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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山西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2016年“爱眼日”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6-05-30 17:29   发布人: 医政医管处   文章来源:

各市卫生计生委、教育局,委直委管医疗机构:

2016年6月6日是第21个全国“爱眼日”。按照《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6年全国爱眼日活动的通知》(国卫办医函〔2016〕487号),为推动我省“爱眼日”活动广泛、深入、有效开展,制定了《2016年“爱眼日”活动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组织好本地、本单位的“爱眼日”宣传教育活动。

 

 

山西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山西省教育厅

                                                  2016年5月26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2016年“爱眼日”活动工作方案

 

为做好2016年“爱眼日”活动的组织工作,确保各项任务要求落到实处,营造全社会爱眼护眼的良好氛围,特制定本方案。

一、活动主题

呵护眼睛,从小做起。

二、活动背景

目前,我国青少年眼部屈光不正问题日益突出,视力不良率居高不下。据2014年全国学生体质健康调研结果显示,7~12岁小学生、13~15岁初中生、16~18岁高中生及19~22岁大学生的视力不良率分别为45.71%、74.36%、83.28%和86.36%,需要进一步普及眼病防治知识,提高公众的眼保健意识,引导广大群众关注眼健康,有效预防、尽早控制屈光不正等原因导致的视力损伤。

三、活动内容

(一)广泛开展眼健康专题宣教活动。各地要组织动员防盲技术指导组、医疗机构和眼科医务人员走进校园,开展面对面健康教育专题讲座、咨询等活动,帮助青少年掌握科学用眼知识和方法,培养学生良好的用眼习惯。同时,要深入城市社区、农村,设立宣传点,面向基层群众开展义诊、咨询、眼保健指导等活动,进一步提高群众爱眼护眼健康知识水平。

(二)培养青少年爱眼护眼良好习惯。各地、各校要组织开展爱眼护眼“五个一”宣传教育活动,即:一次主题班会、一期主题板报、一次主题讲座、一篇主题作文、一场眼保健操或正确坐姿评比,宣传普及科学用眼、预防近视等眼保健知识,强化学生爱眼护眼意识,促进学生养成正确的读写姿势和用眼卫生习惯。要通过家长会、家长信等形式向学生家长进行宣传,争取家长对学生视力保护工作的支持和配合。 

(三)依托公共媒体宣传眼保健知识。各地要积极与新闻媒体沟通协调,充分运用传统和新媒体传播方式,广泛传播科学用眼,特别是儿童青少年视力保护知识,在全社会营造保护青少年视力“政府主导、部门配合、专家指导、学校教育、家庭关注”的良好社会氛围。全国防盲技术指导组将在中国防盲网(www.eyecarechina.com)免费发布青少年健康用眼宣教资料,供医疗机构和学校在宣传教育活动中下载使用。

四、活动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提高学生眼健康水平、减少屈光不正导致的视力损伤是促进青少年全面发展的必然要求,是实现健康中国战略、提高中华民族健康素质和水平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地、各单位要予以高度重视,从当地实际出发,坚持社会性、普及性、公益性原则,认真准备,周密组织,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爱眼日”宣传教育活动。

(二)强化组织实施。各地要按照《中小学生近视眼防控工作方案》和眼病防治有关要求,紧密围绕活动主题,制订本年度“爱眼日”活动工作方案,将“爱眼日”宣传活动与医疗机构日常眼科诊疗工作、学校教育工作结合起来,确定专门机构和专人负责,积极协调有关部门,精心部署实施,确保取得实效。

(三)及时总结宣传。各地要及时收集汇总本地“爱眼日”活动开展情况及相关典型事例、感人事迹等资料,通过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公共卫生公益平台等方式大力宣传,为“爱眼日”活动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有效扩大活动覆盖和参与层面。请各市及委直医院于6月15日前将活动总结材料分别报送省卫生计生委医政医管处和省教育厅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处。

省卫生计生委联系人:舒  言

联系电话:0351-3580457

电子邮箱:yizhengchu001@163.com

省教育厅联系人:王丽珍

联系电话:0351-3190178

电子邮箱:jyttwc@163.com

 

  抄送:国家卫生计生委医政医管局,教育部体卫艺司;

