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我委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根本遵循,在省委、省政府坚强领导和国家卫生健康委的精心指导下,围绕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总体思路,依法履行部门职责,扎实推进法治建设,取得积极成效。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落实《党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充分发挥理论学习中心组领学促学作用,融会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持续系统开展学思践悟,持续厚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信仰的政治根基。 (二)加强法治建设组织领导。委党组加强对法治建设领导,委领导班子定期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汇报,落实推进法治建设“四个亲自、五个同步”工作要求,在推进疫情防控、“五项工程”建设等重大工作中做到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注重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管控决策、执行、监督等环节运行。主要领导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对法治建设重要任务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点任务亲自督办。 (三)科学精准做好疫情防控工作。2020年疫情发生以来,坚决贯彻省委决策部署和“早、快、准”工作要求,及时分析研判疫情形势、分区分级精准制定防控措施,提出防控建议700余条,为省委、省政府科学决策提供有力支撑。严格落实“落地核酸+点对点转运+精准赋码”全链条工作机制,第一时间阻断传播链。采取“整体封控、分区切割、划小单元、网格管理”策略,快速有效做好局部应急处置。持续提升流调溯源、隔离管控、核酸检测、医疗救治、数字围栏、基层治理等防控能力,不断夯实防控基石。坚持“四早四集中”救治原则,全力保障患者生命安全。落实点对点闭环管理,优化赋码转码流程,做好赋码申诉、政策解释和人文关怀工作,确保疫情防控措施既有力度、又有温度。国家实施“乙类乙管”措施后,坚持“保健康、防重症”,聚焦“群众有药可购、重症及时救治、医疗资源充足”,第一时间制定实施方案和配套措施,系统抓好医疗资源保障、药品物资保障、重症和危重病例救治“三个能力”建设,优化防控政策落实机制,延波削峰、平稳转段,高效应对疫情最高波峰的冲击。 (四)认真做好地方立法工作。完成《山西省中医药条例》制定工作,将国家和省关于传承创新发展中医药的各项方针政策通过法规的形式制度化,建立更加符合中医药特点和规律的制度规范,进一步鼓励和规范中医药服务,强化各级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发展中医药的职责,为推进健康山西建设、壮大健康产业、弘扬传统文化、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法规保障。 (五)提高重大决策法治化水平。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加强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核。印发《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与管理办法》,通过明确规范性文件制发要求,完善工作机制和制发流程,进一步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全年制发行政规范性文件4件,审核重大行政执法决定1件。 (六)持续优化政务服务。落实省政府决定,下放许可权限4项,实施告知承诺5项,优化公共场所卫生许可申请材料,同步制定实施方案,指导市、县规范开展告知承诺,实现各级申请资料、办理标准、办理时限统一,便利相对人办事,助力打造“三无三可”营商环境。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场主体倍增工程决策部署,出台支持鼓励社会力量发展医疗卫生事业10项举措,从准入、运营、发展、监管等多方面支持社会办医,保障群众多样化健康需求。 (七)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落实《山西省规范行政执法裁量权办法》,修订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健全“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机制,全年随机监督抽查监督完成率100%。首次开展了职业卫生用人单位“双随机”抽查工作。组织开展全省公共场所、学校和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交叉检查,联合省医保局等八部门开展医疗乱象专项治理,重点开展规范产前筛查与诊断技术服务行为专项整治,严肃查办举报投诉案件,严厉打击非法医疗美容等违法行为。 (八)强化医疗卫生队伍管理。全面推进清廉医院建设,制定《实施方案》和《重点任务》,建立完善4项工作机制,召开2次推进会,压实清廉医院建设主体责任。制定《清廉医院创建管理办法》和《考评指标》,深层次开展清廉医院建设。聚焦打击欺诈骗保、收受红包、院外购药“吃回扣”等医疗乱象,深入开展“医疗行风专项整治年”活动。 (九)推进法治宣传工作。在全系统组织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活动,不断推进民法典学习宣传常态化。组织参加法治动漫微视频作品征集展播和平安山西“三微”比赛,在全系统营造法治文化良好氛围。认真组织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宣传活动。 (十)自觉接受司法监督。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规定,出庭前组织研究案情,庭审期间积极参与辩论,做到出庭出声,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4件。 我委的法治建设虽然取得一定成效,但与高质量发展需求相比,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推动发展的能力和治理水平还需进一步加大。具体表现为:一是法治工作相关机制需要进一步完善,立法、应诉、投诉处理等方面工作程序需要进一步规范;二是法治教育仍需加强,个别工作人员还存在着职责范围内法律知识掌握不全面、程序步骤不规范等问题;三是普法教育重过程轻实效、重行业轻大众等问题仍然存在。 二、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2023年,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大提出的法治建设要求,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和我省实施方案,严格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国家卫生健康委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部署,进一步健全工作制度,完善决策机制,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为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一)推进完成《山西省地方病防治条例(修订)》立法工作。及时跟进公共卫生法治保障国家立法进展,适时推进传染病防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相关地方立法。落实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探索推进慢性疾病防控等方面地方立法。 (二)健全完善合法性审核制度,完善专人负责、档案管理、编制清单、工作衔接等工作机制,形成规范有序、依法管理的良好工作格局。 (三)落实好“八五”普法规划,组建全系统普法宣讲团,持续开展《宪法》《民法典》《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以及新制修订法律法规宣传。常态化推进以案释法、庭审旁听活动,提高工作人员法治意识。 (四)切实做好便民服务。以打造“三无三可”营商环境为目标,围绕市场主体倍增和“清廉山西”“清廉医院”建设,持续深化“放管服效”改革,提高行政审批效能,提升群众办事体验和创业发展活力。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2022年,我委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根本遵循,在省委、省政府坚强领导和国家卫生健康委的精心指导下,围绕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总体思路,依法履行部门职责,扎实推进法治建设,取得积极成效。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落实《党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充分发挥理论学习中心组领学促学作用,融会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持续系统开展学思践悟,持续厚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信仰的政治根基。
