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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关于成立省卫生计生委医学伦理专家委员会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7-05-09 13:25   发布人:   文章来源:

晋卫办科教函〔2017〕12号


各市卫生计生委,委直属各单位:
  根据《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伦理审查办法》,决定组建省卫生计生委医学伦理专家委员会。
  省卫生计生委医学伦理专家委员会的主要职责为:协助国家卫生计生委医学伦理专家委员会推动本行政区域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伦理审查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指导、检查、评估本行政区域从事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的医疗卫生机构伦理委员会的工作,开展相关培训、咨询等工作。

  附件:省卫生计生委医学伦理专家委员会名单

 

 

山西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

20175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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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关于成立省卫生计生委医学伦理专家委员会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7-05-09 13:25:43   作者:本站编辑   来源:  

晋卫办科教函〔2017〕12号


各市卫生计生委,委直属各单位:
  根据《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伦理审查办法》,决定组建省卫生计生委医学伦理专家委员会。
  省卫生计生委医学伦理专家委员会的主要职责为:协助国家卫生计生委医学伦理专家委员会推动本行政区域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伦理审查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指导、检查、评估本行政区域从事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的医疗卫生机构伦理委员会的工作,开展相关培训、咨询等工作。

  附件:省卫生计生委医学伦理专家委员会名单

 

 

山西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

20175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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