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审批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39条规定条件进行审批。 审批时限: 60天,其中 1、 政务窗口受理1个工作日; 2、 资料审查15个工作日; 3、现场考核30个工作日; 4、处领导审批12个工作日; 6、登记、发放2个工作日。 有效期限: 四年
申报材料(一式3份): 请附电子版本
1法人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
2医疗执业许可证(复印件);
3职业病诊断机构主要技术人员情况表;
4职业病诊断仪器、设备清单;
5职业病诊断质量保证管理制度;
6申请从事职业病诊断项目。
审批程序:
1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收到申请资料;
2应当在60日内完成资料审查和现场考核,自现场考核结束之日起15日内,做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单位;
3批准的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发给职业病诊断机构批准证书。
审批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39条规定条件进行审批。
申报材料(一式3份): 请附电子版本
1法人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
2医疗执业许可证(复印件);
3职业病诊断机构主要技术人员情况表;
4职业病诊断仪器、设备清单;
5职业病诊断质量保证管理制度;
6申请从事职业病诊断项目。
审批程序:
1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收到申请资料;
2应当在60日内完成资料审查和现场考核,自现场考核结束之日起15日内,做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单位;
3批准的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发给职业病诊断机构批准证书。
审批时限:
60天,其中 1、 政务窗口受理1个工作日; 2、 资料审查15个工作日; 3、现场考核30个工作日; 4、处领导审批12个工作日; 6、登记、发放2个工作日。
有效期限: 四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