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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山西省急性胸痛医疗救治体系暨“胸痛中心全省模式”建设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8-06-01 15:02   发布人:   文章来源:

晋卫医发2018〕29号

各市卫生计生委、委直委管医疗机构:

为大力推进在全省范围内建立完善的急性胸痛医疗救治体系,落实《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提升急性心脑血管疾病医疗救治能力的通知》(国卫办医函〔2015〕189号)和分级诊疗、医联体建设的相关要求;根据省卫生计生委《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18-2020年)》(晋卫医发〔2018〕17号),建立和完善科学的急性胸痛患者快速救治机制,提高救治成功率,提升重大疾病防治水平,有效减轻患者费用负担,造福广大人民;省卫生计生委组织制订了《山西省急性胸痛医疗救治体系暨“胸痛中心全省模式”建设方案》(简称《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抓好工作落实。

 

                                           山西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8年5月21                                                  

山西省急性胸痛医疗救治体系暨“胸痛中心全省模式”建设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践行“健康中国2030”战略总要求,贯彻落实山西省卫生计生委《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18-2020年)》,以《国家卫生计生委胸痛中心建设与管理指导原则(试行)》(国卫办医函〔2017〕1026号)为依据,以本省“胸痛急救地图”(使胸痛病人在最短时间内被快速送达定点医院,保证其发病到接受急诊PCI用时不超过120分钟)建设为突破口,建立和完善山西省急性胸痛患者快速救治机制,构建覆盖山西省的急性胸痛分级诊疗体系,造福全省人民。

二、建设原则

为统筹推进我省胸痛中心建设工作,省卫生计生委成立了山西省胸痛中心工作委员会及专家委员会(附件1),主要负责推动全省胸痛中心建设及质量管理控制评价考核工作。

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印发胸痛中心建设与管理指导原则(试行)的通知》(以下简称“指导原则”,见附件2)的要求,推进我省二、三级医疗机构胸痛中心的建设工作,同时参考《中国胸痛中心认证标准(标准版、基层版)》(以下简称“认证标准”,见附件3)督促各胸痛中心完成标准版和基层版的认证工作。结合我省实际,整合院前急救、二、三级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等卫生资源,协调推进“三大协同”——院前急救与医院急诊科协同、医院内各相关科室协同、上下级医疗机构协同;建设分工明确、协同有力、转运通畅、信息共享的“胸痛中心全省模式”,形成具有山西特色的急性胸痛分级诊疗模式。

三、总体目标

各市卫生计生委要高度重视胸痛中心建设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相关领导小组,为胸痛中心建设提供和创造条件,有计划地顺利完成2018-2020年的工作目标,总体建设目标如下:

(一)分步推进胸痛中心建设

1.根据《指导原则》,2018年在全省市、县两级完成40所医疗机构胸痛中心的建设工作(救治范围要辐射96个农业县);2019年底,完成80所医院胸痛中心的建设工作。

2.在《指导原则》的基础上,参考《认证标准》,2018年通过标准版认证的胸痛中心20所,通过基层版认证的胸痛中心15所;2019年底,通过标准版认证的胸痛中心30所,通过基层版认证的胸痛中心35所。

3.2020年底,在全省119个县域或相邻县域建设100所完成认证的标准版或基层版胸痛中心,实现全省胸痛救治网络互联互通。标准版胸痛中心认证标准:重点考察急诊PCI(经皮冠状动脉介入治疗)能力;基层版胸痛中心认证标准:重点考察转运及溶栓能力。

(二)加强胸痛院前1小时急救圈建设

2018年6月发布“太原市胸痛急救地图”,为全省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使胸痛病人在最短时间内被快速送达定点医院并及时接受高质量、标准化规范治疗[FMC to B(首次医疗接触到球囊开通)<120分钟];

2019年发布4个地市的胸痛急救地图;

2020年实现80%的地市发布胸痛急救地图,确保省域范围内急性胸痛患者得到快速诊断、及时救治。

四、实施计划

目前在全省11个地市中,已通过认证的有17所胸痛中心(其中15所标准版、2所基层版),共覆盖9个地市(附件4)。但胸痛救治体系仍存在覆盖水平较低、救治能力差异较大、缺乏统一管理等现状,因此,将以分步实施与定点帮扶相结合的方式推进(帮扶计划随后下发相关文件)。

