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山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

山西医改信息-2016-21期

发布时间: 2016-11-10 10:38   发布人: 省医改办   文章来源:

 

医 改 信 息

 

第21期

 

山西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小组办公室         2016年11月10日

                                                      

 

 

山西推进省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

11月1日起实施取消药品加成政策

 

为推进我省省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按照省市联动要求,根据省医改领导小组统一部署,山西大医院、省人民医院、山西医科大学第一医院、山西医科大学第二医院、省肿瘤医院、省儿童医院、省中医药研究院、省第二人民医院、省眼科医院、省心血管病医院、山西中医学院附属医院、省针灸研究所、山西中医学院中西医结合医院、山西职工医学院附属医院、省活血化瘀研究所等15所公立医院,自2016年11月1日零时起,取消药品一半加成,即按照实际采购价格加成7.5%的价格销售药品(中药饮片除外),并力争到2017年底实现药品“零加成”。对医院因此减少的合理收入,将通过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加大政府投入、改革医保支付方式、降低医院运行成本等予以补偿。





返回

医改简报

搜索 导航

山西医改信息-2016-21期

发布时间: 2016-11-10 10:38:49   作者:本站编辑   来源:  

 

医 改 信 息

 

第21期

 

山西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小组办公室         2016年11月10日

                                                      

 

 

山西推进省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

11月1日起实施取消药品加成政策

 

为推进我省省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按照省市联动要求,根据省医改领导小组统一部署,山西大医院、省人民医院、山西医科大学第一医院、山西医科大学第二医院、省肿瘤医院、省儿童医院、省中医药研究院、省第二人民医院、省眼科医院、省心血管病医院、山西中医学院附属医院、省针灸研究所、山西中医学院中西医结合医院、山西职工医学院附属医院、省活血化瘀研究所等15所公立医院,自2016年11月1日零时起,取消药品一半加成,即按照实际采购价格加成7.5%的价格销售药品(中药饮片除外),并力争到2017年底实现药品“零加成”。对医院因此减少的合理收入,将通过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加大政府投入、改革医保支付方式、降低医院运行成本等予以补偿。



line
山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