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晋卫〔2011〕14号 各市卫生局,厅直各单位,厅机关各处(室、局): 现将《2011年全省卫生工作要点》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〇一一年三月十七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2011年全省卫生工作要点 2011年全省卫生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落实全国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会议、全国卫生工作会议和省委九届十一次全体会议、省人大十一届五次全体会议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卫生部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以县域医药卫生一体化综合改革为突破口,继续按照“126”工作思路,全面完成三年五项重点改革任务,推进卫生事业的转型跨越发展和“健康山西”建设。 一、以县域医药卫生一体化综合改革为突破口,推进五项重点改革任务全面完成 全省每个市选择1至3个县作为试点,实施县域医药卫生一体化综合改革。重点是推进县域内“六个一体化”:一是县域卫生资源一体化配置;二是县乡村三级医疗卫生机构一体化管理;三是药品供应一体化保障;四是城乡居民医疗保障一体化统筹;五是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一体化推进;六是县乡村医疗卫生信息平台一体化建设。 在实施县域医药卫生一体化综合改革的同时,加大市以上公立医院改革试点的推进力度,优化公立医院结构布局,促进资源合理配置;探索公立医院改革和鼓励社会办医的体制机制问题;建立公立医院与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分工协作机制;进一步做好城乡医院对口支援工作,探索纵向协作的运行机制。年内出台山西省卫生资源配置标准(2011-2015)和全省医疗机构设置规划(2011—2015),各市制定区域卫生规划,通过上下联动,统筹医疗资源配置,提升医疗服务体系的整体效能。 二、以规范基本药物招标采购和落实零差率销售政策为重点,全面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巩固和扩大基本药物制度实施范围。在全省所有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落实政府补助政策,年内实现所有村卫生室全部实施基本药物制度。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将非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纳入基本药物制度实施范围。 改进和规范基本药物招标采购工作。修订和完善基本药物招标采购办法,采用“量价结合”的“双信封”采购模式,组织开展基本药物集中招标采购工作,在保证基本药物质量的前提下,实现最低价中标,确保招标采购价格合理。 加强基本药物配备和使用管理。加强对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督查督导,确保各项政策和规定落实到位,保证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村卫生室全部配备使用基本药物,并实行零差率销售。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务人员进行基本药物制度全员培训,提高医务人员合理用药水平。 加强基本药物质量监管。全面推行质量受权人制度和基本药物电子监管工作,规范基本药物生产和经营行为;建立基本药物配送企业淘汰机制;加大基本药物质量监督抽验力度,实行全品种覆盖抽验,保障基本药物质量安全。 三、以加强规范化管理和提高受益水平为着力点,继续巩固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进一步提高新农合参合率和保障水平。继续巩固新农合覆盖面,实现应保尽保,参合率稳中有升。积极落实新农合补助配套资金,进一步提高保障水平。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使用的新农合目录内药品和收取的一般诊疗费按规定纳入支付范围。新农合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力争达到70%左右,最高支付限额不低于5万元。全面推行“门诊+住院”双统筹补偿模式,完善门诊补偿方案,普通门诊费用补偿比例达到50%以上。完善慢性病大额门诊费用补偿办法,提高补偿水平。扩大县以上医疗机构用药目录,将残疾人的9项医疗康复项目纳入新农合报销范围,全面推开提高儿童白血病、先天性心脏病等重大疾病医疗保障水平试点工作。 进一步提高新农合基金管理水平。采取月报和督导抽查等方式,督促各县落实经办人员和工作经费。加快新农合信息系统建设,建立省、市、县新农合信息管理平台,实现在线审核、实时监控、及时结算。积极推广农民健康卡“一卡通”,方便参合人员就医和医疗费用结报。规范定点医疗机构服务行为,积极推进新农合支付方式改革,开展门诊费用总额预付、住院费用按单病种或按床日付费,控制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 四、以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为核心,进一步加强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 进一步加强农村医疗卫生服务机构标准化建设。全面加强县级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县医院突出综合服务能力和重点专科建设。积极推进乡镇卫生院综合改革,合理确定乡镇卫生院服务功能,规范科室设置和人员配置,加强乡镇卫生院对村卫生室的管理和指导。继续开展村卫生室“管理一体化、建设标准化、资质合法化、考核制度化、服务规范化”的“五化”创建活动,全面提高村卫生室全覆盖水平。完善并落实村医补助政策,调动村医做好基本公共卫生工作的积极性。 加快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标准化建设。