《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检查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55号)第五条 第五款:“放射工作人员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持有《放射工作人员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八十九条:“对医疗机构放射性职业病危害控制的监督管理,由卫生行政部门依照本法的规定实施。”
《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检查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55号)第五条 第五款:“放射工作人员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持有《放射工作人员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