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山西省卫生厅关于印发山西省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示范单位评估方案的通知》(晋卫中〔2011〕18号)、《山西省卫生厅关于印发山西省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示范单位创建标准的通知》(晋卫中〔2011〕8号)精神,经过各市卫生计生委推荐、创建单位自评和申报,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组织专家组于2015年12月1日-12月3日对申报创建单位进行了检查评估。现对达到创建标准的候选示范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时间为2015年12月15日至2015年12月21日。候选示范单位名单如下: 1.运城市盐湖区人民医院 2.晋中市榆次区人民医院 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可向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书面反映(传真或电子邮件以收到日为准,信函以到达日期邮戳为准)。反映情况要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要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要署名并注明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山西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中医药管理局 联系人:郭君伟 李菊炎 联系电话:0351-3580207 地址:太原市建设北路99号 邮编:030013 山西省卫生计生委 2015年12月15日
根据《山西省卫生厅关于印发山西省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示范单位评估方案的通知》(晋卫中〔2011〕18号)、《山西省卫生厅关于印发山西省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示范单位创建标准的通知》(晋卫中〔2011〕8号)精神,经过各市卫生计生委推荐、创建单位自评和申报,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组织专家组于2015年12月1日-12月3日对申报创建单位进行了检查评估。现对达到创建标准的候选示范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时间为2015年12月15日至2015年12月21日。候选示范单位名单如下:
1.运城市盐湖区人民医院
2.晋中市榆次区人民医院
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可向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书面反映(传真或电子邮件以收到日为准,信函以到达日期邮戳为准)。反映情况要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要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要署名并注明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山西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中医药管理局
联系人:郭君伟 李菊炎
联系电话:0351-3580207
地址:太原市建设北路99号 邮编:030013
山西省卫生计生委
2015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