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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第二届“医路先锋,榜样力量” 摄影、书法、美术、短视频优秀作品推选 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6-08-03 17:41   发布人:   文章来源:

各市卫生健康委,委直属各单位,全省卫生健康工作者,全社会关心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摄影、书法、美术、短视频创作者: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卫生健康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充分发挥文化引领作用,生动展现卫生健康工作者敬佑生命、救死扶伤的职业风采,激励全系统干部职工担当新使命、奋进新征程山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决定举办第二届“医路先锋,榜样力量”摄影、书法、美术、视频优秀作品推选活动将活动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医路先锋,榜样力量”摄影、书法、美术、视频优秀作品推选活动

二、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

山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机关工会委员会

协办单位:

山西省摄影家协会

山西省书法家协会

山西省美术家协会

山西省电视艺术家协会

承办单位:

第二届“医路先锋,榜样力量”摄影、书法、美术、视频优秀作品推选活动组委会(山西省卫生健康委发展研究中心代章) 

三、报送对象

1、省卫生健康委直属各单位,各市卫生健康委及直属单位,全省卫生健康工作者。由所在单位统一组织报送。

2、全社会关心卫事业发展的摄影、书法、美术、短视频创作者。由个人自主报送

四、报送类型和要求

报送作品分为四类:摄影类、书法类、美术类、短视频类。

每一位作者每个艺术门类限报一个作品,可同时报送多个类型。

报送时间:2026年9月30日前

报送单位和个人均须登录山西省卫生健康委官网关注山西省卫生健康委发展研究中心公众号,下载作品登记表(附件12、3、4)和作品汇总表(附件5),根据要求填后报送。

      

                                        省卫生健康委发展研究中心微信公众号

具体报送要求如下:

(一)摄影类作品

1.作品要求:

作品要求紧扣主题,相机手机不限,单幅组图不限,横幅竖幅不限,黑白彩色不限。照片分辨率不低于300dpi,文件大小不小于1M,格式为JPG原图。

2.无论单位报送还是个人报送,均须填写登记表和汇总表。

3.单位报送方式:

邮箱发送登记表(附件1)、汇总表(附件5)电子版和作品(命名为:单位+作者)。所有资料打包(命名为:单位+摄影),发至指定邮箱:1377859494@qq.com

4.个人报送方式

邮箱发送登记表(附件1)、汇总表(附件5)电子版和作品(命名为:姓名+电话)。所有资料打包(命名为:XX市+姓名+摄影),发至指定邮箱1377859494@qq.com

联系人:卫清源      联系电话:18406593809

薛庆岭      联系电话:13485364020

   (二)书法类作品

1.作品要求

要求毛笔书法(不含篆刻),书体不限,内容紧扣主题,体裁不限,竖式,不小于4平尺,需装裱,草书、篆书须附释文。

2.原作背面下方用铅笔楷书注明:姓名、电话、地址、身份证号。

3.无论单位报送还是个人报送,均须填写登记表和汇总表。

4.单位报送方式:

1)由邮箱发送登记表(附件2)、汇总表(附件5)电子版和作品照片(命名为:单位+作者)。所有资料打包(命名为:单位+书法)发至指定邮箱:13700549388@163.com

2)原作、纸质登记表与汇总表,顺丰邮寄至下方地址。

5.个人报送方式

1)由邮箱发送登记表(附件2)、汇总表(附件5)电子版和作品照片(命名为:姓名+电话)。所有资料打包(命名为:XX市+姓名+书法)发至指定邮箱:13700549388@163.com

2)原作、纸质登记表与汇总表,顺丰邮寄至指定地址。

6.报送地址(只收顺丰):

太原市小店区北园街14号(山西省卫健委发展研究中心传达室[不放驿站]),苏泽晟,13700549388。

7.原件展览后如需退还,请联系组委会。

联系人:马智伟电话:15364917166

苏泽晟电话:13700549388

(三)美术类作品

1、作品要求

国画、油画、版画、漫画等均可,要求画面主题突出、不小于4平尺。(国画、漫画作品原件不需装裱,要求落款、印章完整)