(一)2018年5月,省卫生计生委制定并下发《方案》。力争6月底之前发布太原市胸痛急救地图。7-12月,结合县乡一体化,启动40所医院胸痛中心的建设工作,救治范围要辐射96个农业县。其中通过标准版认证的胸痛中心20所(每个地市至少1所);通过基层版认证的胸痛中心15所(每个地市辖区县域至少1所)。

(二)2019年:发布4个地市的胸痛急救地图。再建设40所胸痛中心,全省达到80所胸痛中心,其中通过标准版认证的胸痛中心30所(每个地市至少2所);通过基层版认证的胸痛中心35所(每个地市辖区县域至少3所),形成胸痛患者救治及转运体系。

(三)2020年:80%的地市发布胸痛急救地图;在全省119个县域或相邻县域建设100所完成认证的基层版胸痛中心。

五、保障措施

(一)统筹区域医疗资源

各市卫生计生委要合理规划各级胸痛中心和院前医疗急救网络,确保2020年底胸痛中心建设目标的实现和急救中心(站)辐射半径合理;要建立信息衔接共享机制,逐步实现救护车车载信息及时传输至拟送达的胸痛中心,形成科学的院前医疗急救和接转诊流程。

加大胸痛救治体系体系建设的专业化推动力度,胸痛中心全省模式的建设工作在山西省胸痛中心工作委员会的支持和指导下实施;支持同步建设山西省胸痛中心联盟(山西医科大学第二医院牵头,合力推进,保证建设工作的时效性、规范性、标准化。

(二)提升胸痛救治能力

各级医疗机构要重视胸痛急救相关临床专科建设,强化相关专业人员胸痛鉴别诊断、规范化治疗等业务培训,提高早识别、早诊断、早治疗的意识和能力,确保各流程无缝衔接,进一步提升急性胸痛救治水平。

(三)强化质量管理控制

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依托心血管内科质控体系,对全省胸痛救治工作发挥管控作用,帮助各级医疗机构胸痛中心的认证、对各胸痛中心临床指标进行质量控制、改进院内救治流程质量,从而缩短急性胸痛评估时间,提高救治成功率。

(四)推广健康教育和宣传

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持续面向社会开展急救知识宣传教育,倡导健康生活方式,控制急性心血管疾病高危因素,提高民众对胸痛急救知识的知晓度和对胸痛急救体系的认可度,从而推动急性胸痛救治效率的提升。

各市卫生计生委要根据《方案》中的推进目标,制定本地胸痛中心建设方案,明确其辖区内各二、三级医疗机构胸痛中心的建设计划,确保年度目标任务的落实。专项工作方案及胸痛中心建设医院名单(加盖公章)于6月10日前报省卫生计生委医政医管处。

 

医政医管处联系人:李 张佳莹

联系方式:0351-3580086

胸痛中心联盟负责人:李

联系方式: 0351-3363200


附件:1.山西省胸痛中心工作委员会及专家委员会名单

      2.胸痛中心建设与管理指导原则(试行)

      3.中国胸痛中心认证标准(标准版、基层版)

      4.山西省胸痛中心分布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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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山西省急性胸痛医疗救治体系暨“胸痛中心全省模式”建设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8-06-01 15:02:13   作者:本站编辑   来源:  

晋卫医发2018〕29号

各市卫生计生委、委直委管医疗机构:

为大力推进在全省范围内建立完善的急性胸痛医疗救治体系,落实《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提升急性心脑血管疾病医疗救治能力的通知》(国卫办医函〔2015〕189号)和分级诊疗、医联体建设的相关要求;根据省卫生计生委《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18-2020年)》(晋卫医发〔2018〕17号),建立和完善科学的急性胸痛患者快速救治机制,提高救治成功率,提升重大疾病防治水平,有效减轻患者费用负担,造福广大人民;省卫生计生委组织制订了《山西省急性胸痛医疗救治体系暨“胸痛中心全省模式”建设方案》(简称《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抓好工作落实。

 

