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原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妇幼健康服务机构标准化建设与规范化管理的指导意见》《三级和二级妇幼保健院评审标准(2016年版)》《三级和二级妇幼保健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2016年版)》要求,省卫生健康委组织专家对陵川县妇幼保健院进行了等级评审。经2025年1月24日山西省医疗机构评审委员会审议通过,现对评审结果公示如下: 等级评审及定级结果 单 位 原有等级 现评审结论 陵川县妇幼保健院 二级甲等 二级甲等 公示期自2025年1月26日至2月7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内向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妇幼健康处提出具体意见和理由,并备注姓名及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351-3580537。 山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年1月26日
根据原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妇幼健康服务机构标准化建设与规范化管理的指导意见》《三级和二级妇幼保健院评审标准(2016年版)》《三级和二级妇幼保健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2016年版)》要求,省卫生健康委组织专家对陵川县妇幼保健院进行了等级评审。经2025年1月24日山西省医疗机构评审委员会审议通过,现对评审结果公示如下:
等级评审及定级结果
单 位 |
原有等级 |
现评审结论 |
陵川县妇幼保健院 |
二级甲等 |
二级甲等 |
公示期自2025年1月26日至2月7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内向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妇幼健康处提出具体意见和理由,并备注姓名及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351-3580537。
山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