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晋卫办科教函〔2017〕10号 各市卫生计生委、委直各单位: 根据《山西省卫生计生委科研课题管理办法》有关要求,现就开展“省卫生计生委科研课题”结题验收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实施 省卫生计生委科研课题结题验收工作在省卫生计生委统一领导下进行,由科教处负责组织,各课题承担单位具体实施。 二、工作范围 2014年(含)以前立项且未结题验收的省卫生计生委科研课题。 三、工作程序 2017年5月10日前,各课题负责人向所属单位报送相关材料。 2017年5月11日—6月10日,各课题承担单位集中完成结题验收工作。 2017年6月11日—6月20日,各课题承担单位撰写结题验收工作报告,报送省卫生计生委科教处。 四、工作要求 各市卫生计生委科教部门通知辖区内各课题承担单位,组织完成本单位课题结题验收工作。委直属各单位按照要求组织完成本单位课题结题验收工作。结题验收应采取会议形式、同行评议的方式进行;成立验收专家组,要求专家具有高级职称,且承担过国家或省级科研项目,每组专家应不少于3名。各单位应于验收工作开始前,将课题验收实施方案、专家组人员名单、验收课题清单报省卫生计生委科教处审批。未经批准,不得开展结题验收工作。 五、材料要求 (一)2011年(含)以前立项且未结题验收的省卫生计生委科研课题。 课题承担单位和承担人按要求认真填写《科技攻关项目完结审查表》、《科技攻关项目资金决算表》、《科技攻关项目结题报告书》;附件须提供课题研究发表的论文、专利、奖励及课题立项时的《计划任务书》等复印件。课题承担人应同时做好结题验收汇报准备,汇报提纲见附件。 (二)2012年-2014年立项且未结题验收的省卫生计生委科研课题。 课题承担人按要求认真填写《山西省卫生计生委科研课题结题报告书》;附件须提供课题研究发表的论文、专利、奖励及课题立项时的《计划任务书》等复印件。课题承担人应同时做好结题验收汇报准备。 (三)一般不受理提前结题申请,不能按照要求结题验收的课题需要填写《山西省卫生计生委科研课题变更(延期)申请表》。 六、注意事项 不按照要求开展省卫生计生委科研课题结题验收的单位和课题负责人,本年度不再新立项省卫生计生委科研课题。请各课题承担单位及负责人高度重视,认真组织,确保按时保质完成此次课题验收工作。 七、材料报送 按课题将提交材料装订成册,每个课题装订三册,经承担单位和组织单位审核盖章后,统一报送至山西省卫生计生委科教处。报送截至时间为2017年6月20日,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赵伟,联系电话:0351-3580263。 附件:1.2011年(含)以前立项且未结题验收的省卫生计生委课题填报材料 2.2012-2014年立项且未结题验收的省卫生计生委课题填报材料 山西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 2017年4月17日
晋卫办科教函〔2017〕10号
各市卫生计生委、委直各单位:
根据《山西省卫生计生委科研课题管理办法》有关要求,现就开展“省卫生计生委科研课题”结题验收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实施
省卫生计生委科研课题结题验收工作在省卫生计生委统一领导下进行,由科教处负责组织,各课题承担单位具体实施。
二、工作范围
2014年(含)以前立项且未结题验收的省卫生计生委科研课题。
三、工作程序
2017年5月10日前,各课题负责人向所属单位报送相关材料。
2017年5月11日—6月10日,各课题承担单位集中完成结题验收工作。
2017年6月11日—6月20日,各课题承担单位撰写结题验收工作报告,报送省卫生计生委科教处。
四、工作要求
各市卫生计生委科教部门通知辖区内各课题承担单位,组织完成本单位课题结题验收工作。委直属各单位按照要求组织完成本单位课题结题验收工作。结题验收应采取会议形式、同行评议的方式进行;成立验收专家组,要求专家具有高级职称,且承担过国家或省级科研项目,每组专家应不少于3名。各单位应于验收工作开始前,将课题验收实施方案、专家组人员名单、验收课题清单报省卫生计生委科教处审批。未经批准,不得开展结题验收工作。
五、材料要求
(一)2011年(含)以前立项且未结题验收的省卫生计生委科研课题。
课题承担单位和承担人按要求认真填写《科技攻关项目完结审查表》、《科技攻关项目资金决算表》、《科技攻关项目结题报告书》;附件须提供课题研究发表的论文、专利、奖励及课题立项时的《计划任务书》等复印件。课题承担人应同时做好结题验收汇报准备,汇报提纲见附件。
(二)2012年-2014年立项且未结题验收的省卫生计生委科研课题。
课题承担人按要求认真填写《山西省卫生计生委科研课题结题报告书》;附件须提供课题研究发表的论文、专利、奖励及课题立项时的《计划任务书》等复印件。课题承担人应同时做好结题验收汇报准备。
(三)一般不受理提前结题申请,不能按照要求结题验收的课题需要填写《山西省卫生计生委科研课题变更(延期)申请表》。
六、注意事项
不按照要求开展省卫生计生委科研课题结题验收的单位和课题负责人,本年度不再新立项省卫生计生委科研课题。请各课题承担单位及负责人高度重视,认真组织,确保按时保质完成此次课题验收工作。
七、材料报送
按课题将提交材料装订成册,每个课题装订三册,经承担单位和组织单位审核盖章后,统一报送至山西省卫生计生委科教处。报送截至时间为2017年6月20日,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赵伟,联系电话:0351-3580263。
附件:1.2011年(含)以前立项且未结题验收的省卫生计生委课题填报材料
2.2012-2014年立项且未结题验收的省卫生计生委课题填报材料
山西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
2017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