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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卫生计生委建立综合监督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

发布时间: 2016-05-06 16:23   发布人: 综合监督处   文章来源:

为贯彻落实国家卫生计生委相关文件要求,真实、准确反映卫生计生监督执法行为,实现执法全程留痕,确保规范、文明执法,省卫生计生委制定了《山西省卫生计生综合监督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

《制度》中所称的执法全过程记录,是指在卫生计生综合监督行政执法过程中,通过完成执法案卷制作,充分利用执法记录设备、视频监控设施等手段,对日常巡查、调查取证、案卷制作、行政强制等行政执法活动全过程进行记录。包括文字记录和动态声像记录两种形式。文字记录即通过案卷制作记录行政执法的全过程。动态声像记录即通过执法记录仪、照相机、摄像机、录音笔(机)等执法记录设备对日常巡查、调查取证、询问当事人、文书送达、行政听证、行政强制等行政执法活动进行记录,即录像、录音、照片等声像资料。通过全过程记录对卫生计生监督执法中的各个环节,包括立案、调查取证、决定、执行等行政执法活动全过程跟踪记录,有效固定、保存证据,实现执法环节全程可追溯。同时,制度还规定了记录设备的档案登记、使用管理、监督抽查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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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卫生计生委建立综合监督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

发布时间: 2016-05-06 16:23:24   作者:本站编辑   来源:  

为贯彻落实国家卫生计生委相关文件要求,真实、准确反映卫生计生监督执法行为,实现执法全程留痕,确保规范、文明执法,省卫生计生委制定了《山西省卫生计生综合监督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

《制度》中所称的执法全过程记录,是指在卫生计生综合监督行政执法过程中,通过完成执法案卷制作,充分利用执法记录设备、视频监控设施等手段,对日常巡查、调查取证、案卷制作、行政强制等行政执法活动全过程进行记录。包括文字记录和动态声像记录两种形式。文字记录即通过案卷制作记录行政执法的全过程。动态声像记录即通过执法记录仪、照相机、摄像机、录音笔(机)等执法记录设备对日常巡查、调查取证、询问当事人、文书送达、行政听证、行政强制等行政执法活动进行记录,即录像、录音、照片等声像资料。通过全过程记录对卫生计生监督执法中的各个环节,包括立案、调查取证、决定、执行等行政执法活动全过程跟踪记录,有效固定、保存证据,实现执法环节全程可追溯。同时,制度还规定了记录设备的档案登记、使用管理、监督抽查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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