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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事项目录

发布时间: 2014-12-29 18:07   发布人:   文章来源:

按照《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晋政发〔2014〕33号),现将涉及山西省卫生计生委的行政审批事项目录公开:

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序号

项目名称

设定依据

审批对象

改革意见

1

碘盐加工企业卫生许可

《食盐加碘消除碘缺乏危害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63号)

《山西省地方病防治条例》

碘盐生产加工企业

取消

2

在碘盐中添加其他营养强化剂或药物审批

《食盐加碘消除碘缺乏危害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63号)

《山西省地方病防治条例》

碘盐生产加工企业

取消

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

序号

项目名称

设定依据

改革意见

备注

1

护士执业注册审批

《护士条例》(国务院令第517号)

下放到设区的市

为“医护人员执业注册及资格审批”的子项,仅保留省直省管医疗机构的护士执业注册审批。

取消年审年检的行政审批事项

序号

项目名称

设定依据

实施机关

改革意见

1

消毒产品生产企业(一次性医疗用品除外)卫生许可证复核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

省卫生计生委

取消

决定改为后置审批的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

序号

项目名称

设定依据

实施机关

处理决定

1

消毒产品生产企业(一次性医疗用品除外)卫生许可

《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规定》(国家卫生部)

省卫生计生委

改为后置审批

2

营利性医疗机构设置审批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49号)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医疗机构登记问题的答复》(工商企字〔1996〕第133号)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主管部门

改为后置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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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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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事项目录

发布时间: 2014-12-29 18:07:14   作者:本站编辑   来源:  

按照《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晋政发〔2014〕33号),现将涉及山西省卫生计生委的行政审批事项目录公开:

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序号

项目名称

设定依据

审批对象

改革意见

1

碘盐加工企业卫生许可

《食盐加碘消除碘缺乏危害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63号)

《山西省地方病防治条例》

碘盐生产加工企业

取消

2

在碘盐中添加其他营养强化剂或药物审批

《食盐加碘消除碘缺乏危害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63号)

《山西省地方病防治条例》

碘盐生产加工企业

取消

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

序号

项目名称

设定依据

改革意见

备注

1

护士执业注册审批

《护士条例》(国务院令第517号)

下放到设区的市

为“医护人员执业注册及资格审批”的子项,仅保留省直省管医疗机构的护士执业注册审批。

取消年审年检的行政审批事项

序号

项目名称

设定依据

实施机关

改革意见

1

消毒产品生产企业(一次性医疗用品除外)卫生许可证复核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

省卫生计生委

取消

决定改为后置审批的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

序号

项目名称

设定依据

实施机关

处理决定

1

消毒产品生产企业(一次性医疗用品除外)卫生许可

《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规定》(国家卫生部)

省卫生计生委

改为后置审批

2

营利性医疗机构设置审批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49号)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医疗机构登记问题的答复》(工商企字〔1996〕第133号)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主管部门

改为后置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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