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加强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创新监管模式,提高卫生监督机构监管水平和工作效力,强化供水单位经营者作为生活饮用水卫生第一责任人意识,增强卫生监督信息透明度,有效保障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维护群众健康权益,我省启动了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试点工作。 省卫生监督所借鉴全国其他省份饮用水卫生监督工作的先进经验,起草了“山西省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监督量化分级评分表(试行)”,并先后在运城市、朔州市、太原市部分水厂进行了现场试验,征求了当地卫生行政部门、供水单位部分专家的建议和意见,经过近5个月的前期筹备工作,于2016年8月在全省开展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试点工作。要求试点地区要根据本地实际,选择部分供水单位开展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试点工作,总结经验,及时反馈工作信息。省卫生监督所将及时完善和调整实施工作,保障供水单位量化分级管理制度目标的实现,最终在全省正式全面实行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省卫生监督所供稿)
为加强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创新监管模式,提高卫生监督机构监管水平和工作效力,强化供水单位经营者作为生活饮用水卫生第一责任人意识,增强卫生监督信息透明度,有效保障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维护群众健康权益,我省启动了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试点工作。
省卫生监督所借鉴全国其他省份饮用水卫生监督工作的先进经验,起草了“山西省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监督量化分级评分表(试行)”,并先后在运城市、朔州市、太原市部分水厂进行了现场试验,征求了当地卫生行政部门、供水单位部分专家的建议和意见,经过近5个月的前期筹备工作,于2016年8月在全省开展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试点工作。要求试点地区要根据本地实际,选择部分供水单位开展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试点工作,总结经验,及时反馈工作信息。省卫生监督所将及时完善和调整实施工作,保障供水单位量化分级管理制度目标的实现,最终在全省正式全面实行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省卫生监督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