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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卫生厅要求加强全省医疗机构消毒管理工作

发布时间: 2009-01-20 11:09   发布人:   文章来源:

为加强医疗机构消毒管理工作,预防和减少医院感染和医源性感染的发生,近日,省卫生厅发出通知要求全省各级医疗机构加强消毒管理工作。

2008年4月到7月,省卫生厅委托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对省级医院、大型厂矿医院、部队医院、厅管医院的消毒质量进行了监测,结果显示:16家省级医院主要超标项目为物体表面及医护人员手微生物,合格率仅为75.40%,其次为空气微生物,合格率仅为77.33%;6家大型厂矿、部队医院主要超标项目为消毒后的医院污水,合格率80%,其次为物体表面及工作人员手微生物,合格率85.71%;10家厅管医院主要超标项目为消毒后的医院污水,合格率83.33%,其次为物体表面及工作人员手微生物,合格率88.52%。

存在问题主要是个别医护人员未严格按规范洗手,或有些医院用水箱储存水冲刷手,致使医护人员手细菌数超标;一些医院普通手术室、ICU室等II类环境的空气消毒措施不到位,造成细菌菌落总数超标;个别医疗机构在洁净室使用过程中做不到定期维护,使洁净室空气质量达不到有关要求;还有的医疗机构污水管理不规范,未按规定投放消毒剂或消毒剂与污水接触时间不够,致使粪大肠菌群超标,使用中消毒剂标识浓度与实测浓度不相符,医护人员消毒剂配比概念不清或不按要求进行消毒液的配制,缺乏技能培训。

针对存在的问题,省卫生厅要求各医疗机构要加强领导,建立健全消毒管理制度,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定期开展消毒与灭菌效果检测;定期对医护人员进行消毒知识与消毒技能的培训培训,强化医护人员消毒管理意识;加强对各类诊疗环境的消毒管理工作,控制和降低微生物污染;加强污水的消毒管理,设专职人员,并对其进行相关知识培训,排放的污水必须按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从而减少污染;加强对消毒药械的索证工作;各医疗机构院感管理部门要定期对消毒管理规章制度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和指导,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省卫生厅要求加强全省医疗机构消毒管理工作

发布时间: 2009-01-20 11:09:15   作者:本站编辑   来源:  

为加强医疗机构消毒管理工作,预防和减少医院感染和医源性感染的发生,近日,省卫生厅发出通知要求全省各级医疗机构加强消毒管理工作。

2008年4月到7月,省卫生厅委托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对省级医院、大型厂矿医院、部队医院、厅管医院的消毒质量进行了监测,结果显示:16家省级医院主要超标项目为物体表面及医护人员手微生物,合格率仅为75.40%,其次为空气微生物,合格率仅为77.33%;6家大型厂矿、部队医院主要超标项目为消毒后的医院污水,合格率80%,其次为物体表面及工作人员手微生物,合格率85.71%;10家厅管医院主要超标项目为消毒后的医院污水,合格率83.33%,其次为物体表面及工作人员手微生物,合格率88.52%。

存在问题主要是个别医护人员未严格按规范洗手,或有些医院用水箱储存水冲刷手,致使医护人员手细菌数超标;一些医院普通手术室、ICU室等II类环境的空气消毒措施不到位,造成细菌菌落总数超标;个别医疗机构在洁净室使用过程中做不到定期维护,使洁净室空气质量达不到有关要求;还有的医疗机构污水管理不规范,未按规定投放消毒剂或消毒剂与污水接触时间不够,致使粪大肠菌群超标,使用中消毒剂标识浓度与实测浓度不相符,医护人员消毒剂配比概念不清或不按要求进行消毒液的配制,缺乏技能培训。

针对存在的问题,省卫生厅要求各医疗机构要加强领导,建立健全消毒管理制度,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定期开展消毒与灭菌效果检测;定期对医护人员进行消毒知识与消毒技能的培训培训,强化医护人员消毒管理意识;加强对各类诊疗环境的消毒管理工作,控制和降低微生物污染;加强污水的消毒管理,设专职人员,并对其进行相关知识培训,排放的污水必须按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从而减少污染;加强对消毒药械的索证工作;各医疗机构院感管理部门要定期对消毒管理规章制度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和指导,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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