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省卫生厅下发通知要求在全省开展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规范化建设工作,并出台了《山西省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规范化建设标准》,通知中明确了我省到2010年底建设200个中心和550个站的规划目标,以及各市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规划设置数量。要求各市卫生局要对照《山西省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规范化建设标准》,对本辖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重新进行审核,对达不到基本标准,要责令其限期整改,对拒不整改或经整改后仍不能达标的,要取消其资格。对新设置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必须具备《山西省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基本标准》规定的人员资质、房屋面积、基本设备、服务项目和各项规章制度及业务操作规程,必须具备履行六位一体服务功能的条件。通知还要求要加强社区卫生服务人员的培训和考核。新进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人员,必须符合人员准入条件,达到相应岗位执业要求;现有社区卫生服务人员必须在2010年底前取得岗位培训合格证,基本达到相应岗位执业要求,否则,必须调离社区卫生服务岗位。 据了解,自2006年国务院出台《关于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指导意见》后,我省及时制定了《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实施意见》(晋政发[2006]25号)及十二个配套文件,使我省的社区卫生服务开始进入加速发展阶段,截至2008年6月,全省已建成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74个,社区卫生服务站507个,有社区卫生服务专业医务人员1万余人,社区卫生服务网络已基本形成。但由于多数社区卫生服务由医疗机构转型而来,社区卫生服务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布局、设置以及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开展存在诸多的不合理,不规范的问题。本次出台的《山西省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规范化建设标准》,旨在通过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规范化建设,逐步完善社区卫生服务功能,提高社区卫生服务的能力,努力使我省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设置日趋合理,硬件建设及人员配备能够满足为社区居民提供基本卫生服务的需要,机构管理规范,健康教育、预防、保健、医疗、康复、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和指导等社区卫生服务功能健全,建立起比较完善的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体系,使80%以上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达到规范化建设标准,更好地为社区居民提供方便、优质、价廉的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使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真正成为社区居民健康的守护者。
近日,省卫生厅下发通知要求在全省开展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规范化建设工作,并出台了《山西省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规范化建设标准》,通知中明确了我省到2010年底建设200个中心和550个站的规划目标,以及各市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规划设置数量。要求各市卫生局要对照《山西省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规范化建设标准》,对本辖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重新进行审核,对达不到基本标准,要责令其限期整改,对拒不整改或经整改后仍不能达标的,要取消其资格。对新设置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必须具备《山西省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基本标准》规定的人员资质、房屋面积、基本设备、服务项目和各项规章制度及业务操作规程,必须具备履行六位一体服务功能的条件。通知还要求要加强社区卫生服务人员的培训和考核。新进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人员,必须符合人员准入条件,达到相应岗位执业要求;现有社区卫生服务人员必须在2010年底前取得岗位培训合格证,基本达到相应岗位执业要求,否则,必须调离社区卫生服务岗位。
据了解,自2006年国务院出台《关于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指导意见》后,我省及时制定了《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实施意见》(晋政发[2006]25号)及十二个配套文件,使我省的社区卫生服务开始进入加速发展阶段,截至2008年6月,全省已建成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74个,社区卫生服务站507个,有社区卫生服务专业医务人员1万余人,社区卫生服务网络已基本形成。但由于多数社区卫生服务由医疗机构转型而来,社区卫生服务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布局、设置以及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开展存在诸多的不合理,不规范的问题。本次出台的《山西省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规范化建设标准》,旨在通过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规范化建设,逐步完善社区卫生服务功能,提高社区卫生服务的能力,努力使我省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设置日趋合理,硬件建设及人员配备能够满足为社区居民提供基本卫生服务的需要,机构管理规范,健康教育、预防、保健、医疗、康复、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和指导等社区卫生服务功能健全,建立起比较完善的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体系,使80%以上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达到规范化建设标准,更好地为社区居民提供方便、优质、价廉的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使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真正成为社区居民健康的守护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