2.原作背面下方用铅笔楷书注明:姓名、电话、地址、身份证号。

3.无论单位报送还是个人报送,均须填写登记表和汇总表。

4.单位报送方式:

1)邮箱发送登记表(附件3)、汇总表(附件5)电子版和作品照片(命名为:单位+作者)。所有资料打包(命名为:单位+美术),发至指定邮箱:13700549388@163.com

2)原作、纸质登记表与汇总表,顺丰邮寄至下方地址。

5.个人报送方式

1)邮箱发送登记表(附件3)、汇总表(附件5)电子版和作品照片(命名为:姓名+电话)。所有资料打包(命名为:XX市+姓名+美术),发至指定邮箱:13700549388@163.com

2)原作、纸质登记表与汇总表,顺丰邮寄至指定地址。

6.收稿地址(只收顺丰):

太原市小店区北园街14号(山西省卫健委发展研究中心传达室[不放驿站]),苏泽晟,13700549388。

7.原件展览后如需退还,请联系组委会。

联系人:马智伟电话:15364917166

苏泽晟电话:13700549388

(四)短视频类作品

1、作品要求:紧扣活动主题,分为健康科普类;剧情类(包括微电影、短剧等);宣传片类(反映卫生健康工作的专题片、短视频等);综艺类(歌曲、舞蹈、小品、相声、脱口秀、舞台剧等视频节目)。时长不超过30分钟,视频分辨率不低于1920*1080,横竖画幅不限,MP4格式。

注:专题片作品需报送一版完整成片及一版无字幕版。

2.无论单位报送还是个人报送,均须填写登记表和汇总表。

3.单位报送方式:

邮箱发送登记表(附件4)、汇总表(附件5)电子版和作品(命名为:单位+作者)。所有资料打包(命名为:单位+短视频),发至指定邮箱:1915576153@qq.com

4.个人报送方式

邮箱发送登记表(附件4)、汇总表(附件5)电子版和作品(命名为:姓名+电话)。所有资料打包(命名为:XX市+姓名+短视频),发至指定邮箱1915576153@qq.com

联系人:温永刚联系电话:13466813850

联系电话:18835453040

五、评审

1.各艺术门类分别评审。每个艺术门类各聘请省内知名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报送作品进行初评、复评和终评。所有评委签订《评审工作廉洁承诺书》。

2.邀请举办单位相关人员组成监审委员会,对评审全过程实施监督。所有监委签订《监审工作廉洁承诺书》。

3.按报送作品比例,评出一定数量的优秀作品和入展作品。

4.根据各单位组织情况,由主办单位评出一定数量的优秀组织奖。

六、作者待遇

1.发布评选结果的通知

2.举办“第二届‘医路先锋,榜样力量’摄影、书法、美术、短视频优秀作品展”,展出优秀作品,并通过各种渠道进行广泛传播。展览结束后,优秀作品在省卫健委发展研究中心展览室进行为期一年的展出。

七、其他

本次征集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作品如在其他比赛中获过奖,请在作品介绍中注明所参加比赛的名称和该作品获奖情况。参赛作品须拥有自主版权,如发生侵权行为,主办方有权取消其参赛资格,主办方有权将参赛作品用于媒体宣传、出版印刷、参与国家评选、展览等非商业用途,不再支付酬劳。活动主办方拥有本次活动的最终解释权。

附件:1.第二届“医路先锋,榜样力量”优作品推选活动摄影作品登记表

            2.第二届“医路先锋,榜样力量”优作品推选活动书法作品登记表

            3.第二届“医路先锋,榜样力量”优作品推选活动美术作品登记表

                    4.第二届“医路先锋,榜样力量”优作品推选活动短视频作品登记表

                    5.第二届“医路先锋,榜样力量”优作品推选活动报送作品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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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第二届“医路先锋,榜样力量” 摄影、书法、美术、短视频优秀作品推选 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6-08-03 17:41:41   作者:本站编辑   来源:  