完善全省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设置规划,重点加强新区开发及旧城改造区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设;全面开展社区卫生服务标准化建设,加快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房屋建设和设备配备,年内再创建30个示范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年底使示范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总数达到100个,并积极创建国家级示范社区卫生服务机构。 加强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积极推进中医药振兴工程,建立健全有利于发挥中医药特色的体制和机制。开展“治未病”试点工作效果评价,推动各级各类中医机构预防保健能力建设。完善中医药继承创新科技体系建设,加快基层中医药人才和技术骨干培养。加大中医药适宜技术的推广普及力度,推进中医药服务“进乡村、进社区、进家庭”。全面评估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的效果和价值,促进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为群众提供满意的中医药服务。 加强医院内涵建设。在全省所有三级医院和50%县级医院实施常见病种临床路径管理,并将卫生部颁布的全部病种纳入试点范围。推进单病种费用控制试点工作,合理控制医疗费用。全省三级医院和30%的县级医院开展优质护理服务工作。积极推进电子病历试点、预约诊疗服务和临床检验报告“一单通”工作,在三甲医院全面推进的同时,逐步向二级医院推广。强化医疗质量管理,完善质控体系。选择合适专业开展临床重点专科评估和培育工作,提高专科医疗服务能力和技术水平。依托县级医院建立县域内农村院前急救体系,配备必要的救护车和指挥系统。强化以公益性为核心的公立医院监管,继续开展“医疗质量万里行”、大型公立医院巡查等专项活动。加强院务公开工作,建立和落实医疗质量安全告诫制度、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制度。实施医师定期考核工作,强化依法执业。健全患者投诉管理机制。大力推进医疗责任保险工作,加大医疗质量安全责任追究力度。开展创建优质医院活动,强化医院评审评价工作,政府办二级以上医院都要按期参加评审,96所县级医院达到二级甲等水平。加大医疗便民惠民措施的推广力度,改进服务模式,优化服务流程,方便群众就医。进一步规范济困门诊、济困病房的管理,使群众真正得到实惠。严格控制公立医院建设规模、标准和贷款行为。以电子健康档案、电子病历、远程医疗为切入点,以公共卫生、医疗服务、医疗保障、基本药物制度和综合管理为基本内容,加快推进卫生信息化建设。 积极推进基层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偿机制的意见》、《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基层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及配套文件,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配套改革,改革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实施绩效工资,强化绩效考核,充分调动医务人员的积极性,挖掘医务人员改革的潜力和动力,发挥好医务人员在医改中的主力军作用。 加大人才和科教工作力度。进一步完善各类医学人才的引进、培养、使用、激励机制,努力营造吸引人才、留住人才、激励人才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落实以全科医生为重点的基层医疗卫生队伍建设规划,切实加大农村和社区卫生人员、全科医生培训力度,认真做好270名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550名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科医生转岗培训,以及为乡镇卫生院招聘执业医师工作;探索开展住院医师和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试点工作;加强对村医的培训和技术支持。加强护理队伍建设。修订重点学科(实验室)评估指标体系,开展新一轮重点学科(实验室)评估工作。 五、以促进健康为中心,积极推进预防为主方针的落实 大力实施健康教育与促进工程。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促进行动,倡导、教育全民养成健康的生活方式。继续在电视、广播、报纸等媒体办好健康宣传栏目,广泛开展各种主题的宣传活动。进一步落实控烟措施,实现全省医疗卫生系统全面禁烟目标。 落实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由15元提高到25元。根据补助标准的提高相应增加服务内容,完善服务规范,调整服务标准,使群众更多受益。城乡居民健康档案规范化电子建档率达到50 %;健康教育宣传内容、形式、种类和数量均达到规范要求;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以乡为单位保持在90%以上,努力达到95%;为65岁及以上老年人每年进行健康危险因素调查和体格检查;高血压、糖尿病管理人数分别提高到113万、29万;发现的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全部纳入管理范围;提高儿童健康管理、孕产妇健康管理率及管理水平。改善农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管理手段。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11版)》,开展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的监测和考核。提高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质量,及时制定项目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细化工作措施,强化责任意识,严格检查评估,确保落实质量。 