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党组成员、副主任。
领导分工:
分 管:委办公室(机关党委)、体制改革处、法规处、中医药管理局、
卫生应急办公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中心)、
综合监督处、妇幼健康处、人口与家庭发展处、
行政审批管理处、离退休人员工作处。
联 系:委属中医、中西医结合医疗机构、妇幼保健机构;
委监督检查中心;省计划生育协会、省人口学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