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基本情况和成效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根据国务院决定、省政府通知和地方性法规修订情况,全省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取消行政审批事项6项,并根据情况及时调整管理方式,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移交饭馆、咖啡馆、酒吧、茶座4类公共场所许可和相关监管工作。省卫生计生委受理申请1732件,较之上一年减少16%。清理涉及行政审批事项的中介服务项目,经报审后保留3项,在省政府和委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优化行政审批服务流程,强化风险等级管理,压缩7项事项的审批时限,减少1项事项审批环节。组织开展全省卫生计生领域“放管服”改革督查,推动改革措施落实到位。落实省政府权责清单动态管理和行政职权运行监督管理“两办法”,建立起权责清单动态管理机制,按程序调整了2015年公布的权责清单。成立行政审批处,统一进驻省政务服务中心,统一受理、集中办理委本级行政审批事项。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积极推进地方卫生计生立法,配合省人大常委会、省政府法制办完成了《山西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修订工作,于2016年1月20日公布施行,全面两孩政策在我省依法落地实施。推进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立法工作,会同省综治办等部门开展立法调研,完善规章草案内容,《山西省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办法》被列为2017年省政府规章立法计划项目。完成了政府规章清理工作,针对我省人口和计划生育2项省政府规章提出了清理意见。完成省政府文件清理工作,针对省政府及其办公厅印发的卫生和计划生育方面文件提出了清理意见。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印发规范性文件4件,均经省政府法制办审查备案。 (三)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加强重大行政决策机制建设。制定《健全重大行政决策机制实施细则》,在2015年制定的《健全重大行政决策机制实施意见》的基础上,细化了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范围和具体操作要求,进一步规范了重大行政决策行为。印发《关于贯彻落实山西省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办法的通知》,明确了委机关进行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的若干基本要求,为进一步促进依法科学决策、正确履职奠定了基础。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深入组织开展整顿医疗秩序打击非法行医、传染病防治、生活饮用水卫生、学校卫生等专项检查工作,认真组织开展职业卫生、放射卫生治理年活动,各类监管对象监督检查覆盖率达到指标要求。建立完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先后印发《关于加强行政审批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和“一单两库一规则”,梳理随机抽查重点事项清单10类,建立了随机抽查对象名录库和行政执法人员名录库,制定了随机抽查工作规则。及时公开行政处罚结果,在门户网站开设“行政处罚公示栏”,公示行政执法检查情况和查处结果。完善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制度,印发了《山西省卫生计生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和山西省卫生计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开展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工作,印发了《综合监督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在太原、晋城、阳泉等地进行试点。评查全省卫生计生监督执法案卷,并向国家卫生计生委选报10份典型案例。强化卫生监督人员培训,分5期培训全省卫生监督员,完成首席监督员候选人选拔工作。推进卫生计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会同省编办等4部门印发《关于加强卫生计生综合监督行政执法工作的实施意见》,全面加强卫生计生综合监督行政执法工作。 (五)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和民主监督,认真办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建议、提案,全年共办理人大代表建议61件、政协委员提案66件,答复率100%。自觉接受司法监督,办理行政应诉一审案件1件,原告撤诉;协助省政府行政应诉1件,裁定驳回起诉。加强政府内部层级监督,审理行政复议案件2件,责令被申请人履行法定职责1件,申请人撤回申请1件。办理被申请行政复议案件答复4件(省政府审理3件,国家卫生计生委审理1件),维持我委行政行为3件,驳回行政复议请求1件。加强行政监察,驻委纪检组对我委以建账澄清问题底数、对账拧紧工作责任、查账促进工作落实、销账推进任务清底、交账严格时限标准为重要措施,加大了有关举报和线索处置工作力度。强化审计监督,加强公立医院财务和预算管理,推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行财务集中核算。推进政务公开,主动公开和解读重大政策的制定和推进落实情况,全面公开权责清单、行政许可和处罚相关信息等行政权力运行情况,定期公开有关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动态信息,及时解答网民咨询投诉,依法办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六)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强化行政复议解决行政纠纷作用,在办理行政复议案件中,注重发挥好复议机构居间协调作用,力争在案件审理阶段化解行政争议。落实信访工作制度改革,着力抓好依法逐级走访,着力推行法定途径优先,扎实推进信访积案化解,加强信访考核和督查督办,实现“阳光信访”、“责任信访”、“法治信访”,全年信访总量呈下降趋势,没有发生造成不良影响的群体上访及突出事件。 (七)全面提高法制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贯彻落实中组部等《关于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意见》,制定了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建立完善卫生计生系统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实施意见》。将推进法治建设及依法履职情况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述职报告之中,并建立了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述法制度,形成了长效机制。党组中心组集体学习法律法规2次,委机关集体学法2次,卫生计生行政执法人员监督员通过在线培训系统强化了日常学法。 (八)加强法治宣传。推行“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印发《关于加强行政执法人员以案释法工作的实施意见》。认真组织开展依法行政宣传月活动,在宣传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法治建设的决策部署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基础上,重点宣传了卫生计生法律法规和深化医改政策,推进全省优质医疗资源下沉、改善医疗卫生服务、支持鼓励社会办医、完善分级诊疗体系、提升公共卫生服务水平和卫生计生依法治理能力等方面新政策、新举措。