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国卫办人函〔2026〕30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加强卫生健康领域职业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大规模职业技能提升培训行动部署,以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实施“技能照亮前程”培训行动总体要求,国家卫生健康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制定了《医疗护理员专项培训行动实施方案》《医疗救护员专项培训行动实施方案》《12356心理援助热线咨询员专项培训行动实施方案》《托育服务职业技能提升专项培训行动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2026年9月3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国卫办人函〔2026〕30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加强卫生健康领域职业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大规模职业技能提升培训行动部署,以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实施“技能照亮前程”培训行动总体要求,国家卫生健康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制定了《医疗护理员专项培训行动实施方案》《医疗救护员专项培训行动实施方案》《12356心理援助热线咨询员专项培训行动实施方案》《托育服务职业技能提升专项培训行动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2026年9月3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