进一步加强妇幼保健和爱国卫生工作。落实新《两纲》妇幼卫生任务,加强妇幼卫生服务体系能力建设。加大母婴保健执法力度,开展县级妇幼卫生绩效考核,继续做好妇幼重大公共卫生项目和“降消”项目。为15.2万和1.4万农村妇女进行宫颈癌和乳腺癌检查。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率稳定在95%以上。深入开展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进一步完善长效管理机制。继续开展卫生创建活动,积极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县城(镇),在全省继续保持2/3的城市、1/2的县城达到省级卫生城市、卫生县城标准。加大农村改厕力度。 六、以提高应急处置能力为重点,进一步强化疾病防控和卫生应急工作 全面加强疾病预防控制工作。进一步加强免疫规划工作,确保冷链正常运转,规范实施预防接种,开展麻疹疫苗查漏补种,保证2012年如期实现消除麻疹目标。继续为15岁以下儿童补种乙肝疫苗。加强重点传染病防控工作,逐步构建“三位一体”新型结核病防治服务体系。进一步强化防治艾滋病行为干预措施。加强流感、手足口、鼠疫、布病疫情监测,及时处置突发疫情。建立健全慢性病防控工作网络和机制,开展慢性病综合防控,创建国家及省级“慢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开展食管癌/贲门癌等重点癌症的早诊早治和肿瘤随访登记,健全肿瘤登记报告系统。全面实施精神卫生防治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支持11所省市级精神卫生专业机构建设,开展重性精神病人管理治疗。开展儿童口腔疾病综合干预。继续巩固地方病防治成果,维持消除碘缺乏病目标,继续做好氟、砷中毒、大骨节病、克山病监测工作。 加强卫生应急能力建设。强化省、市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卫生监督机构、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和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卫生应急管理能力建设。开展“卫生应急综合示范县(市、区)”建设,夯实卫生应急工作基础。完善卫生应急预案体系和信息报送、风险评估、监测预警等制度。加快卫生应急队伍能力建设,加大经费投入,改善装备条件,加强培训演练,提高实战能力。推进市级卫生应急指挥平台建设,尽快实现国家、省、市卫生应急指挥系统的互通和对接。健全部门间、部门内部之间联防联控机制和卫生应急物资储备、调拨机制。以突发急性传染病防控为重点,依法科学做好应对大规模暴发疫情的各项准备工作。及时有效开展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和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公共事件紧急医学救援工作。 七、以创新监管方式方法为抓手,切实加强食品药品安全和卫生监督执法工作 做好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和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加强食品安全综合协调机制建设,建立省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联席会议制度、信息通报制度、食物中毒调查处理制度,加强上下之间和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工作。落实有关食品安全整顿工作任务,继续开展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活动。制定食品安全考核评价方案,严格工作考评。大力推进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体系建设,建立并完善全省食品安全风险监测、食源性疾病监测网络,提高食品安全应急处置能力。 加强药品安全监管工作。健全药品安全责任体系,落实分级管理责任;进一步完善监管绩效考核评价体系,提高监管效能;加强对药品生产经营的日常监管,强化技术监督的支撑作用,提高监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加强监管队伍建设,全面提高监管队伍综合素质。 改善卫生监督执法工作。启动和实施卫生监督机构建设项目,进一步健全完善卫生监督体系。深入开展行政执法管理年活动,大力加强卫生监督队伍能力建设,开展卫生监督绩效考核,强化卫生监督执法稽查,推进参公管理,提高卫生监督执法水平。在全省开展以强化医疗、职业和饮用水卫生安全监管为主要内容的“蓝盾行动”,依法打击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行为,规范放射诊疗、职业健康监护和职业病诊疗行为,严格饮用水卫生和学校卫生监管,维护医疗市场秩序和职业卫生、公共卫生安全。 八、以深入开展创先争优和“三好一满意”活动为载体,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医德医风建设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和中央纪委第六次全会精神,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纠风工作责任制,强化源头治腐,扎实推进惩防体系建设,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继续加强领导干部和机关作风建设,落实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认真落实中央决策部署,深入推进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小金库”、公务用车、庆典、研讨会、论坛过多过滥问题等专项治理工作。进一步加大治贿工作力度,加强对医院领导班子和重点科室负责人的监督,加强对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工作的监管,着力解决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深入扎实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大力宣传和弘扬医药卫生系统先进典型和先进事迹。