在卫生计生系统组织开展了国家安全日、知识产权周、科技活动周等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活动;开展了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等卫生计生专业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活动;组织参加了省普法依法治理办公室统一组织的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现场宣传活动。及时启动“七五”普法工作,于2016年10月印发卫生计生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11月召开全省卫生计生系统“六五”普法总结暨“七五”普法动员视频会议进行动员部署。 (九)完善组织保障和落实机制。根据领导班子成员和多个内设机构负责人变动情况,及时调整法治建设领导小组,明确了工作职责和工作制度,全面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的职责。委领导班子全年集体研究法治建设5次。将法治建设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对各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法治建设情况进行考核,做到法治建设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考核。加强法制机构建设,保障和支持政策法规处开展工作,加强政策法规处力量配备。全省各设区的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均设有政策法规科室,全省卫生计生法制机构和队伍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委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存在一些薄弱环节:部分工作人员不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工作,依法行政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卫生计生地方立法工作与新形势、新任务要求还有差距,自主性、探索性立法不够;卫生计生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有待进一步推进,现有卫生计生综合监督行政执法存在机构性质定位不准确、执法力量薄弱、执法保障不到位、信息化程度低等问题,不适应形势和任务需求;执法规范化需要加强,执法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 三、2017年重点工作 2017年,我委将认真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精细化管理。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进行政许可标准化工作。做好地方卫生计生立法和卫生计生标准制定工作,加快《山西省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办法》立法进度。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制度,确保重大行政决策和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认真做好权责清单动态调整工作,严格依法履行职责。推进卫生计生综合行政执法,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落实全过程执法、自由裁量和全行业监管的要求,提高监督执法效能和质量。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强行政执法监督。认真做好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发挥好行政复议解决行政争议和层级监督的作用。加强法律顾问专家队伍建设,提高法律咨询服务质量。加大党务、政务公开力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深入开展卫生计生法治宣传教育,抓好全省卫生计生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组织实施工作,落实好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和“以案释法”制度。积极开展法治创建活动,营造依法行政、依法办事、依法执业的浓厚氛围。
一、基本情况和成效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根据国务院决定、省政府通知和地方性法规修订情况,全省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取消行政审批事项6项,并根据情况及时调整管理方式,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移交饭馆、咖啡馆、酒吧、茶座4类公共场所许可和相关监管工作。省卫生计生委受理申请1732件,较之上一年减少16%。清理涉及行政审批事项的中介服务项目,经报审后保留3项,在省政府和委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优化行政审批服务流程,强化风险等级管理,压缩7项事项的审批时限,减少1项事项审批环节。组织开展全省卫生计生领域“放管服”改革督查,推动改革措施落实到位。落实省政府权责清单动态管理和行政职权运行监督管理“两办法”,建立起权责清单动态管理机制,按程序调整了2015年公布的权责清单。成立行政审批处,统一进驻省政务服务中心,统一受理、集中办理委本级行政审批事项。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积极推进地方卫生计生立法,配合省人大常委会、省政府法制办完成了《山西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修订工作,于2016年1月20日公布施行,全面两孩政策在我省依法落地实施。推进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立法工作,会同省综治办等部门开展立法调研,完善规章草案内容,《山西省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办法》被列为2017年省政府规章立法计划项目。完成了政府规章清理工作,针对我省人口和计划生育2项省政府规章提出了清理意见。完成省政府文件清理工作,针对省政府及其办公厅印发的卫生和计划生育方面文件提出了清理意见。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印发规范性文件4件,均经省政府法制办审查备案。
(三)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加强重大行政决策机制建设。制定《健全重大行政决策机制实施细则》,在2015年制定的《健全重大行政决策机制实施意见》的基础上,细化了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范围和具体操作要求,进一步规范了重大行政决策行为。印发《关于贯彻落实山西省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办法的通知》,明确了委机关进行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的若干基本要求,为进一步促进依法科学决策、正确履职奠定了基础。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深入组织开展整顿医疗秩序打击非法行医、传染病防治、生活饮用水卫生、学校卫生等专项检查工作,认真组织开展职业卫生、放射卫生治理年活动,各类监管对象监督检查覆盖率达到指标要求。建立完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先后印发《关于加强行政审批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和“一单两库一规则”,梳理随机抽查重点事项清单10类,建立了随机抽查对象名录库和行政执法人员名录库,制定了随机抽查工作规则。及时公开行政处罚结果,在门户网站开设“行政处罚公示栏”,公示行政执法检查情况和查处结果。完善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制度,印发了《山西省卫生计生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和山西省卫生计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开展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工作,印发了《综合监督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在太原、晋城、阳泉等地进行试点。评查全省卫生计生监督执法案卷,并向国家卫生计生委选报10份典型案例。强化卫生监督人员培训,分5期培训全省卫生监督员,完成首席监督员候选人选拔工作。推进卫生计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会同省编办等4部门印发《关于加强卫生计生综合监督行政执法工作的实施意见》,全面加强卫生计生综合监督行政执法工作。
