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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8-09-27 07:01   发布人:   文章来源:

晋卫办发〔2018〕27号

委直属各单位委机关各处(室、局):

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晋政办发〔2018〕76号)要求,省卫生计生委制定了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按责任分工抓好各项任务的落实。

                        山西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

                           2018926

(此件主动公开)

山西省卫生计生委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晋政办发〔201876号),做好卫生计生领域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党的十大和十九中、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围绕全面深化医改、实施“136”兴医工程、全面改善群众就医感受、实施健康扶贫卫生计生事业改革发展的重点、热点、难点和人民群众关切,大力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强化政策解读和舆情回应,不断提升政务公开的质量和实效,以公开促进依法行政和政策落地见效,促进我省卫生计生事业持续健康发展,助力卫生计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

二、重点任务

(一)围绕依法依规行政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1.推进“放管服”改革信息公开。时公开行政审批事项的取消、下放、承接等动态调整情况。重新梳理审批要求,修订更新办事指南。全面开展行政审批和行政处罚结果“双公示”,积极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及时向社会公布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动态调整情况多渠道全方位及时公开综合监管和检查执法信息。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做好政务服务事项接入山西政务服务平台工作推进“一网通办”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年内实现最少50项审批事项网上审批办理,让群众办事更加便捷。(政法处、监督处、行政审批处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2.推进财务信息公开。按规定做好本部门年度预决算公开工作,加大重大资金使用情况的公开力度。(财务处负责)

3.推进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对社会广泛关注、关系国计民生的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按照省人大、省政协统一部署进行公开。(办公室牵头,各相关处室配合)

(二)加大卫生计生领域信息公开

4.推进卫生计生政策公开。及时公布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施“136”兴医工程、改善群众就医感受、改革公共卫生服务、人才队伍建设、健康信息化建设、计划生育工作、健康扶贫、民生实事等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的政策措施成效等内容,扩大传播范围,使政策执行更加阳光透明。(宣传处牵头,各处室、新闻中心、省人口中心、省健康教育中心配合)

5.推进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做好卫生计生领域重点建设项目申报、备案、实施等信息的公开。推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的信息公开。(规划信息处负责)

6.推进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及时公开医疗卫生资源配置相关信息。(规划信息处、医政医管处分别负责)

7.推进健康产业发展相关信息公开。围绕鼓励和支持社会办医、支持发展多样化健康服务新业态、发展第三方支持服务、加强医药科技创新、建设健康产业园等,加大政策及其执行情况公开力度,及时发布推广典型经验做法。在制定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等方面监管政策时,要通过征求意见、听证座谈、咨询协商等方式,扩大相关市场主体的参与度。(规划信息处牵头,医政医管处、中医局、科教处配合)

8.推进健康扶贫信息公开。围绕深入实施健康扶贫工程,加大健康扶贫政策、帮扶措施、扶贫成效、扶贫资金项目安排等信息公开力度。(人事处牵头,省健康扶贫中心、委新闻中心、省人口宣传教育中心、健康扶贫各相关处室配合)

9.推进院务公开。指导医疗机构加强医疗服务信息公开工作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要公开常规医疗服务价格、常用药品和主要医用耗材价格信息启动新一轮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2018-2020年),督促医疗机构切实落实有关工作任务及要求,指导其及时公开行动计划实施情况及具体举措。加强医德医风建设,实施违规违纪问题处理结果公开。(医政医管处、中医局、妇幼处、基层处分别负责)

10.推进食品安全领域信息公开。及时公开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和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等相关信息,配套做好各类标准的宣贯、指导、解答(食品处负责)

11.推进疫情信息公开。按月发布法定传染病疫情及防控信息,及时公布其他重大传染病疫情信息。(疾控处、应急办分别负责)

12.围绕防范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推进公开。及时发布涉及卫生计生领域的重特大事故预警信息和安全提示,做好重大风险隐患排查信息公开工作。(后勤服务中心负责

三)强化政策解读及舆情回应

13.加强卫生计生政策解读。重大政策解读做到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明确政策解读主体,严格审签报批程序,将政策解读贯穿于政策制定、发布和执行全过程。各处室主要负责人要带头宣讲解读重要政策履好重大政策“第一解读人”职责,深入解读政策背景、重点任务、后续工作考虑等,及时准确传递权威信息和政策意图。对于一些专业性较强的政策,责任处室要探索运用客观数据、生动实例、图表等,进行形象化、通俗化解读,把政策解读清楚,避免误解误读。(办公室牵头,各处室落实)