各市卫生健康委,委直属各单位,全省卫生健康工作者,全社会关心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摄影、书法、美术、短视频创作者: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卫生健康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充分发挥文化引领作用,生动展现卫生健康工作者敬佑生命、救死扶伤的职业风采,激励全系统干部职工担当新使命、奋进新征程山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决定举办第二届“医路先锋,榜样力量”摄影、书法、美术、视频优秀作品推选活动将活动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医路先锋,榜样力量”摄影、书法、美术、视频优秀作品推选活动

二、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

山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机关工会委员会

协办单位:

山西省摄影家协会

山西省书法家协会

山西省美术家协会

山西省电视艺术家协会

承办单位:

第二届“医路先锋,榜样力量”摄影、书法、美术、视频优秀作品推选活动组委会(山西省卫生健康委发展研究中心代章) 

三、报送对象

1、省卫生健康委直属各单位,各市卫生健康委及直属单位,全省卫生健康工作者。由所在单位统一组织报送。

2、全社会关心卫事业发展的摄影、书法、美术、短视频创作者。由个人自主报送

四、报送类型和要求

报送作品分为四类:摄影类、书法类、美术类、短视频类。

每一位作者每个艺术门类限报一个作品,可同时报送多个类型。

报送时间:2026年9月30日前

报送单位和个人均须登录山西省卫生健康委官网关注山西省卫生健康委发展研究中心公众号,下载作品登记表(附件12、3、4)和作品汇总表(附件5),根据要求填后报送。

      

                                        省卫生健康委发展研究中心微信公众号

具体报送要求如下:

(一)摄影类作品

1.作品要求:

作品要求紧扣主题,相机手机不限,单幅组图不限,横幅竖幅不限,黑白彩色不限。照片分辨率不低于300dpi,文件大小不小于1M,格式为JPG原图。

2.无论单位报送还是个人报送,均须填写登记表和汇总表。

3.单位报送方式:

邮箱发送登记表(附件1)、汇总表(附件5)电子版和作品(命名为:单位+作者)。所有资料打包(命名为:单位+摄影),发至指定邮箱:1377859494@qq.com

4.个人报送方式

邮箱发送登记表(附件1)、汇总表(附件5)电子版和作品(命名为:姓名+电话)。所有资料打包(命名为:XX市+姓名+摄影),发至指定邮箱1377859494@qq.com

联系人:卫清源      联系电话:18406593809

薛庆岭      联系电话:13485364020

   (二)书法类作品

1.作品要求

要求毛笔书法(不含篆刻),书体不限,内容紧扣主题,体裁不限,竖式,不小于4平尺,需装裱,草书、篆书须附释文。

2.原作背面下方用铅笔楷书注明:姓名、电话、地址、身份证号。

3.无论单位报送还是个人报送,均须填写登记表和汇总表。

4.单位报送方式:

1)由邮箱发送登记表(附件2)、汇总表(附件5)电子版和作品照片(命名为:单位+作者)。所有资料打包(命名为:单位+书法)发至指定邮箱:13700549388@163.com

2)原作、纸质登记表与汇总表,顺丰邮寄至下方地址。

5.个人报送方式

1)由邮箱发送登记表(附件2)、汇总表(附件5)电子版和作品照片(命名为:姓名+电话)。所有资料打包(命名为:XX市+姓名+书法)发至指定邮箱:13700549388@163.com

2)原作、纸质登记表与汇总表,顺丰邮寄至指定地址。

6.报送地址(只收顺丰):

太原市小店区北园街14号(山西省卫健委发展研究中心传达室[不放驿站]),苏泽晟,13700549388。

7.原件展览后如需退还,请联系组委会。

联系人:马智伟电话:15364917166

苏泽晟电话:13700549388

(三)美术类作品

1、作品要求

国画、油画、版画、漫画等均可,要求画面主题突出、不小于4平尺。(国画、漫画作品原件不需装裱,要求落款、印章完整)

