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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名称: 山西水蜜芭莎温泉酒店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类别:
行政相对人代码_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
行政相对人代码_2 (工商注册号):
行政相对人代码_3(组织机构代码):
行政相对人代码_4(税务登记号):
行政相对人代码_5(事业单位证书号):
行政相对人代码_6(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法定代表人: 武芳
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 身份证
法定代表人证件号码: 142***
证件类型:
证件号码: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2021-G01
违法行为类型: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七条、第三条第一款第(二)项,《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十条第一款、第十九条第一款
违法事实: 安排未获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的从业人员毕晓琪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工作;未按照卫生标准、规定的要求对游泳馆的水质进行卫生检测
处罚依据: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第三十六条第(一)项
处罚类别: 警告、罚款
处罚内容: 警告、并处罚款3000元
罚款金额(万元): 0.3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 2021/8/5
处罚有效期: 2099/12/31
公示截止期: 2022/8/5
处罚机关: 山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1***
数据来源单位: 山西省卫生健康委监督检查中心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1***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