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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关于在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县医院开展妇产科和儿科巡回医疗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6-03-18 09:02   发布人:   文章来源:

晋卫〔20165

大同、忻州、吕梁、临汾市卫生计生委、委直委管医院:

为打好精准扶贫攻坚战,落实全省卫生计生工作会议关于加大对贫困地区卫生支援力度和强化对急需紧缺专业针对性帮扶的工作要求,省卫生计生委决定在我省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县医院开展妇产科和儿科巡回医疗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工作内容

(一)巡回医疗。按照省卫生计生委统一安排,在吕梁山和燕山-太行山两大连片特困地区贫困县医院开展开展疾病诊疗、健康宣教等巡回医疗工作

(二)技术指导。协助县人民医院进行疑难复杂疾病的诊疗,指导重症患者的治疗,开展复杂手术示范等工作

(三)管理指导。对县级医院妇产科和儿科的管理情况进行评估,针对存在的主要问题和薄弱环节提出意见和建议,加强其规范化、精细化管理水平

(四)人员培训。以疾病规范化诊疗和科室管理为重点开展培训,提高医务人员疾病规范化诊疗意识和水平,增强科室的现代化管理理念。

二、工作时间

妇产科和儿科巡回医疗的起止时间是2016年4月至2017年12月,医疗队每月在1个县人民医院开展巡回医疗工作,连续工作时间不少于7天。

三、工作范围

山西大医院、省人民医院、山医大一院、山医大二院、省儿童医院、大同一医院、大同三医院、大同五医院、同煤集团总医院、忻州市人民医院、吕梁市人民医院、山西省汾阳医院、临汾市人民医院、临汾市第四人民医院的专家组成医疗队,2016年赴繁峙县人民医院等9个县级医院开展巡回医疗,2017年赴岚县等12个县级医院开展巡回医疗(具体安排见附件)。

四、政策支持

(一)巡回医疗队工作期间,按照城乡医院对口支援工作考核,累计在2个医院巡回医疗,按照对口支援1个月计算。

(二)巡回医疗队队员,根据工作情况,给予适当补助。

五、工作要求

(一)承担任务的医院要做好医疗队的组建工作,选派责任心强、业务水平高、有一定管理能力、身体健康的医务人员参加,包括妇科、产科(包括助产士)、儿科和院感专家,每个医疗队不少于7人,以副高级以上职称医务人员为主。

(二)各有关市卫生计生委和承担任务的医院要加强对医疗队开展巡回医疗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各县医院要做好巡回医疗队的工作和生活安排,做好宣传报道工作。各县医院要在工作结束后,将巡回医疗情况书面报我委医政医管处。

(三)请各有关市卫生计生委、三级医院和县级医院在3月25日前报送巡回医疗项目联络人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冀晓鹏

电  话:0351—3580457

邮  箱:sxswstjxp@163.com

地  址:太原市建设北路99号山西省卫生计生委702室

邮  编:030013


附件:医疗队巡回医疗县人民医院分布表

        

                          山西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

                              2016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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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关于在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县医院开展妇产科和儿科巡回医疗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6-03-18 09:02:42   作者:本站编辑   来源:  

晋卫〔20165

大同、忻州、吕梁、临汾市卫生计生委、委直委管医院:

为打好精准扶贫攻坚战,落实全省卫生计生工作会议关于加大对贫困地区卫生支援力度和强化对急需紧缺专业针对性帮扶的工作要求,省卫生计生委决定在我省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县医院开展妇产科和儿科巡回医疗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工作内容

(一)巡回医疗。按照省卫生计生委统一安排,在吕梁山和燕山-太行山两大连片特困地区贫困县医院开展开展疾病诊疗、健康宣教等巡回医疗工作

(二)技术指导。协助县人民医院进行疑难复杂疾病的诊疗,指导重症患者的治疗,开展复杂手术示范等工作

(三)管理指导。对县级医院妇产科和儿科的管理情况进行评估,针对存在的主要问题和薄弱环节提出意见和建议,加强其规范化、精细化管理水平

(四)人员培训。以疾病规范化诊疗和科室管理为重点开展培训,提高医务人员疾病规范化诊疗意识和水平,增强科室的现代化管理理念。

二、工作时间

妇产科和儿科巡回医疗的起止时间是2016年4月至2017年12月,医疗队每月在1个县人民医院开展巡回医疗工作,连续工作时间不少于7天。

三、工作范围

山西大医院、省人民医院、山医大一院、山医大二院、省儿童医院、大同一医院、大同三医院、大同五医院、同煤集团总医院、忻州市人民医院、吕梁市人民医院、山西省汾阳医院、临汾市人民医院、临汾市第四人民医院的专家组成医疗队,2016年赴繁峙县人民医院等9个县级医院开展巡回医疗,2017年赴岚县等12个县级医院开展巡回医疗(具体安排见附件)。

四、政策支持

(一)巡回医疗队工作期间,按照城乡医院对口支援工作考核,累计在2个医院巡回医疗,按照对口支援1个月计算。

(二)巡回医疗队队员,根据工作情况,给予适当补助。

五、工作要求

(一)承担任务的医院要做好医疗队的组建工作,选派责任心强、业务水平高、有一定管理能力、身体健康的医务人员参加,包括妇科、产科(包括助产士)、儿科和院感专家,每个医疗队不少于7人,以副高级以上职称医务人员为主。

(二)各有关市卫生计生委和承担任务的医院要加强对医疗队开展巡回医疗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各县医院要做好巡回医疗队的工作和生活安排,做好宣传报道工作。各县医院要在工作结束后,将巡回医疗情况书面报我委医政医管处。

(三)请各有关市卫生计生委、三级医院和县级医院在3月25日前报送巡回医疗项目联络人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冀晓鹏

电  话:0351—3580457

邮  箱:sxswstjxp@163.com

地  址:太原市建设北路99号山西省卫生计生委702室

邮  编:030013


附件:医疗队巡回医疗县人民医院分布表

        

                          山西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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