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山西省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和相关限制类医疗技术管理规范等有关规定,太原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总医院放射性粒子植入治疗技术、肿瘤消融治疗技术、儿科消化内镜、消化内镜、呼吸内镜、普通外科内镜、咽喉科内镜、鼻科内镜、妇科内镜、关节镜、脊柱内镜、泌尿外科内镜、口腔种植技术、人工膝关节置换、人工髋关节置换等15项限制类医疗技术已通过我委组织专家组进行的临床应用能力现场评价,现予以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备案公示。 如有异议,可自公示之日起1周内向省卫生健康委医政医管局反映。反映问题应客观真实,实事求是,并提供书面材料。 联系电话:0351-3580405 联 系 人:赵智雄 山西省卫生健康委医政医管局 2020年8月28日
根据《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山西省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和相关限制类医疗技术管理规范等有关规定,太原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总医院放射性粒子植入治疗技术、肿瘤消融治疗技术、儿科消化内镜、消化内镜、呼吸内镜、普通外科内镜、咽喉科内镜、鼻科内镜、妇科内镜、关节镜、脊柱内镜、泌尿外科内镜、口腔种植技术、人工膝关节置换、人工髋关节置换等15项限制类医疗技术已通过我委组织专家组进行的临床应用能力现场评价,现予以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备案公示。
如有异议,可自公示之日起1周内向省卫生健康委医政医管局反映。反映问题应客观真实,实事求是,并提供书面材料。
联系电话:0351-3580405
联 系 人:赵智雄
山西省卫生健康委医政医管局
2020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