14.加强舆情监测回应。严格落实《关于在政务公开工作中进一步加强政务舆情回应的实施意见》(晋政办发〔2016〕138号),增强舆情风险防控意识,明确舆情回应责任主体,密切监测收集苗头性舆情准确把握社会情绪,及时做好回应,讲清楚问题成因、解决方案和制约因素等,更好引导社会预期。严守时限要求,对涉及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的政务舆情,最迟要在5小时内发布权威信息,在24小时内举行新闻发布会。要加强与宣传、网信、公安、通信管理等部门的沟通联系提高政务舆情回应的主动性、针对性和有效性。开展政务舆情应对效果评估,建立问责制度,对重大舆情处置不得力、回应不妥当、报告不及时的涉事处室、单位及相关责任人,要严肃追究问责。(宣传处负责舆情监测;办公室牵头做好舆情回应工作各处室配合落实

四)强化政务公开平台管理

15.加强网站建设和管理。加强门户网站内容建设,强化信息搜索、办事服务、解读回应和互动交流等功能。将门户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完善信息发布机制,及时发布重大政策、重要会议、重要活动信息即时转载中国政府网、国家卫生健康委网站、省政府网站发布的重要政策信息,发挥集群效应,增强传播能力。完善网站安全保障机制,做好防攻击、防篡改、防病毒等工作。做好委门户网站月度、季度、年度自查工作,加强委直单位门户网站建设、监督管理工作,开展网站季度抽查,督促相关单位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办公室规划信息处分别负责,委统计信息中心配合

16.拓宽政务信息公开渠道。加强与有关媒体和网站的沟通,统筹运用各级主要新闻媒体发布政务信息,解读政策,回应关切,保持正确的舆论导向。积极安排中央驻晋媒体及省属主要媒体、新闻网站负责人列席重大会议,参与重要活动,了解重大决策,积极为媒体采访提供便利。积极发挥两微一端”(微博微信移动客户端)政务新媒体平台的网络传播力和社会影响力,提高发布信息的针对性和效性。用好管好政务新媒体,明确政务新媒体开办主体责任,严格规范开设备案,各处室自行开办政务新媒体的需向宣传处备案,同时报送新媒体管理办法、发布内容范围及责任人;严格内容管理,健全内容发布审核机制,切实解决无序发声、随意发声、更新慢、“雷人雷语”、敷衍了事等问题对未进行开设备案、运营维护差、关注用户少、重复建设的要予以关停整合。(宣传处负责,新闻中心及各相关处室配合)

(五)推进政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建设

17.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修订出台后,及时调整完善相关配套措施,严格落实新条例各项规定,做好衔接过渡工作。对照新条例要求全面梳理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将未公开的及时向社会公开。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畅通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完善申请接收、登记、办理、答复等程序,依法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对依申请公开工作中发现的依法行政方面问题,要及时向相关处室、单位提出工作建议。结合条例实施10周年和新修订的条例出台,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学习宣传活动,营造社会公众充分知情、有序参与、全面监督的良好氛围。(办公室牵头,各处室配合)

18.完善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对制定出台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的政策文件,要对公开相关信息作出明确规定。要严格落实《<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关于公开属性的拟定、审查、报批等要求,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办公室负责)

19.建立公开内容动态扩展机制。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发布的政务公开年度工作要点,细化公开内容,拓展公开范围。对公众申请较为集中的政府信息,可以转为主动公开的,应当主动公开。定期对不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评审,确保应公开尽公开做好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清理结果要及时公布,确保公开信息全面、准确、有效。(办公室、政法处分别负责)

20.严格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政府信息公开前依法依规严格审查,重点做好对公开内容表述、公开时机、公开方式的研判,避免发生信息发布失信、影响社会稳定等问题。要依法保护好个人隐私,除惩戒公示、强制性信息披露外,对于其他涉及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公开时要去标识化处理,选择恰当的方式和范围。严格执行保密审查制度,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保密审查,严防泄密事件发生。(办公室牵头,各有关处室配合)

21.加快制定主动公开目录。参照国家卫生健康委主动公开目录,结合实际编制山西卫生计生委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并动态更新公开目录编制要充分体现“五公开”、政策解读、舆情回应、公众参与等要求,不断提升主动公开的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办公室负责)

、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委机关各处(室、局)、委直属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政务公开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政务公开意识和服务意识,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做好统筹规划,主要负责人要亲自研究部署政务公开工作,明确分管领导和专兼职工作人员,压实责任,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有人抓、有人管

(二)突出工作重点。要及时公开卫生计生领域重大政策、重要决策、便民惠民、政风行风等方面的情况,把门户网站作为政务公开第一平台,不断提高网站建设水平,提高微博、微信等新媒体的应用水平,加强与中央和我省主流新闻媒体的沟通交流,做好舆情的监测和处置工作。

(三)强化督促检查。委机关各处(室、局)和委直属各单位要按照责任分工,对牵头或负责工作及时进行安排部署,明确完成时限和完成质量。委办公室作为政务公开工作的牵头部门,要强化对各处(室、局)和委直属各单位政务公开工作的督促检查,并通报检查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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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8-09-27 07:01:41   作者:本站编辑   来源:  