广泛开展“服务好、质量好、医德好、群众满意”的“三好一满意”活动,努力争创人民满意的医疗卫生机构。全面推行医德考评制度,加强医德医风建设。各医疗机构成立出院患者回访中心,落实医德查房和出院患者随访服务制度,对出院患者的回访率达到60%以上。深入开展政风行风评议活动,积极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大力加强精神文明建设,积极创建文明和谐单位。 十、统筹做好各项卫生工作 加强卫生法制工作。做好卫生系统“六五”普法工作。加强地方卫生立法工作。强化行政执法监督,组织制定全省卫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制度;深入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提高规范性文件制定质量。加强卫生政策研究工作。 实施医药卫生发展战略规划。编制并组织实施山西省卫生事业“十二五”规划纲要,制定我省区域卫生规划指导意见,指导各市制定区域卫生规划。做好对口援疆工作。 加快推进卫生信息化建设。加快新农合信息系统建设。实施基层远程会诊系统项目建设。加快县医院和村卫生室信息化项目建设。建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与决策系统、视频交换平台。 积极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加大医学专业对外技术交流与合作,拓展国外知名医学机构学术交流平台,选派业务骨干到国外研修、培训,邀请国外知名专家进行项目合作。通过双向学术交流,努力打造一支高层次的卫生人才队伍,带动全省卫生医疗水平的快速发展。积极做好援外医疗队的选拔、服务和管理工作,努力提升我省援外工作的影响力。 协调有序推进各项工作。进一步加强干部保健工作,提高医疗保健服务水平,做好大型会议、活动医疗保障等工作。做好为离退休干部服务工作,落实离退休干部政治和生活待遇,充分发挥老同志在卫生改革发展中的积极作用。推进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加强卫生新闻宣传工作,做好舆论引导,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建设“健康山西”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做好信访接待工作,加大积案难案缓解力度。加强卫生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认真做好办理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工作。狠抓卫生系统安全生产。积极做好干部下乡住村等工作。 2011年是“十二五”的开局之年,是深化医改的攻坚之年,做好今年的工作,对于实现医改的阶段性目标,完成“十二五”的规划任务至关重要。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认清形势,坚定信心,真抓实干,确保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等各项任务圆满完成。
晋卫〔2011〕14号
各市卫生局,厅直各单位,厅机关各处(室、局):
现将《2011年全省卫生工作要点》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〇一一年三月十七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2011年全省卫生工作要点
2011年全省卫生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落实全国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会议、全国卫生工作会议和省委九届十一次全体会议、省人大十一届五次全体会议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卫生部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以县域医药卫生一体化综合改革为突破口,继续按照“126”工作思路,全面完成三年五项重点改革任务,推进卫生事业的转型跨越发展和“健康山西”建设。
一、以县域医药卫生一体化综合改革为突破口,推进五项重点改革任务全面完成
全省每个市选择1至3个县作为试点,实施县域医药卫生一体化综合改革。重点是推进县域内“六个一体化”:一是县域卫生资源一体化配置;二是县乡村三级医疗卫生机构一体化管理;三是药品供应一体化保障;四是城乡居民医疗保障一体化统筹;五是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一体化推进;六是县乡村医疗卫生信息平台一体化建设。
在实施县域医药卫生一体化综合改革的同时,加大市以上公立医院改革试点的推进力度,优化公立医院结构布局,促进资源合理配置;探索公立医院改革和鼓励社会办医的体制机制问题;建立公立医院与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分工协作机制;进一步做好城乡医院对口支援工作,探索纵向协作的运行机制。年内出台山西省卫生资源配置标准(2011-2015)和全省医疗机构设置规划(2011—2015),各市制定区域卫生规划,通过上下联动,统筹医疗资源配置,提升医疗服务体系的整体效能。
二、以规范基本药物招标采购和落实零差率销售政策为重点,全面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巩固和扩大基本药物制度实施范围。在全省所有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落实政府补助政策,年内实现所有村卫生室全部实施基本药物制度。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将非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纳入基本药物制度实施范围。
改进和规范基本药物招标采购工作。修订和完善基本药物招标采购办法,采用“量价结合”的“双信封”采购模式,组织开展基本药物集中招标采购工作,在保证基本药物质量的前提下,实现最低价中标,确保招标采购价格合理。
