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提高新农合基金使用绩效,按照分级诊疗政策要求,我省决定从2016年3月1日起,新农合跨省就医实行定点医院转诊备案制度,山医大一院成为定点医疗机构之一。 医院对于无法确诊或确诊后无治疗条件的疑难病症,主管医师开具诊断建议书并由科主任签字同意,新农合窗口工作人员从省新农合平台获取患者信息,审核录入病情及转诊理由,初审后打印《山西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跨省转诊审批表》,经主管医师、科主任确认后,到省新农合管理中心办理备案登记手续,方可到省外医疗机构住院治疗,但不得转往三甲以下医疗机构及非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跨省住院发生的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新农合基金支付标准为:起付线3000元,补偿比例50%。发生的医疗费用先由个人垫付,出院后凭《山西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跨省转诊审批表》、住院病历(复印件)、费用清单和有效票据等资料,1个月内回参合地按规定审核报销。未办理转诊手续,新农合不予报销。 医院把跨省转诊规定和流程在醒目位置和重点窗口公示,让医护人员和患者群众知情,并进一步简化流程,顺利推进新农合跨省转诊工作。(山医大一院供稿)
为提高新农合基金使用绩效,按照分级诊疗政策要求,我省决定从2016年3月1日起,新农合跨省就医实行定点医院转诊备案制度,山医大一院成为定点医疗机构之一。
医院对于无法确诊或确诊后无治疗条件的疑难病症,主管医师开具诊断建议书并由科主任签字同意,新农合窗口工作人员从省新农合平台获取患者信息,审核录入病情及转诊理由,初审后打印《山西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跨省转诊审批表》,经主管医师、科主任确认后,到省新农合管理中心办理备案登记手续,方可到省外医疗机构住院治疗,但不得转往三甲以下医疗机构及非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跨省住院发生的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新农合基金支付标准为:起付线3000元,补偿比例50%。发生的医疗费用先由个人垫付,出院后凭《山西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跨省转诊审批表》、住院病历(复印件)、费用清单和有效票据等资料,1个月内回参合地按规定审核报销。未办理转诊手续,新农合不予报销。
医院把跨省转诊规定和流程在醒目位置和重点窗口公示,让医护人员和患者群众知情,并进一步简化流程,顺利推进新农合跨省转诊工作。(山医大一院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