晋卫办发〔2018〕27号

委直属各单位委机关各处(室、局):

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晋政办发〔2018〕76号)要求,省卫生计生委制定了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按责任分工抓好各项任务的落实。

                        山西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

                           2018926

(此件主动公开)

山西省卫生计生委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晋政办发〔201876号),做好卫生计生领域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党的十大和十九中、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围绕全面深化医改、实施“136”兴医工程、全面改善群众就医感受、实施健康扶贫卫生计生事业改革发展的重点、热点、难点和人民群众关切,大力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强化政策解读和舆情回应,不断提升政务公开的质量和实效,以公开促进依法行政和政策落地见效,促进我省卫生计生事业持续健康发展,助力卫生计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

二、重点任务

(一)围绕依法依规行政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1.推进“放管服”改革信息公开。时公开行政审批事项的取消、下放、承接等动态调整情况。重新梳理审批要求,修订更新办事指南。全面开展行政审批和行政处罚结果“双公示”,积极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及时向社会公布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动态调整情况多渠道全方位及时公开综合监管和检查执法信息。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做好政务服务事项接入山西政务服务平台工作推进“一网通办”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年内实现最少50项审批事项网上审批办理,让群众办事更加便捷。(政法处、监督处、行政审批处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2.推进财务信息公开。按规定做好本部门年度预决算公开工作,加大重大资金使用情况的公开力度。(财务处负责)

3.推进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对社会广泛关注、关系国计民生的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按照省人大、省政协统一部署进行公开。(办公室牵头,各相关处室配合)

(二)加大卫生计生领域信息公开

4.推进卫生计生政策公开。及时公布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施“136”兴医工程、改善群众就医感受、改革公共卫生服务、人才队伍建设、健康信息化建设、计划生育工作、健康扶贫、民生实事等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的政策措施成效等内容,扩大传播范围,使政策执行更加阳光透明。(宣传处牵头,各处室、新闻中心、省人口中心、省健康教育中心配合)

5.推进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做好卫生计生领域重点建设项目申报、备案、实施等信息的公开。推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的信息公开。(规划信息处负责)

6.推进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及时公开医疗卫生资源配置相关信息。(规划信息处、医政医管处分别负责)

7.推进健康产业发展相关信息公开。围绕鼓励和支持社会办医、支持发展多样化健康服务新业态、发展第三方支持服务、加强医药科技创新、建设健康产业园等,加大政策及其执行情况公开力度,及时发布推广典型经验做法。在制定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等方面监管政策时,要通过征求意见、听证座谈、咨询协商等方式,扩大相关市场主体的参与度。(规划信息处牵头,医政医管处、中医局、科教处配合)

8.推进健康扶贫信息公开。围绕深入实施健康扶贫工程,加大健康扶贫政策、帮扶措施、扶贫成效、扶贫资金项目安排等信息公开力度。(人事处牵头,省健康扶贫中心、委新闻中心、省人口宣传教育中心、健康扶贫各相关处室配合)

9.推进院务公开。指导医疗机构加强医疗服务信息公开工作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要公开常规医疗服务价格、常用药品和主要医用耗材价格信息启动新一轮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2018-2020年),督促医疗机构切实落实有关工作任务及要求,指导其及时公开行动计划实施情况及具体举措。加强医德医风建设,实施违规违纪问题处理结果公开。(医政医管处、中医局、妇幼处、基层处分别负责)

10.推进食品安全领域信息公开。及时公开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和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等相关信息,配套做好各类标准的宣贯、指导、解答(食品处负责)

11.推进疫情信息公开。按月发布法定传染病疫情及防控信息,及时公布其他重大传染病疫情信息。(疾控处、应急办分别负责)

12.围绕防范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推进公开。及时发布涉及卫生计生领域的重特大事故预警信息和安全提示,做好重大风险隐患排查信息公开工作。(后勤服务中心负责

三)强化政策解读及舆情回应

13.加强卫生计生政策解读。重大政策解读做到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明确政策解读主体,严格审签报批程序,将政策解读贯穿于政策制定、发布和执行全过程。各处室主要负责人要带头宣讲解读重要政策履好重大政策“第一解读人”职责,深入解读政策背景、重点任务、后续工作考虑等,及时准确传递权威信息和政策意图。对于一些专业性较强的政策,责任处室要探索运用客观数据、生动实例、图表等,进行形象化、通俗化解读,把政策解读清楚,避免误解误读。(办公室牵头,各处室落实)