加强基本药物配备和使用管理。加强对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督查督导,确保各项政策和规定落实到位,保证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村卫生室全部配备使用基本药物,并实行零差率销售。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务人员进行基本药物制度全员培训,提高医务人员合理用药水平。
加强基本药物质量监管。全面推行质量受权人制度和基本药物电子监管工作,规范基本药物生产和经营行为;建立基本药物配送企业淘汰机制;加大基本药物质量监督抽验力度,实行全品种覆盖抽验,保障基本药物质量安全。
三、以加强规范化管理和提高受益水平为着力点,继续巩固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进一步提高新农合参合率和保障水平。继续巩固新农合覆盖面,实现应保尽保,参合率稳中有升。积极落实新农合补助配套资金,进一步提高保障水平。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使用的新农合目录内药品和收取的一般诊疗费按规定纳入支付范围。新农合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力争达到70%左右,最高支付限额不低于5万元。全面推行“门诊+住院”双统筹补偿模式,完善门诊补偿方案,普通门诊费用补偿比例达到50%以上。完善慢性病大额门诊费用补偿办法,提高补偿水平。扩大县以上医疗机构用药目录,将残疾人的9项医疗康复项目纳入新农合报销范围,全面推开提高儿童白血病、先天性心脏病等重大疾病医疗保障水平试点工作。
进一步提高新农合基金管理水平。采取月报和督导抽查等方式,督促各县落实经办人员和工作经费。加快新农合信息系统建设,建立省、市、县新农合信息管理平台,实现在线审核、实时监控、及时结算。积极推广农民健康卡“一卡通”,方便参合人员就医和医疗费用结报。规范定点医疗机构服务行为,积极推进新农合支付方式改革,开展门诊费用总额预付、住院费用按单病种或按床日付费,控制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
四、以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为核心,进一步加强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
进一步加强农村医疗卫生服务机构标准化建设。全面加强县级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县医院突出综合服务能力和重点专科建设。积极推进乡镇卫生院综合改革,合理确定乡镇卫生院服务功能,规范科室设置和人员配置,加强乡镇卫生院对村卫生室的管理和指导。继续开展村卫生室“管理一体化、建设标准化、资质合法化、考核制度化、服务规范化”的“五化”创建活动,全面提高村卫生室全覆盖水平。完善并落实村医补助政策,调动村医做好基本公共卫生工作的积极性。
加快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标准化建设。完善全省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设置规划,重点加强新区开发及旧城改造区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设;全面开展社区卫生服务标准化建设,加快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房屋建设和设备配备,年内再创建30个示范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年底使示范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总数达到100个,并积极创建国家级示范社区卫生服务机构。
加强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积极推进中医药振兴工程,建立健全有利于发挥中医药特色的体制和机制。开展“治未病”试点工作效果评价,推动各级各类中医机构预防保健能力建设。完善中医药继承创新科技体系建设,加快基层中医药人才和技术骨干培养。加大中医药适宜技术的推广普及力度,推进中医药服务“进乡村、进社区、进家庭”。全面评估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的效果和价值,促进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为群众提供满意的中医药服务。
加强医院内涵建设。在全省所有三级医院和50%县级医院实施常见病种临床路径管理,并将卫生部颁布的全部病种纳入试点范围。推进单病种费用控制试点工作,合理控制医疗费用。全省三级医院和30%的县级医院开展优质护理服务工作。积极推进电子病历试点、预约诊疗服务和临床检验报告“一单通”工作,在三甲医院全面推进的同时,逐步向二级医院推广。强化医疗质量管理,完善质控体系。选择合适专业开展临床重点专科评估和培育工作,提高专科医疗服务能力和技术水平。依托县级医院建立县域内农村院前急救体系,配备必要的救护车和指挥系统。强化以公益性为核心的公立医院监管,继续开展“医疗质量万里行”、大型公立医院巡查等专项活动。加强院务公开工作,建立和落实医疗质量安全告诫制度、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制度。实施医师定期考核工作,强化依法执业。健全患者投诉管理机制。大力推进医疗责任保险工作,加大医疗质量安全责任追究力度。开展创建优质医院活动,强化医院评审评价工作,政府办二级以上医院都要按期参加评审,96所县级医院达到二级甲等水平。加大医疗便民惠民措施的推广力度,改进服务模式,优化服务流程,方便群众就医。进一步规范济困门诊、济困病房的管理,使群众真正得到实惠。严格控制公立医院建设规模、标准和贷款行为。以电子健康档案、电子病历、远程医疗为切入点,以公共卫生、医疗服务、医疗保障、基本药物制度和综合管理为基本内容,加快推进卫生信息化建设。
积极推进基层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偿机制的意见》、《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基层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及配套文件,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配套改革,改革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实施绩效工资,强化绩效考核,充分调动医务人员的积极性,挖掘医务人员改革的潜力和动力,发挥好医务人员在医改中的主力军作用。
