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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拟设置山西和谐医学检验实验室的公示

发布时间: 2018-06-25 07:31   发布人:   文章来源:

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医学检验实验室基本标准和管理规范(试行)的通知》和《卫生部关于医疗机构审批管理的若干规定》有关规定,现对拟设置的医疗机构予以公示。

公示内容

1.设置单位(人):山西和谐健康体检中心(有限公司)

2.拟设医疗机构类别:医学检验实验室

3. 拟设医疗机构名称:山西和谐医学检验实验室

4.拟设医疗机构选址:太原市晋阳街200号和谐大厦七层

5.拟设医疗机构性质:非政府办营利性

6.拟设医疗机构床位:0张

7.拟设医疗机构服务对象:社会

8.拟设医疗机构诊疗科目:医学检验科(临床体液、血液专业,临床化学检验专业,临床免疫、血清学专业),病理科#

 

 对以上公示内容如有异议,可自公示之日起1周内向省卫生计生委行政审批管理处反映。反映问题应客观真实,实事求是,并提供书面材料。联系电话:0351-7731290 ,地址:太原市小店区坞城南路50号,山西省政务服务中心省卫生计生委窗口,邮编:030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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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拟设置山西和谐医学检验实验室的公示

发布时间: 2018-06-25 07:31:52   作者:本站编辑   来源:  

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医学检验实验室基本标准和管理规范(试行)的通知》和《卫生部关于医疗机构审批管理的若干规定》有关规定,现对拟设置的医疗机构予以公示。

公示内容

1.设置单位(人):山西和谐健康体检中心(有限公司)

2.拟设医疗机构类别:医学检验实验室

3. 拟设医疗机构名称:山西和谐医学检验实验室

4.拟设医疗机构选址:太原市晋阳街200号和谐大厦七层

5.拟设医疗机构性质:非政府办营利性

6.拟设医疗机构床位:0张

7.拟设医疗机构服务对象:社会

8.拟设医疗机构诊疗科目:医学检验科(临床体液、血液专业,临床化学检验专业,临床免疫、血清学专业),病理科#

 

 对以上公示内容如有异议,可自公示之日起1周内向省卫生计生委行政审批管理处反映。反映问题应客观真实,实事求是,并提供书面材料。联系电话:0351-7731290 ,地址:太原市小店区坞城南路50号,山西省政务服务中心省卫生计生委窗口,邮编:030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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