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编制,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具体情况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我委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有关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贯彻《条例》有关规定,围绕本部门重点工作和社会公众关切,切实做好疫情防控信息和重大政策发布、解读和宣传引导,不断拓宽主动公开内容,依法规范做好依申请公开,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加强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为全省疫情防控和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一是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我委制定《山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政务公开内容、渠道、程序和时限等,提升政务公开质量。二是准确发布卫健信息。全年,我委通过官网主动公开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全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落实省政府民生实事、区域医疗中心建设、“136”兴医工程建设、中医药强省建设、健康扶贫、“四个一批”科技兴医创新计划、卫生应急宣传、行政审批、卫生监督、经费预决算、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等卫生健康重点领域信息3995条;我委门户网站开通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专栏,共发布疫情通报、防控动态、防控知识等2900余条;通过“健康山西官微”微信公众号主动公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健康科普宣传等信息1343条;通过各级各类新闻媒体报道我省卫生健康政策、亮点和突出成绩1078557余篇。三是加大政策解读力度和回应。全年我委共召开或参加新闻发布会13次;发布政策解读13件;充分发挥12320卫生公益热线作用,全年提供卫生健康政策解读等各类服务215.9万余件次,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总办结率达100%。 (二)依申请公开事项办理情况。2021年,我委共受理依申请公开事项80件,其中,自然人申请80,法人或其他组织申请0件,办结81件(包括2020年结转的1件),均在法定期限内予以答复,未引发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三)政府信息公开管理情况。我委严格落实信息发布审核制度,按照“先审核,后发布;谁主管,谁负责”原则,确保发布信息及时准确。在此基础上,我委认真对照省委、省政府关于信息公开的有关要求,每月对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情况进行自查,持续规范全委信息发布管理工作。全年,我委未出现保密信息、敏感信息泄露、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重大利益因信息公开而受损等情况。 (四)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2021年,我委持续抓好山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健康山西官微”微信公众号等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官网月平均浏览量超过32.5万次、健康山西官微订阅数达145余万个。山西省预约诊疗服务平台已接入52家三级医院、175家二级医院和24422余家社区机构,可为全省群众提供预约挂号、就医指南等便民服务和医疗信息,2021年度平台注册用户2394万个、累计服务7.76亿人次。 (五)政务公开监督保障情况。我委坚持强化组织领导与狠抓建章立制相结合,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制度,对政务公开工作进行细化分解,明确任务,压实责任。建立政务公开工作联络机制,强化督查检查,将政务公开纳入我委年度考核重要内容,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提供有力组织保障。同时,注重社会评议和责任追求,压实政务公开责任,提升政务公开成效,确保政府信息公开政策制度落地生根发挥应有作用。强化监测预警,提升网络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坚决杜绝因信息内容不当和网络安全事件引发负面舆情。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2021年,我委在政府信息公开上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但是也存在进一步提升之处,体现在由于信息数量大、种类繁多,导致部分信息公开内容更新不够及时、充分,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文件更新进度不平衡。 下一步,我委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国家及我省关于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决策部署,统筹谋划、突出重点、创新思路,以实际行动开创山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新局面。一是着力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体系,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架构,推动形成政府信息公开的长效管理机制。二是着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实效,不断加强工作人员业务能力培训与提升,继续营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浓厚氛围,提升政府公开信息质量。三是完善和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加大惠民、利民等信息更新,不断调整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广泛运用新媒体,促进多方信息共享,不断创新政府信息公开方式。 六、其他需报告的事项 我委2021年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费。 山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1月25日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编制,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具体情况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我委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有关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贯彻《条例》有关规定,围绕本部门重点工作和社会公众关切,切实做好疫情防控信息和重大政策发布、解读和宣传引导,不断拓宽主动公开内容,依法规范做好依申请公开,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加强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为全省疫情防控和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一是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我委制定《山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政务公开内容、渠道、程序和时限等,提升政务公开质量。二是准确发布卫健信息。全年,我委通过官网主动公开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全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落实省政府民生实事、区域医疗中心建设、“136”兴医工程建设、中医药强省建设、健康扶贫、“四个一批”科技兴医创新计划、卫生应急宣传、行政审批、卫生监督、经费预决算、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等卫生健康重点领域信息3995条;我委门户网站开通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专栏,共发布疫情通报、防控动态、防控知识等2900余条;通过“健康山西官微”微信公众号主动公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健康科普宣传等信息1343条;通过各级各类新闻媒体报道我省卫生健康政策、亮点和突出成绩1078557余篇。三是加大政策解读力度和回应。全年我委共召开或参加新闻发布会13次;发布政策解读13件;充分发挥12320卫生公益热线作用,全年提供卫生健康政策解读等各类服务215.9万余件次,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总办结率达100%。
(二)依申请公开事项办理情况。2021年,我委共受理依申请公开事项80件,其中,自然人申请80,法人或其他组织申请0件,办结81件(包括2020年结转的1件),均在法定期限内予以答复,未引发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三)政府信息公开管理情况。我委严格落实信息发布审核制度,按照“先审核,后发布;谁主管,谁负责”原则,确保发布信息及时准确。在此基础上,我委认真对照省委、省政府关于信息公开的有关要求,每月对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情况进行自查,持续规范全委信息发布管理工作。全年,我委未出现保密信息、敏感信息泄露、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重大利益因信息公开而受损等情况。
(四)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2021年,我委持续抓好山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健康山西官微”微信公众号等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官网月平均浏览量超过32.5万次、健康山西官微订阅数达145余万个。山西省预约诊疗服务平台已接入52家三级医院、175家二级医院和24422余家社区机构,可为全省群众提供预约挂号、就医指南等便民服务和医疗信息,2021年度平台注册用户2394万个、累计服务7.76亿人次。
(五)政务公开监督保障情况。我委坚持强化组织领导与狠抓建章立制相结合,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制度,对政务公开工作进行细化分解,明确任务,压实责任。建立政务公开工作联络机制,强化督查检查,将政务公开纳入我委年度考核重要内容,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提供有力组织保障。同时,注重社会评议和责任追求,压实政务公开责任,提升政务公开成效,确保政府信息公开政策制度落地生根发挥应有作用。强化监测预警,提升网络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坚决杜绝因信息内容不当和网络安全事件引发负面舆情。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2021年,我委在政府信息公开上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但是也存在进一步提升之处,体现在由于信息数量大、种类繁多,导致部分信息公开内容更新不够及时、充分,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文件更新进度不平衡。
下一步,我委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国家及我省关于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决策部署,统筹谋划、突出重点、创新思路,以实际行动开创山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新局面。一是着力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体系,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架构,推动形成政府信息公开的长效管理机制。二是着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实效,不断加强工作人员业务能力培训与提升,继续营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浓厚氛围,提升政府公开信息质量。三是完善和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加大惠民、利民等信息更新,不断调整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广泛运用新媒体,促进多方信息共享,不断创新政府信息公开方式。
六、其他需报告的事项
我委2021年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费。
山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