2.原作背面下方用铅笔楷书注明:姓名、电话、地址、身份证号。

3.无论单位报送还是个人报送,均须填写登记表和汇总表。

4.单位报送方式:

1)邮箱发送登记表(附件3)、汇总表(附件5)电子版和作品照片(命名为:单位+作者)。所有资料打包(命名为:单位+美术),发至指定邮箱:13700549388@163.com

2)原作、纸质登记表与汇总表,顺丰邮寄至下方地址。

5.个人报送方式

1)邮箱发送登记表(附件3)、汇总表(附件5)电子版和作品照片(命名为:姓名+电话)。所有资料打包(命名为:XX市+姓名+美术),发至指定邮箱:13700549388@163.com

2)原作、纸质登记表与汇总表,顺丰邮寄至指定地址。

6.收稿地址(只收顺丰):

太原市小店区北园街14号(山西省卫健委发展研究中心传达室[不放驿站]),苏泽晟,13700549388。

7.原件展览后如需退还,请联系组委会。

联系人:马智伟电话:15364917166

苏泽晟电话:13700549388

(四)短视频类作品

1、作品要求:紧扣活动主题,分为健康科普类;剧情类(包括微电影、短剧等);宣传片类(反映卫生健康工作的专题片、短视频等);综艺类(歌曲、舞蹈、小品、相声、脱口秀、舞台剧等视频节目)。时长不超过30分钟,视频分辨率不低于1920*1080,横竖画幅不限,MP4格式。

注:专题片作品需报送一版完整成片及一版无字幕版。

2.无论单位报送还是个人报送,均须填写登记表和汇总表。

3.单位报送方式:

邮箱发送登记表(附件4)、汇总表(附件5)电子版和作品(命名为:单位+作者)。所有资料打包(命名为:单位+短视频),发至指定邮箱:1915576153@qq.com

4.个人报送方式

邮箱发送登记表(附件4)、汇总表(附件5)电子版和作品(命名为:姓名+电话)。所有资料打包(命名为:XX市+姓名+短视频),发至指定邮箱1915576153@qq.com

联系人:温永刚联系电话:13466813850

联系电话:18835453040

五、评审

1.各艺术门类分别评审。每个艺术门类各聘请省内知名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报送作品进行初评、复评和终评。所有评委签订《评审工作廉洁承诺书》。

2.邀请举办单位相关人员组成监审委员会,对评审全过程实施监督。所有监委签订《监审工作廉洁承诺书》。

3.按报送作品比例,评出一定数量的优秀作品和入展作品。

4.根据各单位组织情况,由主办单位评出一定数量的优秀组织奖。

六、作者待遇

1.发布评选结果的通知

2.举办“第二届‘医路先锋,榜样力量’摄影、书法、美术、短视频优秀作品展”,展出优秀作品,并通过各种渠道进行广泛传播。展览结束后,优秀作品在省卫健委发展研究中心展览室进行为期一年的展出。

七、其他

本次征集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作品如在其他比赛中获过奖,请在作品介绍中注明所参加比赛的名称和该作品获奖情况。参赛作品须拥有自主版权,如发生侵权行为,主办方有权取消其参赛资格,主办方有权将参赛作品用于媒体宣传、出版印刷、参与国家评选、展览等非商业用途,不再支付酬劳。活动主办方拥有本次活动的最终解释权。

附件:1.第二届“医路先锋,榜样力量”优作品推选活动摄影作品登记表

            2.第二届“医路先锋,榜样力量”优作品推选活动书法作品登记表

            3.第二届“医路先锋,榜样力量”优作品推选活动美术作品登记表

                    4.第二届“医路先锋,榜样力量”优作品推选活动短视频作品登记表

                    5.第二届“医路先锋,榜样力量”优作品推选活动报送作品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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