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山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

山西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关于开展“冬季行动”做好“两节”、“两会”期间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6-01-07 11:12   发布人:   文章来源:

晋卫办食品函〔2015〕20号

各市卫生计生委,省疾控中心,省卫生厅卫生监督所:

元旦、春节即将来临,根据省委、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冬季行动”全面贯彻落实省委十届七次全会精神的通知》和《山西省卫生计生委“冬季行动”工作方案》要求,现就做好“两节”、“两会”期间食品安全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认真落实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责任。

元旦、春节期间,食品消费集中、需求旺盛,是事故易发、多发时期。各市要充分认识做好节日期间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的重要性和意义,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把节日期间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要工作抓紧抓好。要结合实际,深入分析辖区内食品安全状况,认真查找食品安全隐患,科学判断和全面把握监测工作重点,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安排,落实部门会商机制,强化督导检查,狠抓工作落实,认真分析研判,及时发现风险隐患并通报相关监管部门,切实维护节日期间社会和谐稳定。

二、 切实加强食源性疾病监测报告与通报工作

节日和重大活动期间人员用餐集中、食品消费量大。各市要进一步加强辖区食源性疾病监测报告与通报工作的组织管理,对食源性疾病做到早发现、早调查、早报告。各级疾控机构和医疗机构要加强沟通协调,密切配合,强化食源性疾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意识,切实落实报告责任。各地在调查处理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发现食源性疾病或疑似食源性疾病的,要及时将相关情况通报同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重大食源性疾病事件要依法向同级政府和上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报告。

三、积极做好食品安全事故流行病学调查和医疗救治等工作

各地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督促疾控机构和医疗机构,按照有关预案认真做好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的应急准备工作,加强技术培训和应急演练。各级疾控机构要依法及时做好食品安全事故的流行病学调查工作。医疗机构在全力做好医疗救治的同时,要配合疾控机构和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开展相关调查处置工作。


                       山西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

                          2015年12月29日






返回

政策文件

搜索 导航

山西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关于开展“冬季行动”做好“两节”、“两会”期间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6-01-07 11:12:23   作者:本站编辑   来源:  

晋卫办食品函〔2015〕20号

各市卫生计生委,省疾控中心,省卫生厅卫生监督所:

元旦、春节即将来临,根据省委、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冬季行动”全面贯彻落实省委十届七次全会精神的通知》和《山西省卫生计生委“冬季行动”工作方案》要求,现就做好“两节”、“两会”期间食品安全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认真落实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责任。

元旦、春节期间,食品消费集中、需求旺盛,是事故易发、多发时期。各市要充分认识做好节日期间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的重要性和意义,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把节日期间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要工作抓紧抓好。要结合实际,深入分析辖区内食品安全状况,认真查找食品安全隐患,科学判断和全面把握监测工作重点,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安排,落实部门会商机制,强化督导检查,狠抓工作落实,认真分析研判,及时发现风险隐患并通报相关监管部门,切实维护节日期间社会和谐稳定。

二、 切实加强食源性疾病监测报告与通报工作

节日和重大活动期间人员用餐集中、食品消费量大。各市要进一步加强辖区食源性疾病监测报告与通报工作的组织管理,对食源性疾病做到早发现、早调查、早报告。各级疾控机构和医疗机构要加强沟通协调,密切配合,强化食源性疾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意识,切实落实报告责任。各地在调查处理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发现食源性疾病或疑似食源性疾病的,要及时将相关情况通报同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重大食源性疾病事件要依法向同级政府和上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报告。

三、积极做好食品安全事故流行病学调查和医疗救治等工作

各地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督促疾控机构和医疗机构,按照有关预案认真做好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的应急准备工作,加强技术培训和应急演练。各级疾控机构要依法及时做好食品安全事故的流行病学调查工作。医疗机构在全力做好医疗救治的同时,要配合疾控机构和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开展相关调查处置工作。


                       山西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

                          2015年12月29日




line
山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