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卫科教发〔2018〕1号 各市卫生计生委、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 为进一步提高全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教学质量,提升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带教师资整体水平,确保受培住院医师的同质化,省卫生计生委制定了《山西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师资培训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现印发你们,请各基地按照管理办法要求积极组织申办。 山西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8年1月11日 附件 山西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师资培训项目管理办法 (试行) 为进一步提高山西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教学水平,按照“对标国内一流,引入先进、整合全省优势资源”的原则,制定本办法。 一、项目分类: 第一类:山西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骨干师资培训项目 第二类:山西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短程师资培训项目 第三类:山西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院级师资培训项目 二、各类项目要求: (一)山西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骨干师资培训项目 1.目标:培养一支在省内本专业领域理论授课水平高、操作教学规范性强、带教综合素质良好的师资队伍,提高全省本专业师资及基地管理整体水平。 2.承担单位:根据在省内的辐射面和交通便利等条件,以该专业综合实力较强的国家级住培基地为主体,在申报的基础上,由山西省卫生计生委根据申报情况和工作内容按年度确定承担基地。 3.完成时间:每年9月份前。 4.培训内容:要求符合《山西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卫生计生人才能力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晋卫科教发〔2017〕7号)相关要求(见附件1,附件2),采取集中学习与分散自学相结合等多种形式开展培训,培训内容须系统全面。 5.培训及参培人员要求:培训时间为30天,总学时为240学时,其中集中培训时间不少于56学时。集中培训的省外授课老师不少于总授课老师的1/3,应为国家级住培示范基地的优秀老师。山西省所有国家级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及其协同单位的相关专业带教师资均为培训对象。 6.证书发放及学分授予:培训对象完成培训并通过相应考核后,由山西省卫生计生委统一颁发《山西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骨干师资培训合格证书》,合格证书注明相应师资类别、学科方向及学时数;同时授予省级继续医学教育Ⅰ类学分10分。 7.经费保障:培训经费为中央财政卫生计生人才能力建设项目补助资金,由省财政厅提前下达至省卫生计生委科教处确定的承担基地,主要用于培训的教学费用和学员的食宿补贴等。 第二类:山西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短程师资培训项目 1.目标:保障全省各专业师资的同质性,不断提高各专业师资水平。 2.承担单位:根据山西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各专业基地分布情况,结合山西省重点(建设)学科、重点专科等影响力,由相应基地分别承担各专业的短程师资培训。 3.完成时间:每年11月前。 4.培训内容:按照《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内容与标准》要求,包括本专业小讲课、教学查房、病例讨论、医学人文、病历书写规范等专业内容;入科教育、入科考核、过程管理、过程考核、技能考核、出科考核和年度考核等管理工作内容;专业基地管理运行模式及绩效管理等。 5.培训及参培人员要求:培训总学时不少于8学时。授课老师总人数不少于6人,省外授课老师不少于总授课老师的1/2, 应为国家级住培示范基地的优秀老师。承担培训项目的基地,参培师资不少于该基地全部师资的2/3,参培的其他基地不少于全省总基地数的1/3。 6.证书发放及学分授予:完成培训的学员,由山西省卫生计生委统一颁发《山西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短程师资培训证书》,证书注明相应师资类别、学科方向及培训学时;同时授予省级继续医学教育Ⅰ类学分2分。 7.经费保障:培训经费由基地自筹,可从国家财政下发的基地建设经费支出,主要用于培训的教学费用等。 第三类:山西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院级师资培训项目 1.目标:针对各基地个性化需求,提高本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师资的带教和管理水平。 2.承担单位:各基地自行组织实施。 3.完成时间:各基地自行安排。 4.培训内容:按照《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内容与标准》要求,针对本基地的个性化需求进行填平补齐或进一步提升本院师资水平。 5.培训及参培人员要求:培训总学时不少于4学时。授课老师人数不少于4人,其中外请优秀老师不少于总授课老师的1/4,本基地参培师资不少于全部师资的2/3。 6.证书发放及学分授予:完成培训的学员,由基地统一发放该基地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师资培训证书,证书注明相应师资类别、学科方向及培训学时;同时授予省级继续医学教育IⅠ类学分1分。 7.经费保障:基地自筹,可从国家财政下发的基地建设经费支出,主要用于培训的教学费用等。 三、项目管理 (一)申报流程:山西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骨干师资培训项目和山西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短程师资培训项目需向省卫生计生委申报。省卫生计生委按年度下发申报通知,各基地选择性申报,限额2项。由基地填写《山西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师资培训项目申报表》(见附件3),报省卫生计生委科教处,经评审公布后方可实施。 (二)山西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骨干师资培训项目和山西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短程师资培训项目,应提前两周将培训通知、培训方案等报省卫生计生委科教处审核备案,同时领取《山西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骨干(短程)师资培训证书》。 (三)山西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骨干师资培训项目和山西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短程师资培训项目,应在完成培训后一周内将日程安排、学员名单(需本人签名)、总结、图片资料、项目执行情况汇总表(附件4)等,报省卫生计生委科教处备案。 (四)各类培训项目经费使用要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合理安排、专款专用。 (五)培训项目考核:培训项目的开展情况和实施效果纳入基地年度考核的加分指标,山西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骨干师资培训项目5分,山西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短程师资培训项目3分, 山西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院级师资培训项目1.5分。 附件:1.全科专业住院医师骨干师资培训实施方案 2.其他专业住院医师骨干师资培训实施方案 3.山西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师资培训项目申报表 4.山西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师资培训项目执行 情况汇总表