14.加强舆情监测回应。严格落实《关于在政务公开工作中进一步加强政务舆情回应的实施意见》(晋政办发〔2016〕138号),增强舆情风险防控意识,明确舆情回应责任主体,密切监测收集苗头性舆情准确把握社会情绪,及时做好回应,讲清楚问题成因、解决方案和制约因素等,更好引导社会预期。严守时限要求,对涉及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的政务舆情,最迟要在5小时内发布权威信息,在24小时内举行新闻发布会。要加强与宣传、网信、公安、通信管理等部门的沟通联系提高政务舆情回应的主动性、针对性和有效性。开展政务舆情应对效果评估,建立问责制度,对重大舆情处置不得力、回应不妥当、报告不及时的涉事处室、单位及相关责任人,要严肃追究问责。(宣传处负责舆情监测;办公室牵头做好舆情回应工作各处室配合落实

四)强化政务公开平台管理

15.加强网站建设和管理。加强门户网站内容建设,强化信息搜索、办事服务、解读回应和互动交流等功能。将门户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完善信息发布机制,及时发布重大政策、重要会议、重要活动信息即时转载中国政府网、国家卫生健康委网站、省政府网站发布的重要政策信息,发挥集群效应,增强传播能力。完善网站安全保障机制,做好防攻击、防篡改、防病毒等工作。做好委门户网站月度、季度、年度自查工作,加强委直单位门户网站建设、监督管理工作,开展网站季度抽查,督促相关单位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办公室规划信息处分别负责,委统计信息中心配合

16.拓宽政务信息公开渠道。加强与有关媒体和网站的沟通,统筹运用各级主要新闻媒体发布政务信息,解读政策,回应关切,保持正确的舆论导向。积极安排中央驻晋媒体及省属主要媒体、新闻网站负责人列席重大会议,参与重要活动,了解重大决策,积极为媒体采访提供便利。积极发挥两微一端”(微博微信移动客户端)政务新媒体平台的网络传播力和社会影响力,提高发布信息的针对性和效性。用好管好政务新媒体,明确政务新媒体开办主体责任,严格规范开设备案,各处室自行开办政务新媒体的需向宣传处备案,同时报送新媒体管理办法、发布内容范围及责任人;严格内容管理,健全内容发布审核机制,切实解决无序发声、随意发声、更新慢、“雷人雷语”、敷衍了事等问题对未进行开设备案、运营维护差、关注用户少、重复建设的要予以关停整合。(宣传处负责,新闻中心及各相关处室配合)

(五)推进政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建设

17.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修订出台后,及时调整完善相关配套措施,严格落实新条例各项规定,做好衔接过渡工作。对照新条例要求全面梳理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将未公开的及时向社会公开。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畅通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完善申请接收、登记、办理、答复等程序,依法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对依申请公开工作中发现的依法行政方面问题,要及时向相关处室、单位提出工作建议。结合条例实施10周年和新修订的条例出台,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学习宣传活动,营造社会公众充分知情、有序参与、全面监督的良好氛围。(办公室牵头,各处室配合)

18.完善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对制定出台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的政策文件,要对公开相关信息作出明确规定。要严格落实《<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关于公开属性的拟定、审查、报批等要求,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办公室负责)

19.建立公开内容动态扩展机制。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发布的政务公开年度工作要点,细化公开内容,拓展公开范围。对公众申请较为集中的政府信息,可以转为主动公开的,应当主动公开。定期对不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评审,确保应公开尽公开做好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清理结果要及时公布,确保公开信息全面、准确、有效。(办公室、政法处分别负责)

20.严格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政府信息公开前依法依规严格审查,重点做好对公开内容表述、公开时机、公开方式的研判,避免发生信息发布失信、影响社会稳定等问题。要依法保护好个人隐私,除惩戒公示、强制性信息披露外,对于其他涉及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公开时要去标识化处理,选择恰当的方式和范围。严格执行保密审查制度,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保密审查,严防泄密事件发生。(办公室牵头,各有关处室配合)

21.加快制定主动公开目录。参照国家卫生健康委主动公开目录,结合实际编制山西卫生计生委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并动态更新公开目录编制要充分体现“五公开”、政策解读、舆情回应、公众参与等要求,不断提升主动公开的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办公室负责)

、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委机关各处(室、局)、委直属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政务公开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政务公开意识和服务意识,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做好统筹规划,主要负责人要亲自研究部署政务公开工作,明确分管领导和专兼职工作人员,压实责任,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有人抓、有人管

(二)突出工作重点。要及时公开卫生计生领域重大政策、重要决策、便民惠民、政风行风等方面的情况,把门户网站作为政务公开第一平台,不断提高网站建设水平,提高微博、微信等新媒体的应用水平,加强与中央和我省主流新闻媒体的沟通交流,做好舆情的监测和处置工作。

(三)强化督促检查。委机关各处(室、局)和委直属各单位要按照责任分工,对牵头或负责工作及时进行安排部署,明确完成时限和完成质量。委办公室作为政务公开工作的牵头部门,要强化对各处(室、局)和委直属各单位政务公开工作的督促检查,并通报检查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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