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晋卫办医发〔2016〕1号 各市卫生计生委、委直委管医院: 为推动我省优质医疗资源下沉,提高以人才、技术、重点专科为核心的县医院能力建设,省卫生计生委决定在2016年继续实施城乡医院对口支援和“县级医院骨干医师培训”项目。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项目时间 2016年城乡医院对口支援和“县级医院骨干医师培训”项目的起始时间为2016年4月1日至2017年3月31日。 二、项目内容 (一)城乡医院对口支援工作。城乡医院对口支援工作分两个项目,分别是“万名医师支援农村卫生工程”(对贫困县)和“城市三级医院对口支援县级医院”(对非贫困县)。省卫生计生委组织向贫困县(区)的县医院和县中医院每年派驻5名高年资主治医师以上人员,向非贫困县每年派驻1名以上、5名以下高年资主治医师以上人员。承担任务的三级医院优先派出妇产科、儿科、重症医学科和内镜诊疗技术相关专业的医师,同时要加强管理、护理、药学和医技的同步帮扶。派驻人员可按季度轮换。 (二)县级医院骨干医师培训项目。省卫生计生委安排各县(市、区)医院和中医院骨干医师,到三级医院接受培训,原则上安排前往其对口支援医院进行培训,贫困县原则安排4名以上骨干医师,非贫困县原则安排2—3名骨干医师。承担培训任务的三级医院要根据县域疾病谱、县医院外转疾病排序、县医院医疗技术发展需求等因素,有针对性的开展县医院骨干医师培训。逐步将医院管理和其他医务人员纳入培训范围。临床医师培训时间为1年,管理、护理和医技科室人员可半年轮换,总的培训时间不能少于分配的任务。 三、有关要求 (一)加强项目管理。各市卫生计生委做好对辖区医院的工作部署,项目医院要加强人员的日常工作管理,严格落实时间和任务要求,确保帮扶和培训工作效果。 (二)做好资金管理。中央财政对“万名医师支援农村卫生工程”和“县级医院骨干医师培训”项目给予补助,各医院要确保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挪用,加强对经费使用情况的监督管理。 (三)严格项目考核。各市卫生计生委和各三级医院要加强对项目的管理、检查和审核。我委将不定期组织督查,严格工作考核,对检查不在岗人员和考核不合格人员,将取消其对口支援工作时间。 山西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 2016年1月18日 (此件主动公开)
晋卫办医发〔2016〕1号
各市卫生计生委、委直委管医院:
为推动我省优质医疗资源下沉,提高以人才、技术、重点专科为核心的县医院能力建设,省卫生计生委决定在2016年继续实施城乡医院对口支援和“县级医院骨干医师培训”项目。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项目时间
2016年城乡医院对口支援和“县级医院骨干医师培训”项目的起始时间为2016年4月1日至2017年3月31日。
二、项目内容
(一)城乡医院对口支援工作。城乡医院对口支援工作分两个项目,分别是“万名医师支援农村卫生工程”(对贫困县)和“城市三级医院对口支援县级医院”(对非贫困县)。省卫生计生委组织向贫困县(区)的县医院和县中医院每年派驻5名高年资主治医师以上人员,向非贫困县每年派驻1名以上、5名以下高年资主治医师以上人员。承担任务的三级医院优先派出妇产科、儿科、重症医学科和内镜诊疗技术相关专业的医师,同时要加强管理、护理、药学和医技的同步帮扶。派驻人员可按季度轮换。
(二)县级医院骨干医师培训项目。省卫生计生委安排各县(市、区)医院和中医院骨干医师,到三级医院接受培训,原则上安排前往其对口支援医院进行培训,贫困县原则安排4名以上骨干医师,非贫困县原则安排2—3名骨干医师。承担培训任务的三级医院要根据县域疾病谱、县医院外转疾病排序、县医院医疗技术发展需求等因素,有针对性的开展县医院骨干医师培训。逐步将医院管理和其他医务人员纳入培训范围。临床医师培训时间为1年,管理、护理和医技科室人员可半年轮换,总的培训时间不能少于分配的任务。
三、有关要求
(一)加强项目管理。各市卫生计生委做好对辖区医院的工作部署,项目医院要加强人员的日常工作管理,严格落实时间和任务要求,确保帮扶和培训工作效果。
(二)做好资金管理。中央财政对“万名医师支援农村卫生工程”和“县级医院骨干医师培训”项目给予补助,各医院要确保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挪用,加强对经费使用情况的监督管理。
(三)严格项目考核。各市卫生计生委和各三级医院要加强对项目的管理、检查和审核。我委将不定期组织督查,严格工作考核,对检查不在岗人员和考核不合格人员,将取消其对口支援工作时间。
山西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
2016年1月18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