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和《卫生部关于医疗机构审批管理的若干规定》有关规定,现对拟设置的医疗机构予以公示。 1.设置单位(人):山西太钢医疗有限公司、香港康健医美有限公司。 2.拟设医疗机构类别:专科医院 3. 拟设医疗机构名称:山西太钢康健整形美容医院 4.拟设医疗机构选址:太原市杏花岭区北大街213号综合楼和办公楼 5.拟设医疗机构性质:营利性 6.拟设医疗机构床位:20张 7.拟设医疗机构服务对象:社会 8.拟设医疗机构诊疗科目:医疗美容科(美容外科、美容牙科、美容皮肤科、美容中医科)、麻醉科、医学检验科(临床体液、血液专业,临床微生物学专业,临床化学检验专业,临床免疫、血清学专业)、医学影像科(X线诊断专业,CT诊断专业,超声诊断专业,心电诊断专业)# 对以上公示内容如有异议,可自公示之日起1周内向省卫生计生委行政审批管理处反映。反映问题应客观真实,实事求是,并提供书面材料。联系电话:0351-7731290 ,地址:太原市小店区坞城南路50号,山西省政务服务中心省卫生计生委窗口,邮编:030006。
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和《卫生部关于医疗机构审批管理的若干规定》有关规定,现对拟设置的医疗机构予以公示。
1.设置单位(人):山西太钢医疗有限公司、香港康健医美有限公司。
2.拟设医疗机构类别:专科医院
3. 拟设医疗机构名称:山西太钢康健整形美容医院
4.拟设医疗机构选址:太原市杏花岭区北大街213号综合楼和办公楼
5.拟设医疗机构性质:营利性
6.拟设医疗机构床位:20张
7.拟设医疗机构服务对象:社会
8.拟设医疗机构诊疗科目:医疗美容科(美容外科、美容牙科、美容皮肤科、美容中医科)、麻醉科、医学检验科(临床体液、血液专业,临床微生物学专业,临床化学检验专业,临床免疫、血清学专业)、医学影像科(X线诊断专业,CT诊断专业,超声诊断专业,心电诊断专业)#
对以上公示内容如有异议,可自公示之日起1周内向省卫生计生委行政审批管理处反映。反映问题应客观真实,实事求是,并提供书面材料。联系电话:0351-7731290 ,地址:太原市小店区坞城南路50号,山西省政务服务中心省卫生计生委窗口,邮编:030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