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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14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备案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4-05-26 09:44   发布人:   文章来源:

 

晋卫办科〔2014〕16号

 

各市卫生局、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厅直各单位:

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关于公布2014年第二批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和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基地项目的通知》(全继委办发〔2014〕02号)已挂省卫生计生委网站,请结合单位实际,组织相关人员学习。现就做好2014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备案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项目主办单位要严格按照项目申报及公布要求,认真组织举办,不得随意改变项目学时、内容。项目举办结束2周内,主办单位应及时将执行情况通过国家级CME网上申报及信息反馈系统进行备案,同时将纸质材料报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备案。

二、各单位应加快推进继续医学教育网络化管理平台建设。系统已开通单位应通过刷卡方式授予学分。学员参加学习需携带“山西省继续医学教育医通卡”,每个项目应在开始和结束时至少两次以上刷卡验证,其中,结束时刷卡应同考核合格相结合。

三、凡外单位在我省举办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必须填报“异地在我省举办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备案表” ,并接受我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的监管,学分证书需加盖我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公章后方可有效。

四、项目举办期间,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将按照有关要求,对项目举办情况和学分授予情况进行不低于15%的抽查检查,对于检查中发现随意刷卡、变更项目性质或不按规定核发学分等问题,将取消项目资格,并在全省进行通报。

五、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各医疗卫生单位要把继续医学教育项目作为抓手,认真组织重点学科团队及学科带头人,积极做好2015年度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申报准备工作,对于申报未成功的单位应对照 “2014年未批准项目的主要原因”(附件2),深刻分析原因,认真总结经验,切实提升申报项目的质量。

附件:1. 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关于公布2014年第二批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和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基地项目的通知

2. 2014年未批准项目的主要原因

山西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代章)

2014年5月26日

 
     附件: /u/cms/www/201508/04094517mgmn.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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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14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备案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4-05-26 09:44:00   作者:本站编辑   来源:  

 

晋卫办科〔2014〕16号

 

各市卫生局、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厅直各单位:

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关于公布2014年第二批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和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基地项目的通知》(全继委办发〔2014〕02号)已挂省卫生计生委网站,请结合单位实际,组织相关人员学习。现就做好2014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备案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项目主办单位要严格按照项目申报及公布要求,认真组织举办,不得随意改变项目学时、内容。项目举办结束2周内,主办单位应及时将执行情况通过国家级CME网上申报及信息反馈系统进行备案,同时将纸质材料报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备案。

二、各单位应加快推进继续医学教育网络化管理平台建设。系统已开通单位应通过刷卡方式授予学分。学员参加学习需携带“山西省继续医学教育医通卡”,每个项目应在开始和结束时至少两次以上刷卡验证,其中,结束时刷卡应同考核合格相结合。

三、凡外单位在我省举办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必须填报“异地在我省举办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备案表” ,并接受我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的监管,学分证书需加盖我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公章后方可有效。

四、项目举办期间,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将按照有关要求,对项目举办情况和学分授予情况进行不低于15%的抽查检查,对于检查中发现随意刷卡、变更项目性质或不按规定核发学分等问题,将取消项目资格,并在全省进行通报。

五、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各医疗卫生单位要把继续医学教育项目作为抓手,认真组织重点学科团队及学科带头人,积极做好2015年度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申报准备工作,对于申报未成功的单位应对照 “2014年未批准项目的主要原因”(附件2),深刻分析原因,认真总结经验,切实提升申报项目的质量。

附件:1. 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关于公布2014年第二批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和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基地项目的通知

2. 2014年未批准项目的主要原因

山西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代章)

2014年5月26日

 
     附件: /u/cms/www/201508/04094517mgmn.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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