(五)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和民主监督,认真办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建议、提案,全年共办理人大代表建议61件、政协委员提案66件,答复率100%。自觉接受司法监督,办理行政应诉一审案件1件,原告撤诉;协助省政府行政应诉1件,裁定驳回起诉。加强政府内部层级监督,审理行政复议案件2件,责令被申请人履行法定职责1件,申请人撤回申请1件。办理被申请行政复议案件答复4件(省政府审理3件,国家卫生计生委审理1件),维持我委行政行为3件,驳回行政复议请求1件。加强行政监察,驻委纪检组对我委以建账澄清问题底数、对账拧紧工作责任、查账促进工作落实、销账推进任务清底、交账严格时限标准为重要措施,加大了有关举报和线索处置工作力度。强化审计监督,加强公立医院财务和预算管理,推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行财务集中核算。推进政务公开,主动公开和解读重大政策的制定和推进落实情况,全面公开权责清单、行政许可和处罚相关信息等行政权力运行情况,定期公开有关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动态信息,及时解答网民咨询投诉,依法办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六)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强化行政复议解决行政纠纷作用,在办理行政复议案件中,注重发挥好复议机构居间协调作用,力争在案件审理阶段化解行政争议。落实信访工作制度改革,着力抓好依法逐级走访,着力推行法定途径优先,扎实推进信访积案化解,加强信访考核和督查督办,实现“阳光信访”、“责任信访”、“法治信访”,全年信访总量呈下降趋势,没有发生造成不良影响的群体上访及突出事件。
(七)全面提高法制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贯彻落实中组部等《关于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意见》,制定了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建立完善卫生计生系统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实施意见》。将推进法治建设及依法履职情况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述职报告之中,并建立了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述法制度,形成了长效机制。党组中心组集体学习法律法规2次,委机关集体学法2次,卫生计生行政执法人员监督员通过在线培训系统强化了日常学法。
(八)加强法治宣传。推行“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印发《关于加强行政执法人员以案释法工作的实施意见》。认真组织开展依法行政宣传月活动,在宣传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法治建设的决策部署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基础上,重点宣传了卫生计生法律法规和深化医改政策,推进全省优质医疗资源下沉、改善医疗卫生服务、支持鼓励社会办医、完善分级诊疗体系、提升公共卫生服务水平和卫生计生依法治理能力等方面新政策、新举措。在卫生计生系统组织开展了国家安全日、知识产权周、科技活动周等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活动;开展了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等卫生计生专业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活动;组织参加了省普法依法治理办公室统一组织的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现场宣传活动。及时启动“七五”普法工作,于2016年10月印发卫生计生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11月召开全省卫生计生系统“六五”普法总结暨“七五”普法动员视频会议进行动员部署。
(九)完善组织保障和落实机制。根据领导班子成员和多个内设机构负责人变动情况,及时调整法治建设领导小组,明确了工作职责和工作制度,全面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的职责。委领导班子全年集体研究法治建设5次。将法治建设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对各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法治建设情况进行考核,做到法治建设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考核。加强法制机构建设,保障和支持政策法规处开展工作,加强政策法规处力量配备。全省各设区的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均设有政策法规科室,全省卫生计生法制机构和队伍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委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存在一些薄弱环节:部分工作人员不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工作,依法行政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卫生计生地方立法工作与新形势、新任务要求还有差距,自主性、探索性立法不够;卫生计生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有待进一步推进,现有卫生计生综合监督行政执法存在机构性质定位不准确、执法力量薄弱、执法保障不到位、信息化程度低等问题,不适应形势和任务需求;执法规范化需要加强,执法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
三、2017年重点工作
2017年,我委将认真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精细化管理。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进行政许可标准化工作。做好地方卫生计生立法和卫生计生标准制定工作,加快《山西省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办法》立法进度。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制度,确保重大行政决策和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认真做好权责清单动态调整工作,严格依法履行职责。推进卫生计生综合行政执法,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落实全过程执法、自由裁量和全行业监管的要求,提高监督执法效能和质量。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强行政执法监督。认真做好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发挥好行政复议解决行政争议和层级监督的作用。加强法律顾问专家队伍建设,提高法律咨询服务质量。加大党务、政务公开力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深入开展卫生计生法治宣传教育,抓好全省卫生计生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组织实施工作,落实好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和“以案释法”制度。积极开展法治创建活动,营造依法行政、依法办事、依法执业的浓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