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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卫生厅防灾减灾宣传周活动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 2010-05-07 09:34   发布人:   文章来源:

为做好“5.12”防灾减灾日及宣传周期间宣传教育活动,结合卫生系统特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活动主题

2010年5月12日是我国第二个“防灾减灾日”。主题为“减灾从社区做起”。

城乡社区作为社会的构成单元,是广大人民群众工作、生活的重要场所,是防灾减灾的前沿阵地。加强社区减灾工作,全面提高基层综合防灾减灾应急管理能力、防范各类灾害风险,是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现实需要,对于维护社会稳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重要意义。

二、宣传形式

5月7日至13日为全省“防灾减灾日”宣传周,其中5月12日为全省集中宣传日。

各单位要针对监测预警、抢险救援、应急保障、医疗防疫等重点环节,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防灾减灾宣传教育活动,宣传普及防灾减灾有关法律法规和科普知识、自救互救基本技能,动员群众积极参与政府防灾减灾行动。

三、组织领导

省厅成立防灾减灾宣传周活动领导小组,负责宣传周活动的组织领导和督导检查。

组  长:高国顺  省卫生厅厅长

副组长:李书凯  省卫生厅副厅长

        王  峻  省卫生厅副厅长

        刘  星  省卫生厅副厅长

成  员:郭跃铭  省卫生厅办公室主任

李和平  省卫生厅医政处处长

冯  智  省卫生厅应急办主任

侯冬梅  省卫生厅计财处副处长(正处级)

时太峰  省卫生厅后勤服务中心主任

刘  洋  省卫生厅新闻中心副主任

四、任务分工

(一)厅机关

1.制定宣传周活动实施方案;(厅应急办负责)

2.悬挂有关防灾减灾的宣传标语;(厅机关后勤服务中心负责)

3.利用厅机关门户网站和厅机关一楼大厅电子屏幕,集中宣传党和政府以人为本的防灾减灾工作理念,介绍我厅防灾减灾应急管理体系建设情况和防灾减灾相关知识;(厅应急办提供材料,办公室、新闻中心负责实施)

4.宣传周期间,组织开展厅机关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厅机关后勤服务中心负责)

(二)厅直医疗单位

1.悬挂有关防灾减灾的宣传标语;

2.利用本单位门户网站、电子屏幕、宣传板报等,集中宣传本单位防灾减灾应急管理体系建设情况和防灾减灾相关知识;

3.宣传周期间,组织开展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五、组织实施

各单位接到通知后,要高度重视,认真安排部署,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确保宣传教育活动收到实效。

防灾减灾宣传知识请从山西地震信息网和山西省卫生厅网站下载。

附件:1.国家减灾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公布国家“防灾减灾日”图标的通知

      2.“5.12”防灾减灾宣传活动标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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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卫生厅防灾减灾宣传周活动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 2010-05-07 09:34:22   作者:本站编辑   来源:  

为做好“5.12”防灾减灾日及宣传周期间宣传教育活动,结合卫生系统特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活动主题

2010年5月12日是我国第二个“防灾减灾日”。主题为“减灾从社区做起”。

城乡社区作为社会的构成单元,是广大人民群众工作、生活的重要场所,是防灾减灾的前沿阵地。加强社区减灾工作,全面提高基层综合防灾减灾应急管理能力、防范各类灾害风险,是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现实需要,对于维护社会稳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重要意义。

二、宣传形式

5月7日至13日为全省“防灾减灾日”宣传周,其中5月12日为全省集中宣传日。

各单位要针对监测预警、抢险救援、应急保障、医疗防疫等重点环节,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防灾减灾宣传教育活动,宣传普及防灾减灾有关法律法规和科普知识、自救互救基本技能,动员群众积极参与政府防灾减灾行动。

三、组织领导

省厅成立防灾减灾宣传周活动领导小组,负责宣传周活动的组织领导和督导检查。

组  长:高国顺  省卫生厅厅长

副组长:李书凯  省卫生厅副厅长

        王  峻  省卫生厅副厅长

        刘  星  省卫生厅副厅长

成  员:郭跃铭  省卫生厅办公室主任

李和平  省卫生厅医政处处长

冯  智  省卫生厅应急办主任

侯冬梅  省卫生厅计财处副处长(正处级)

时太峰  省卫生厅后勤服务中心主任

刘  洋  省卫生厅新闻中心副主任

四、任务分工

(一)厅机关

1.制定宣传周活动实施方案;(厅应急办负责)

2.悬挂有关防灾减灾的宣传标语;(厅机关后勤服务中心负责)

3.利用厅机关门户网站和厅机关一楼大厅电子屏幕,集中宣传党和政府以人为本的防灾减灾工作理念,介绍我厅防灾减灾应急管理体系建设情况和防灾减灾相关知识;(厅应急办提供材料,办公室、新闻中心负责实施)

4.宣传周期间,组织开展厅机关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厅机关后勤服务中心负责)

(二)厅直医疗单位

1.悬挂有关防灾减灾的宣传标语;

2.利用本单位门户网站、电子屏幕、宣传板报等,集中宣传本单位防灾减灾应急管理体系建设情况和防灾减灾相关知识;

3.宣传周期间,组织开展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五、组织实施

各单位接到通知后,要高度重视,认真安排部署,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确保宣传教育活动收到实效。

防灾减灾宣传知识请从山西地震信息网和山西省卫生厅网站下载。

附件:1.国家减灾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公布国家“防灾减灾日”图标的通知

      2.“5.12”防灾减灾宣传活动标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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