晋卫科教发〔2018〕1号
各市卫生计生委、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
为进一步提高全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教学质量,提升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带教师资整体水平,确保受培住院医师的同质化,省卫生计生委制定了《山西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师资培训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现印发你们,请各基地按照管理办法要求积极组织申办。
山西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8年1月11日
附件
山西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师资培训项目管理办法
(试行)
为进一步提高山西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教学水平,按照“对标国内一流,引入先进、整合全省优势资源”的原则,制定本办法。
一、项目分类:
第一类:山西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骨干师资培训项目
第二类:山西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短程师资培训项目
第三类:山西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院级师资培训项目
二、各类项目要求:
(一)山西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骨干师资培训项目
1.目标:培养一支在省内本专业领域理论授课水平高、操作教学规范性强、带教综合素质良好的师资队伍,提高全省本专业师资及基地管理整体水平。
2.承担单位:根据在省内的辐射面和交通便利等条件,以该专业综合实力较强的国家级住培基地为主体,在申报的基础上,由山西省卫生计生委根据申报情况和工作内容按年度确定承担基地。
3.完成时间:每年9月份前。
4.培训内容:要求符合《山西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卫生计生人才能力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晋卫科教发〔2017〕7号)相关要求(见附件1,附件2),采取集中学习与分散自学相结合等多种形式开展培训,培训内容须系统全面。
5.培训及参培人员要求:培训时间为30天,总学时为240学时,其中集中培训时间不少于56学时。集中培训的省外授课老师不少于总授课老师的1/3,应为国家级住培示范基地的优秀老师。山西省所有国家级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及其协同单位的相关专业带教师资均为培训对象。
6.证书发放及学分授予:培训对象完成培训并通过相应考核后,由山西省卫生计生委统一颁发《山西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骨干师资培训合格证书》,合格证书注明相应师资类别、学科方向及学时数;同时授予省级继续医学教育Ⅰ类学分10分。
7.经费保障:培训经费为中央财政卫生计生人才能力建设项目补助资金,由省财政厅提前下达至省卫生计生委科教处确定的承担基地,主要用于培训的教学费用和学员的食宿补贴等。
第二类:山西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短程师资培训项目
1.目标:保障全省各专业师资的同质性,不断提高各专业师资水平。
2.承担单位:根据山西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各专业基地分布情况,结合山西省重点(建设)学科、重点专科等影响力,由相应基地分别承担各专业的短程师资培训。
3.完成时间:每年11月前。
4.培训内容:按照《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内容与标准》要求,包括本专业小讲课、教学查房、病例讨论、医学人文、病历书写规范等专业内容;入科教育、入科考核、过程管理、过程考核、技能考核、出科考核和年度考核等管理工作内容;专业基地管理运行模式及绩效管理等。
5.培训及参培人员要求:培训总学时不少于8学时。授课老师总人数不少于6人,省外授课老师不少于总授课老师的1/2, 应为国家级住培示范基地的优秀老师。承担培训项目的基地,参培师资不少于该基地全部师资的2/3,参培的其他基地不少于全省总基地数的1/3。
6.证书发放及学分授予:完成培训的学员,由山西省卫生计生委统一颁发《山西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短程师资培训证书》,证书注明相应师资类别、学科方向及培训学时;同时授予省级继续医学教育Ⅰ类学分2分。
7.经费保障:培训经费由基地自筹,可从国家财政下发的基地建设经费支出,主要用于培训的教学费用等。
第三类:山西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院级师资培训项目
1.目标:针对各基地个性化需求,提高本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师资的带教和管理水平。
2.承担单位:各基地自行组织实施。
3.完成时间:各基地自行安排。
4.培训内容:按照《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内容与标准》要求,针对本基地的个性化需求进行填平补齐或进一步提升本院师资水平。
5.培训及参培人员要求:培训总学时不少于4学时。授课老师人数不少于4人,其中外请优秀老师不少于总授课老师的1/4,本基地参培师资不少于全部师资的2/3。
6.证书发放及学分授予:完成培训的学员,由基地统一发放该基地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师资培训证书,证书注明相应师资类别、学科方向及培训学时;同时授予省级继续医学教育IⅠ类学分1分。
7.经费保障:基地自筹,可从国家财政下发的基地建设经费支出,主要用于培训的教学费用等。
三、项目管理
(一)申报流程:山西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骨干师资培训项目和山西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短程师资培训项目需向省卫生计生委申报。省卫生计生委按年度下发申报通知,各基地选择性申报,限额2项。由基地填写《山西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师资培训项目申报表》(见附件3),报省卫生计生委科教处,经评审公布后方可实施。
(二)山西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骨干师资培训项目和山西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短程师资培训项目,应提前两周将培训通知、培训方案等报省卫生计生委科教处审核备案,同时领取《山西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骨干(短程)师资培训证书》。
(三)山西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骨干师资培训项目和山西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短程师资培训项目,应在完成培训后一周内将日程安排、学员名单(需本人签名)、总结、图片资料、项目执行情况汇总表(附件4)等,报省卫生计生委科教处备案。
(四)各类培训项目经费使用要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合理安排、专款专用。
(五)培训项目考核:培训项目的开展情况和实施效果纳入基地年度考核的加分指标,山西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骨干师资培训项目5分,山西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短程师资培训项目3分, 山西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院级师资培训项目1.5分。
附件:1.全科专业住院医师骨干师资培训实施方案
2.其他专业住院医师骨干师资培训实施方案
3.山西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师资培训项目申报表
4.山西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师资培训项目执行
情况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