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解决当前新型冠状病毒引起的肺炎疫情防控消毒产品严重短缺问题,保障全省疫情防控需要,经审核研究,同意发给山西潞宝兴海新材料有限公司等14家企业16个产品(己经有效成分含量检测合格)《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临时),生产的产品主要用于疫情防控期间各类公共场所和医疗机构非重点诊疗区域的物体表面、餐饮具、排泄物、分泌物、尸体、污水等的消毒(参照产品标签说明书)。待疫情防控应急响应结束后,生产企业应立即停止生产。有继续生产意愿的,按照法定程序办理卫生许可手续,否则将按照《消毒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严肃查处。 第一批14家企业(按许可证号顺序)和16个产品分别是:山西潞宝兴海新材料有限公司生产的过氧化氢消毒剂;山西兰花科技创业股份有限公司新材料分公司生产的过氧化氢消毒剂;阳煤集团太原化工新材料有限公司生产的过氧化氢消毒剂;孝义市绿宝晶农副产品深加工有限公司生产的75%乙醇消毒液;山西瑞恒化工有限公司生产的次氯酸钠消毒剂;山西榆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次氯酸钠消毒剂;山纳合成橡胶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次氯酸钠消毒剂;大同县玉鑫农牧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生产的75%乙醇消毒液; 山西诺成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次氯酸钠消毒剂; 怀仁县森达医疗器械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次氯酸钠消毒剂; 山西太原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次氯酸钠消毒剂和75%乙醇消毒液; 山西康灵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生产的次氯酸钠消毒剂和75%乙醇消毒液;山西康必健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75%乙醇消毒液;山西益鑫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75%乙醇消毒液。 各生产企业要落实主体责任,确保产品质量安全;各有关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按照《消毒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加强对消毒产品生产企业的监督检查。 专此通告。 山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2月2日
为解决当前新型冠状病毒引起的肺炎疫情防控消毒产品严重短缺问题,保障全省疫情防控需要,经审核研究,同意发给山西潞宝兴海新材料有限公司等14家企业16个产品(己经有效成分含量检测合格)《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临时),生产的产品主要用于疫情防控期间各类公共场所和医疗机构非重点诊疗区域的物体表面、餐饮具、排泄物、分泌物、尸体、污水等的消毒(参照产品标签说明书)。待疫情防控应急响应结束后,生产企业应立即停止生产。有继续生产意愿的,按照法定程序办理卫生许可手续,否则将按照《消毒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严肃查处。
第一批14家企业(按许可证号顺序)和16个产品分别是:山西潞宝兴海新材料有限公司生产的过氧化氢消毒剂;山西兰花科技创业股份有限公司新材料分公司生产的过氧化氢消毒剂;阳煤集团太原化工新材料有限公司生产的过氧化氢消毒剂;孝义市绿宝晶农副产品深加工有限公司生产的75%乙醇消毒液;山西瑞恒化工有限公司生产的次氯酸钠消毒剂;山西榆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次氯酸钠消毒剂;山纳合成橡胶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次氯酸钠消毒剂;大同县玉鑫农牧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生产的75%乙醇消毒液; 山西诺成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次氯酸钠消毒剂; 怀仁县森达医疗器械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次氯酸钠消毒剂; 山西太原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次氯酸钠消毒剂和75%乙醇消毒液; 山西康灵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生产的次氯酸钠消毒剂和75%乙醇消毒液;山西康必健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75%乙醇消毒液;山西益鑫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75%乙醇消毒液。
各生产企业要落实主体责任,确保产品质量安全;各有关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按照《消毒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加强对消毒产品生产企业的监督检查。
专此通告。
山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