          省防盲技术指导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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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山西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2016年“爱眼日”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6-05-30 17:29:09   作者:本站编辑   来源:  

各市卫生计生委、教育局,委直委管医疗机构:

2016年6月6日是第21个全国“爱眼日”。按照《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6年全国爱眼日活动的通知》(国卫办医函〔2016〕487号),为推动我省“爱眼日”活动广泛、深入、有效开展,制定了《2016年“爱眼日”活动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组织好本地、本单位的“爱眼日”宣传教育活动。

 

 

山西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山西省教育厅

                                                  2016年5月26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2016年“爱眼日”活动工作方案

 

为做好2016年“爱眼日”活动的组织工作,确保各项任务要求落到实处,营造全社会爱眼护眼的良好氛围,特制定本方案。

一、活动主题

呵护眼睛,从小做起。

二、活动背景

目前,我国青少年眼部屈光不正问题日益突出,视力不良率居高不下。据2014年全国学生体质健康调研结果显示,7~12岁小学生、13~15岁初中生、16~18岁高中生及19~22岁大学生的视力不良率分别为45.71%、74.36%、83.28%和86.36%,需要进一步普及眼病防治知识,提高公众的眼保健意识,引导广大群众关注眼健康,有效预防、尽早控制屈光不正等原因导致的视力损伤。

三、活动内容

(一)广泛开展眼健康专题宣教活动。各地要组织动员防盲技术指导组、医疗机构和眼科医务人员走进校园,开展面对面健康教育专题讲座、咨询等活动,帮助青少年掌握科学用眼知识和方法,培养学生良好的用眼习惯。同时,要深入城市社区、农村,设立宣传点,面向基层群众开展义诊、咨询、眼保健指导等活动,进一步提高群众爱眼护眼健康知识水平。

(二)培养青少年爱眼护眼良好习惯。各地、各校要组织开展爱眼护眼“五个一”宣传教育活动,即:一次主题班会、一期主题板报、一次主题讲座、一篇主题作文、一场眼保健操或正确坐姿评比,宣传普及科学用眼、预防近视等眼保健知识,强化学生爱眼护眼意识,促进学生养成正确的读写姿势和用眼卫生习惯。要通过家长会、家长信等形式向学生家长进行宣传,争取家长对学生视力保护工作的支持和配合。 

(三)依托公共媒体宣传眼保健知识。各地要积极与新闻媒体沟通协调,充分运用传统和新媒体传播方式,广泛传播科学用眼,特别是儿童青少年视力保护知识,在全社会营造保护青少年视力“政府主导、部门配合、专家指导、学校教育、家庭关注”的良好社会氛围。全国防盲技术指导组将在中国防盲网(www.eyecarechina.com)免费发布青少年健康用眼宣教资料,供医疗机构和学校在宣传教育活动中下载使用。

四、活动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提高学生眼健康水平、减少屈光不正导致的视力损伤是促进青少年全面发展的必然要求,是实现健康中国战略、提高中华民族健康素质和水平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地、各单位要予以高度重视,从当地实际出发,坚持社会性、普及性、公益性原则,认真准备,周密组织,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爱眼日”宣传教育活动。

(二)强化组织实施。各地要按照《中小学生近视眼防控工作方案》和眼病防治有关要求,紧密围绕活动主题,制订本年度“爱眼日”活动工作方案,将“爱眼日”宣传活动与医疗机构日常眼科诊疗工作、学校教育工作结合起来,确定专门机构和专人负责,积极协调有关部门,精心部署实施,确保取得实效。

(三)及时总结宣传。各地要及时收集汇总本地“爱眼日”活动开展情况及相关典型事例、感人事迹等资料,通过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公共卫生公益平台等方式大力宣传,为“爱眼日”活动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有效扩大活动覆盖和参与层面。请各市及委直医院于6月15日前将活动总结材料分别报送省卫生计生委医政医管处和省教育厅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处。

省卫生计生委联系人:舒  言

联系电话:0351-3580457

电子邮箱:yizhengchu001@163.com

省教育厅联系人:王丽珍

联系电话:0351-3190178

电子邮箱:jyttwc@163.com

 

  抄送:国家卫生计生委医政医管局,教育部体卫艺司;

          省防盲技术指导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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