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我省托育机构专业化、规范化建设,按照《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晋政办发〔2020〕24号)要求,省卫生健康委起草了《山西省托育机构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关单位和公众可通过以下方式反馈意见: 一、电子邮箱:sxsldcfx@163.com。 二、通讯地址:太原市建设北路99号山西省卫生健康委人口家庭处,邮编030013。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2年7月30日。 山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7月15日
为推进我省托育机构专业化、规范化建设,按照《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晋政办发〔2020〕24号)要求,省卫生健康委起草了《山西省托育机构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关单位和公众可通过以下方式反馈意见:
一、电子邮箱:sxsldcfx@163.com。
二、通讯地址:太原市建设北路99号山西省卫生健康委人口家庭处,邮编030013。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2年7月30日。
山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