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136”兴医工程全面提升医疗水平的意见》(晋政发〔2018〕16号)、《“136”兴医工程项目遴选工作方案》(晋卫办医发〔2018〕7号),按照医院申报—形式审查—专科评估—综合评审的程序,经7月12日省卫生健康委“136”兴医工程工作组综合评审,决定增加省眼科医院眼科专业为“136”兴医工程第10个领军临床专科建设单位。 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可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省卫生健康委医政医管局反映。反映问题应客观真实,实事求是,并提供书面材料。 联 系 人:魏 来、王 丹 联系电话:0351-3580405、3580650
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136”兴医工程全面提升医疗水平的意见》(晋政发〔2018〕16号)、《“136”兴医工程项目遴选工作方案》(晋卫办医发〔2018〕7号),按照医院申报—形式审查—专科评估—综合评审的程序,经7月12日省卫生健康委“136”兴医工程工作组综合评审,决定增加省眼科医院眼科专业为“136”兴医工程第10个领军临床专科建设单位。
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可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省卫生健康委医政医管局反映。反映问题应客观真实,实事求是,并提供书面材料。
联 系 人:魏 来、王 丹
联系电话:0351-3580405、35806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