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卫提〔2023〕32号 范炜委员: 您好。您提出的《关于我省公共场所全面禁烟的建议提案》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您的提案提的很好,烟草危害是当今世界最严重的公共卫生问题之一,省卫生健康委一直大力开展控烟行动,推动公共场所全面禁烟。 《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健康中国·山西行动的实施意见》,在“控烟行动”中明确要求:提倡无烟文化,宣传吸烟和二手烟暴露的严重危害。鼓励领导干部、医务人员和教师发挥控烟引领作用。积极推进控烟工作,实现室内公共场所、室内工作场所和公共交通工具全面禁烟。把各级党政机关建设成无烟机关,并纳入文明单位创建测评工作。开展无烟医院、无烟校园创建活动,关注青少年吸烟问题。依法严厉查处违法发布烟草广告行为。定期开展烟草流行调查。到2022年和2030年,全面无烟法规保护的人口比例分别达到30%及以上和80%及以上。 全省各地先后出台《太原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大同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大同市公共场所禁止吸烟规定》《吕梁市公共场所、办公场所控烟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忻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共场所禁止吸烟的通知》《运城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长治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晋城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等,都明确提出;不得在室内公共场所、公共交通工具内和其他禁烟场所吸烟,对违反禁烟规定、扰乱公共秩序的个人,将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 在省卫生健康委的大力推动下,2020年,全省15岁以上人群现有吸烟率较2018年下降了2.1%;2021年,全省青少年人群吸烟率较2019年下降了1.9%;截至2022年12月底,全省基本建成了无烟党政机关、无烟医疗机构,无烟学校建设正在稳步推进,无烟家庭建设正在积极倡导。 以上答复您是否满意,如有意见,敬请反馈。 感谢您对省政府卫生健康方面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并欢迎今后提出更多宝贵意见。 承 办 人:高 凯 联系电话:0351-3581526 山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3月17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晋卫提〔2023〕32号
范炜委员:
您好。您提出的《关于我省公共场所全面禁烟的建议提案》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您的提案提的很好,烟草危害是当今世界最严重的公共卫生问题之一,省卫生健康委一直大力开展控烟行动,推动公共场所全面禁烟。
《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健康中国·山西行动的实施意见》,在“控烟行动”中明确要求:提倡无烟文化,宣传吸烟和二手烟暴露的严重危害。鼓励领导干部、医务人员和教师发挥控烟引领作用。积极推进控烟工作,实现室内公共场所、室内工作场所和公共交通工具全面禁烟。把各级党政机关建设成无烟机关,并纳入文明单位创建测评工作。开展无烟医院、无烟校园创建活动,关注青少年吸烟问题。依法严厉查处违法发布烟草广告行为。定期开展烟草流行调查。到2022年和2030年,全面无烟法规保护的人口比例分别达到30%及以上和80%及以上。
全省各地先后出台《太原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大同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大同市公共场所禁止吸烟规定》《吕梁市公共场所、办公场所控烟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忻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共场所禁止吸烟的通知》《运城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长治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晋城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等,都明确提出;不得在室内公共场所、公共交通工具内和其他禁烟场所吸烟,对违反禁烟规定、扰乱公共秩序的个人,将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
在省卫生健康委的大力推动下,2020年,全省15岁以上人群现有吸烟率较2018年下降了2.1%;2021年,全省青少年人群吸烟率较2019年下降了1.9%;截至2022年12月底,全省基本建成了无烟党政机关、无烟医疗机构,无烟学校建设正在稳步推进,无烟家庭建设正在积极倡导。
以上答复您是否满意,如有意见,敬请反馈。
感谢您对省政府卫生健康方面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并欢迎今后提出更多宝贵意见。
承 办 人:高 凯
联系电话:0351-3581526
山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3月17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