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卫办审批函〔2021〕1号 各市卫生健康委,委机关各有关处室: 为贯彻落实《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行“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工作的通知》(晋政发〔2021〕5号)精神,结合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自由贸易试验区“证照分离”改革卫生健康事项实施方案,我委制定了“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卫生健康事项实施方案,涉及十七项行政审批事项,共十一个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山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4月8日
晋卫办审批函〔2021〕1号
各市卫生健康委,委机关各有关处室:
为贯彻落实《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行“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工作的通知》(晋政发〔2021〕5号)精神,结合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自由贸易试验区“证照分离”改革卫生健康事项实施方案,我委制定了“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卫生健康事项实施方案,涉及十七项行政审批事项,共十一个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山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