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附件第200项:“消毒产品生产企业(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的生产企业除外)卫生许可,实施机关: 《消毒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27号)第二十条 消毒剂、消毒器械、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的生产企业应当取得所在地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发放的卫生许可证后,方可从事消毒产品的生产。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附件第200项:“消毒产品生产企业(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的生产企业除外)卫生许可,实施机关:
《消毒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27号)第二十条 消毒剂、消毒器械、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的生产企业应当取得所在地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发放的卫生许可证后,方可从事消毒产品的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