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西省卫生厅关于印发山西省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示范单位评估方案的通知》(晋卫中〔2011〕18号)、《山西省卫生厅关于印发山西省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示范单位创建标准的通知》(晋卫中〔2011〕8号)精神,经过各市卫生局推荐、创建单位自评和申报,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组织专家组于2014年6月10日-6月23日对运城市万荣县人民医院等申报单位进行了检查评估工作。现对候选示范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时间为2014年7月16日至2013年7月23日。
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可向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书面反映(传真或电子邮件以收到日为准,信函以到达日期邮戳为准)。反映情况要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要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要署名并注明联系方式。
候选名单如下:
1.运城市万荣县人民医院
2.运城市临猗县人民医院
3. 临汾市蒲县人民医院
4. 晋中市平遥县人民医院
5. 长治市平顺县人民医院
6. 中化二建集团医院
7. 西山煤电总医院
8. 阳泉市第二人民医院
山西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中医药管理局
联系人:李菊炎
联系电话:0351-3580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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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