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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关于商请推荐第二届山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专家委员会委员的函

发布时间: 2022-05-23 10:21   发布人:   文章来源:

晋卫药食函〔2022〕18号

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我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管理工作,优化食品安全标准专家资源配置,充分发挥专家委员在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制(修)订、咨询、备案和论证等方面的技术支撑作用,我委拟在省内相关行业和领域遴选第二届山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专家委员会委员。现商请各有关单位择优推荐相关专家,有关事宜函告如下:

一、推荐范围

省内相关科研单位、高等院校、三级医疗机构、市级以上疾病预防与监督机构、食品安全检验检测机构、食品行业协(学)会、大型食品生产企业等单位,涉及医学、农业、食品、营养、生物、环境、卫生、检验、标准管理、毒理等相关学科的专家。

二、专业要求和人员条件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科学的原则,勤奋敬业;

(二)熟悉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要求,长期从事食品安全标准、食品安全相关专业领域工作,在本专业领域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与较高的学术造诣;了解和掌握国内外食品安全标准前沿信息;

(三)具备大学本科以上(含大学本科)学历;在食品安全标准、食品安全监管、实验室检测等与食品相关专业领域工作5年以上,并具有相应专业的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在有关食品安全相关领域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管理者,年龄在65岁以下,身体健康;

(四)本人自愿申请,经所在单位同意推荐。

三、推荐方式

(一)按照推荐条件的要求,个人填写《山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专家委员会委员推荐表》(见附件),单位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后纸质版统一邮寄至山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药物政策与食品安全监测处(太原市杏花岭区建设北路99号  邮编:030013),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sxswjwspc@163.com。

(二)推荐时间截止至2022年6月18日。

联 系 人:张  静

联系电话:0351-3580287


                                    山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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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商请推荐第二届山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专家委员会委员的函

发布时间: 2022-05-23 10:21:12   作者:本站编辑   来源:  

晋卫药食函〔2022〕18号

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我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管理工作,优化食品安全标准专家资源配置,充分发挥专家委员在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制(修)订、咨询、备案和论证等方面的技术支撑作用,我委拟在省内相关行业和领域遴选第二届山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专家委员会委员。现商请各有关单位择优推荐相关专家,有关事宜函告如下:

一、推荐范围

省内相关科研单位、高等院校、三级医疗机构、市级以上疾病预防与监督机构、食品安全检验检测机构、食品行业协(学)会、大型食品生产企业等单位,涉及医学、农业、食品、营养、生物、环境、卫生、检验、标准管理、毒理等相关学科的专家。

二、专业要求和人员条件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科学的原则,勤奋敬业;

(二)熟悉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要求,长期从事食品安全标准、食品安全相关专业领域工作,在本专业领域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与较高的学术造诣;了解和掌握国内外食品安全标准前沿信息;

(三)具备大学本科以上(含大学本科)学历;在食品安全标准、食品安全监管、实验室检测等与食品相关专业领域工作5年以上,并具有相应专业的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在有关食品安全相关领域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管理者,年龄在65岁以下,身体健康;

(四)本人自愿申请,经所在单位同意推荐。

三、推荐方式

(一)按照推荐条件的要求,个人填写《山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专家委员会委员推荐表》(见附件),单位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后纸质版统一邮寄至山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药物政策与食品安全监测处(太原市杏花岭区建设北路99号  邮编:030013),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sxswjwspc@163.com。

(二)推荐时间截止至2022年6月18日。

联 系 人:张  静

联系电话:0351-35802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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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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