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晋政发〔2014〕33号),现将涉及山西省卫生计生委的行政审批事项目录公开: 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序号 项目名称 设定依据 审批对象 改革意见 1 碘盐加工企业卫生许可 《食盐加碘消除碘缺乏危害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63号) 《山西省地方病防治条例》 碘盐生产加工企业 取消 2 在碘盐中添加其他营养强化剂或药物审批 《食盐加碘消除碘缺乏危害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63号) 《山西省地方病防治条例》 碘盐生产加工企业 取消 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 序号 项目名称 设定依据 改革意见 备注 1 护士执业注册审批 《护士条例》(国务院令第517号) 下放到设区的市 为“医护人员执业注册及资格审批”的子项,仅保留省直省管医疗机构的护士执业注册审批。 取消年审年检的行政审批事项 序号 项目名称 设定依据 实施机关 改革意见 1 消毒产品生产企业(一次性医疗用品除外)卫生许可证复核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 省卫生计生委 取消
决定改为后置审批的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 序号 项目名称 设定依据 实施机关 处理决定 1 消毒产品生产企业(一次性医疗用品除外)卫生许可 《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规定》(国家卫生部) 省卫生计生委 改为后置审批 2 营利性医疗机构设置审批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49号)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医疗机构登记问题的答复》(工商企字〔1996〕第133号)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主管部门 改为后置审批
按照《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晋政发〔2014〕33号),现将涉及山西省卫生计生委的行政审批事项目录公开:
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设定依据 |
审批对象 |
改革意见 |
1 |
碘盐加工企业卫生许可 |
《食盐加碘消除碘缺乏危害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63号) 《山西省地方病防治条例》 |
碘盐生产加工企业 |
取消 |
2 |
在碘盐中添加其他营养强化剂或药物审批 |
《食盐加碘消除碘缺乏危害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63号) 《山西省地方病防治条例》 |
碘盐生产加工企业 |
取消 |
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设定依据 |
改革意见 |
备注 |
1 |
护士执业注册审批 |
《护士条例》(国务院令第517号) |
下放到设区的市 |
为“医护人员执业注册及资格审批”的子项,仅保留省直省管医疗机构的护士执业注册审批。 |
取消年审年检的行政审批事项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设定依据 |
实施机关 |
改革意见 |
1 |
消毒产品生产企业(一次性医疗用品除外)卫生许可证复核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 |
省卫生计生委 |
取消 |
决定改为后置审批的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设定依据 |
实施机关 |
处理决定 |
1 |
消毒产品生产企业(一次性医疗用品除外)卫生许可 |
《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规定》(国家卫生部) |
省卫生计生委 |
改为后置审批 |
2 |
营利性医疗机构设置审批 |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49号)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医疗机构登记问题的答复》(工商企字〔1996〕第133号) |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主管部门 |
改为后置审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