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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转发关于公布2014年第一批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4-03-10 09:02   发布人:   文章来源:

晋卫办科〔2014〕1号

 

各市卫生局、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厅直各单位:

现将《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关于公布2014年第一批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通知》(全继委办发〔2014〕14号)转发你们,具体项目请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站:http://www.nhfpc.gov.cn或中华医学会网站:http://www.cma.org.cn下载,其中公布我省申报的项目77项(详见附件),请项目单位结合我省实际,组织相关人员学习,同时就项目管理提出如下要求:

一、各项目主办单位要严格按照项目公布的编号、时间、内容、学时及举办天数认真组织,不得随意更改或减少学时。

二、2014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将通过刷卡方式授予学分,学员需携带“山西省继续医学教育医通卡”,每个项目应在开始和结束时至少两次以上刷卡验证,其中,结束时刷卡应同考核合格相结合。

三、项目举办结束2周内,主办单位应及时将执行情况通过国家级CME网上申报及信息反馈系统进行反馈,同时将纸质材料报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备案。

四、凡外单位在我省举办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必须填报“异地在我省举办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备案表” ,并接受我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的监管,学分证书需加盖我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公章后方可有效。

五、项目举办期间,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将按照有关要求,对项目举办情况和学分授予情况进行不低于15%的监督检查,对于检查中发现随意刷卡、变更项目性质等问题,将取消项目资格,并在全省内进行通报。

附件:2014年第一批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山西省)项目表

山西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代章)

2014年1月14日

附件: 【转发关于公布2014年第一批国家继教项目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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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转发关于公布2014年第一批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4-03-10 09:02:47   作者:本站编辑   来源:  

晋卫办科〔2014〕1号

 

各市卫生局、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厅直各单位:

现将《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关于公布2014年第一批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通知》(全继委办发〔2014〕14号)转发你们,具体项目请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站:http://www.nhfpc.gov.cn或中华医学会网站:http://www.cma.org.cn下载,其中公布我省申报的项目77项(详见附件),请项目单位结合我省实际,组织相关人员学习,同时就项目管理提出如下要求:

一、各项目主办单位要严格按照项目公布的编号、时间、内容、学时及举办天数认真组织,不得随意更改或减少学时。

二、2014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将通过刷卡方式授予学分,学员需携带“山西省继续医学教育医通卡”,每个项目应在开始和结束时至少两次以上刷卡验证,其中,结束时刷卡应同考核合格相结合。

三、项目举办结束2周内,主办单位应及时将执行情况通过国家级CME网上申报及信息反馈系统进行反馈,同时将纸质材料报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备案。

四、凡外单位在我省举办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必须填报“异地在我省举办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备案表” ,并接受我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的监管,学分证书需加盖我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公章后方可有效。

五、项目举办期间,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将按照有关要求,对项目举办情况和学分授予情况进行不低于15%的监督检查,对于检查中发现随意刷卡、变更项目性质等问题,将取消项目资格,并在全省内进行通报。

附件:2014年第一批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山西省)项目表

山西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代章)

2014年1月14日

附件: 【转发关于公布2014年第一批国家继教项目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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