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晋卫应急规〔2025〕2号 各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疾病预防控制局: 为进一步加强全省卫生健康和疾病预防控制领域行政检查管理,规范行政检查行为,根据《山西省规范行政执法裁量权办法》《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若干举措的通知》等相关要求,省卫生健康委、省疾病预防控制局制定了《卫生健康、疾病预防控制行政检查裁量权基准》,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本基准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山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山西省疾病预防控制局 2025年12月9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晋卫应急规〔2025〕2号
各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疾病预防控制局:
为进一步加强全省卫生健康和疾病预防控制领域行政检查管理,规范行政检查行为,根据《山西省规范行政执法裁量权办法》《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若干举措的通知》等相关要求,省卫生健康委、省疾病预防控制局制定了《卫生健康、疾病预防控制行政检查裁量权基准》,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本基准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山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山西省疾病预防控制局
2025年12月9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