(二)加强法治建设组织领导。委党组加强对法治建设领导,委领导班子定期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汇报,落实推进法治建设“四个亲自、五个同步”工作要求,在推进疫情防控、“五项工程”建设等重大工作中做到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注重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管控决策、执行、监督等环节运行。主要领导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对法治建设重要任务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点任务亲自督办。
(三)科学精准做好疫情防控工作。2020年疫情发生以来,坚决贯彻省委决策部署和“早、快、准”工作要求,及时分析研判疫情形势、分区分级精准制定防控措施,提出防控建议700余条,为省委、省政府科学决策提供有力支撑。严格落实“落地核酸+点对点转运+精准赋码”全链条工作机制,第一时间阻断传播链。采取“整体封控、分区切割、划小单元、网格管理”策略,快速有效做好局部应急处置。持续提升流调溯源、隔离管控、核酸检测、医疗救治、数字围栏、基层治理等防控能力,不断夯实防控基石。坚持“四早四集中”救治原则,全力保障患者生命安全。落实点对点闭环管理,优化赋码转码流程,做好赋码申诉、政策解释和人文关怀工作,确保疫情防控措施既有力度、又有温度。国家实施“乙类乙管”措施后,坚持“保健康、防重症”,聚焦“群众有药可购、重症及时救治、医疗资源充足”,第一时间制定实施方案和配套措施,系统抓好医疗资源保障、药品物资保障、重症和危重病例救治“三个能力”建设,优化防控政策落实机制,延波削峰、平稳转段,高效应对疫情最高波峰的冲击。
(四)认真做好地方立法工作。完成《山西省中医药条例》制定工作,将国家和省关于传承创新发展中医药的各项方针政策通过法规的形式制度化,建立更加符合中医药特点和规律的制度规范,进一步鼓励和规范中医药服务,强化各级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发展中医药的职责,为推进健康山西建设、壮大健康产业、弘扬传统文化、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法规保障。
(五)提高重大决策法治化水平。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加强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核。印发《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与管理办法》,通过明确规范性文件制发要求,完善工作机制和制发流程,进一步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全年制发行政规范性文件4件,审核重大行政执法决定1件。
(六)持续优化政务服务。落实省政府决定,下放许可权限4项,实施告知承诺5项,优化公共场所卫生许可申请材料,同步制定实施方案,指导市、县规范开展告知承诺,实现各级申请资料、办理标准、办理时限统一,便利相对人办事,助力打造“三无三可”营商环境。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场主体倍增工程决策部署,出台支持鼓励社会力量发展医疗卫生事业10项举措,从准入、运营、发展、监管等多方面支持社会办医,保障群众多样化健康需求。
(七)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落实《山西省规范行政执法裁量权办法》,修订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健全“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机制,全年随机监督抽查监督完成率100%。首次开展了职业卫生用人单位“双随机”抽查工作。组织开展全省公共场所、学校和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交叉检查,联合省医保局等八部门开展医疗乱象专项治理,重点开展规范产前筛查与诊断技术服务行为专项整治,严肃查办举报投诉案件,严厉打击非法医疗美容等违法行为。
(八)强化医疗卫生队伍管理。全面推进清廉医院建设,制定《实施方案》和《重点任务》,建立完善4项工作机制,召开2次推进会,压实清廉医院建设主体责任。制定《清廉医院创建管理办法》和《考评指标》,深层次开展清廉医院建设。聚焦打击欺诈骗保、收受红包、院外购药“吃回扣”等医疗乱象,深入开展“医疗行风专项整治年”活动。
(九)推进法治宣传工作。在全系统组织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活动,不断推进民法典学习宣传常态化。组织参加法治动漫微视频作品征集展播和平安山西“三微”比赛,在全系统营造法治文化良好氛围。认真组织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宣传活动。
(十)自觉接受司法监督。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规定,出庭前组织研究案情,庭审期间积极参与辩论,做到出庭出声,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4件。
我委的法治建设虽然取得一定成效,但与高质量发展需求相比,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推动发展的能力和治理水平还需进一步加大。具体表现为:一是法治工作相关机制需要进一步完善,立法、应诉、投诉处理等方面工作程序需要进一步规范;二是法治教育仍需加强,个别工作人员还存在着职责范围内法律知识掌握不全面、程序步骤不规范等问题;三是普法教育重过程轻实效、重行业轻大众等问题仍然存在。
二、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2023年,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大提出的法治建设要求,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和我省实施方案,严格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国家卫生健康委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部署,进一步健全工作制度,完善决策机制,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为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一)推进完成《山西省地方病防治条例(修订)》立法工作。及时跟进公共卫生法治保障国家立法进展,适时推进传染病防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相关地方立法。落实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探索推进慢性疾病防控等方面地方立法。
(二)健全完善合法性审核制度,完善专人负责、档案管理、编制清单、工作衔接等工作机制,形成规范有序、依法管理的良好工作格局。
(三)落实好“八五”普法规划,组建全系统普法宣讲团,持续开展《宪法》《民法典》《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以及新制修订法律法规宣传。常态化推进以案释法、庭审旁听活动,提高工作人员法治意识。
(四)切实做好便民服务。以打造“三无三可”营商环境为目标,围绕市场主体倍增和“清廉山西”“清廉医院”建设,持续深化“放管服效”改革,提高行政审批效能,提升群众办事体验和创业发展活力。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