加大人才和科教工作力度。进一步完善各类医学人才的引进、培养、使用、激励机制,努力营造吸引人才、留住人才、激励人才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落实以全科医生为重点的基层医疗卫生队伍建设规划,切实加大农村和社区卫生人员、全科医生培训力度,认真做好270名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550名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科医生转岗培训,以及为乡镇卫生院招聘执业医师工作;探索开展住院医师和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试点工作;加强对村医的培训和技术支持。加强护理队伍建设。修订重点学科(实验室)评估指标体系,开展新一轮重点学科(实验室)评估工作。
五、以促进健康为中心,积极推进预防为主方针的落实
大力实施健康教育与促进工程。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促进行动,倡导、教育全民养成健康的生活方式。继续在电视、广播、报纸等媒体办好健康宣传栏目,广泛开展各种主题的宣传活动。进一步落实控烟措施,实现全省医疗卫生系统全面禁烟目标。
落实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由15元提高到25元。根据补助标准的提高相应增加服务内容,完善服务规范,调整服务标准,使群众更多受益。城乡居民健康档案规范化电子建档率达到50 %;健康教育宣传内容、形式、种类和数量均达到规范要求;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以乡为单位保持在90%以上,努力达到95%;为65岁及以上老年人每年进行健康危险因素调查和体格检查;高血压、糖尿病管理人数分别提高到113万、29万;发现的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全部纳入管理范围;提高儿童健康管理、孕产妇健康管理率及管理水平。改善农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管理手段。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11版)》,开展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的监测和考核。提高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质量,及时制定项目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细化工作措施,强化责任意识,严格检查评估,确保落实质量。
进一步加强妇幼保健和爱国卫生工作。落实新《两纲》妇幼卫生任务,加强妇幼卫生服务体系能力建设。加大母婴保健执法力度,开展县级妇幼卫生绩效考核,继续做好妇幼重大公共卫生项目和“降消”项目。为15.2万和1.4万农村妇女进行宫颈癌和乳腺癌检查。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率稳定在95%以上。深入开展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进一步完善长效管理机制。继续开展卫生创建活动,积极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县城(镇),在全省继续保持2/3的城市、1/2的县城达到省级卫生城市、卫生县城标准。加大农村改厕力度。
六、以提高应急处置能力为重点,进一步强化疾病防控和卫生应急工作
全面加强疾病预防控制工作。进一步加强免疫规划工作,确保冷链正常运转,规范实施预防接种,开展麻疹疫苗查漏补种,保证2012年如期实现消除麻疹目标。继续为15岁以下儿童补种乙肝疫苗。加强重点传染病防控工作,逐步构建“三位一体”新型结核病防治服务体系。进一步强化防治艾滋病行为干预措施。加强流感、手足口、鼠疫、布病疫情监测,及时处置突发疫情。建立健全慢性病防控工作网络和机制,开展慢性病综合防控,创建国家及省级“慢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开展食管癌/贲门癌等重点癌症的早诊早治和肿瘤随访登记,健全肿瘤登记报告系统。全面实施精神卫生防治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支持11所省市级精神卫生专业机构建设,开展重性精神病人管理治疗。开展儿童口腔疾病综合干预。继续巩固地方病防治成果,维持消除碘缺乏病目标,继续做好氟、砷中毒、大骨节病、克山病监测工作。
加强卫生应急能力建设。强化省、市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卫生监督机构、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和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卫生应急管理能力建设。开展“卫生应急综合示范县(市、区)”建设,夯实卫生应急工作基础。完善卫生应急预案体系和信息报送、风险评估、监测预警等制度。加快卫生应急队伍能力建设,加大经费投入,改善装备条件,加强培训演练,提高实战能力。推进市级卫生应急指挥平台建设,尽快实现国家、省、市卫生应急指挥系统的互通和对接。健全部门间、部门内部之间联防联控机制和卫生应急物资储备、调拨机制。以突发急性传染病防控为重点,依法科学做好应对大规模暴发疫情的各项准备工作。及时有效开展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和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公共事件紧急医学救援工作。
七、以创新监管方式方法为抓手,切实加强食品药品安全和卫生监督执法工作
做好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和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加强食品安全综合协调机制建设,建立省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联席会议制度、信息通报制度、食物中毒调查处理制度,加强上下之间和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工作。落实有关食品安全整顿工作任务,继续开展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活动。制定食品安全考核评价方案,严格工作考评。大力推进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体系建设,建立并完善全省食品安全风险监测、食源性疾病监测网络,提高食品安全应急处置能力。
加强药品安全监管工作。健全药品安全责任体系,落实分级管理责任;进一步完善监管绩效考核评价体系,提高监管效能;加强对药品生产经营的日常监管,强化技术监督的支撑作用,提高监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加强监管队伍建设,全面提高监管队伍综合素质。
改善卫生监督执法工作。启动和实施卫生监督机构建设项目,进一步健全完善卫生监督体系。深入开展行政执法管理年活动,大力加强卫生监督队伍能力建设,开展卫生监督绩效考核,强化卫生监督执法稽查,推进参公管理,提高卫生监督执法水平。在全省开展以强化医疗、职业和饮用水卫生安全监管为主要内容的“蓝盾行动”,依法打击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行为,规范放射诊疗、职业健康监护和职业病诊疗行为,严格饮用水卫生和学校卫生监管,维护医疗市场秩序和职业卫生、公共卫生安全。
八、以深入开展创先争优和“三好一满意”活动为载体,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医德医风建设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和中央纪委第六次全会精神,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纠风工作责任制,强化源头治腐,扎实推进惩防体系建设,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继续加强领导干部和机关作风建设,落实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认真落实中央决策部署,深入推进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小金库”、公务用车、庆典、研讨会、论坛过多过滥问题等专项治理工作。进一步加大治贿工作力度,加强对医院领导班子和重点科室负责人的监督,加强对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工作的监管,着力解决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深入扎实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大力宣传和弘扬医药卫生系统先进典型和先进事迹。广泛开展“服务好、质量好、医德好、群众满意”的“三好一满意”活动,努力争创人民满意的医疗卫生机构。全面推行医德考评制度,加强医德医风建设。各医疗机构成立出院患者回访中心,落实医德查房和出院患者随访服务制度,对出院患者的回访率达到60%以上。深入开展政风行风评议活动,积极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大力加强精神文明建设,积极创建文明和谐单位。
十、统筹做好各项卫生工作
加强卫生法制工作。做好卫生系统“六五”普法工作。加强地方卫生立法工作。强化行政执法监督,组织制定全省卫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制度;深入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提高规范性文件制定质量。加强卫生政策研究工作。
实施医药卫生发展战略规划。编制并组织实施山西省卫生事业“十二五”规划纲要,制定我省区域卫生规划指导意见,指导各市制定区域卫生规划。做好对口援疆工作。
加快推进卫生信息化建设。加快新农合信息系统建设。实施基层远程会诊系统项目建设。加快县医院和村卫生室信息化项目建设。建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与决策系统、视频交换平台。
积极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加大医学专业对外技术交流与合作,拓展国外知名医学机构学术交流平台,选派业务骨干到国外研修、培训,邀请国外知名专家进行项目合作。通过双向学术交流,努力打造一支高层次的卫生人才队伍,带动全省卫生医疗水平的快速发展。积极做好援外医疗队的选拔、服务和管理工作,努力提升我省援外工作的影响力。
协调有序推进各项工作。进一步加强干部保健工作,提高医疗保健服务水平,做好大型会议、活动医疗保障等工作。做好为离退休干部服务工作,落实离退休干部政治和生活待遇,充分发挥老同志在卫生改革发展中的积极作用。推进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加强卫生新闻宣传工作,做好舆论引导,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建设“健康山西”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做好信访接待工作,加大积案难案缓解力度。加强卫生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认真做好办理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工作。狠抓卫生系统安全生产。积极做好干部下乡住村等工作。
2011年是“十二五”的开局之年,是深化医改的攻坚之年,做好今年的工作,对于实现医改的阶段性目标,完成“十二五”的规划任务至关重要。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认清形势,坚定信心,真抓实干,确保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等各项任务圆满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