                                           山西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8年5月21                                                  

山西省急性胸痛医疗救治体系暨“胸痛中心全省模式”建设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践行“健康中国2030”战略总要求,贯彻落实山西省卫生计生委《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18-2020年)》,以《国家卫生计生委胸痛中心建设与管理指导原则(试行)》(国卫办医函〔2017〕1026号)为依据,以本省“胸痛急救地图”(使胸痛病人在最短时间内被快速送达定点医院,保证其发病到接受急诊PCI用时不超过120分钟)建设为突破口,建立和完善山西省急性胸痛患者快速救治机制,构建覆盖山西省的急性胸痛分级诊疗体系,造福全省人民。

二、建设原则

为统筹推进我省胸痛中心建设工作,省卫生计生委成立了山西省胸痛中心工作委员会及专家委员会(附件1),主要负责推动全省胸痛中心建设及质量管理控制评价考核工作。

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印发胸痛中心建设与管理指导原则(试行)的通知》(以下简称“指导原则”,见附件2)的要求,推进我省二、三级医疗机构胸痛中心的建设工作,同时参考《中国胸痛中心认证标准(标准版、基层版)》(以下简称“认证标准”,见附件3)督促各胸痛中心完成标准版和基层版的认证工作。结合我省实际,整合院前急救、二、三级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等卫生资源,协调推进“三大协同”——院前急救与医院急诊科协同、医院内各相关科室协同、上下级医疗机构协同;建设分工明确、协同有力、转运通畅、信息共享的“胸痛中心全省模式”,形成具有山西特色的急性胸痛分级诊疗模式。

三、总体目标

各市卫生计生委要高度重视胸痛中心建设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相关领导小组,为胸痛中心建设提供和创造条件,有计划地顺利完成2018-2020年的工作目标,总体建设目标如下:

(一)分步推进胸痛中心建设

1.根据《指导原则》,2018年在全省市、县两级完成40所医疗机构胸痛中心的建设工作(救治范围要辐射96个农业县);2019年底,完成80所医院胸痛中心的建设工作。

2.在《指导原则》的基础上,参考《认证标准》,2018年通过标准版认证的胸痛中心20所,通过基层版认证的胸痛中心15所;2019年底,通过标准版认证的胸痛中心30所,通过基层版认证的胸痛中心35所。

3.2020年底,在全省119个县域或相邻县域建设100所完成认证的标准版或基层版胸痛中心,实现全省胸痛救治网络互联互通。标准版胸痛中心认证标准:重点考察急诊PCI(经皮冠状动脉介入治疗)能力;基层版胸痛中心认证标准:重点考察转运及溶栓能力。

(二)加强胸痛院前1小时急救圈建设

2018年6月发布“太原市胸痛急救地图”,为全省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使胸痛病人在最短时间内被快速送达定点医院并及时接受高质量、标准化规范治疗[FMC to B(首次医疗接触到球囊开通)<120分钟];

2019年发布4个地市的胸痛急救地图;

2020年实现80%的地市发布胸痛急救地图,确保省域范围内急性胸痛患者得到快速诊断、及时救治。

四、实施计划

目前在全省11个地市中,已通过认证的有17所胸痛中心(其中15所标准版、2所基层版),共覆盖9个地市(附件4)。但胸痛救治体系仍存在覆盖水平较低、救治能力差异较大、缺乏统一管理等现状,因此,将以分步实施与定点帮扶相结合的方式推进(帮扶计划随后下发相关文件)。

(一)2018年5月,省卫生计生委制定并下发《方案》。力争6月底之前发布太原市胸痛急救地图。7-12月,结合县乡一体化,启动40所医院胸痛中心的建设工作,救治范围要辐射96个农业县。其中通过标准版认证的胸痛中心20所(每个地市至少1所);通过基层版认证的胸痛中心15所(每个地市辖区县域至少1所)。

(二)2019年:发布4个地市的胸痛急救地图。再建设40所胸痛中心,全省达到80所胸痛中心,其中通过标准版认证的胸痛中心30所(每个地市至少2所);通过基层版认证的胸痛中心35所(每个地市辖区县域至少3所),形成胸痛患者救治及转运体系。

(三)2020年:80%的地市发布胸痛急救地图;在全省119个县域或相邻县域建设100所完成认证的基层版胸痛中心。

五、保障措施

(一)统筹区域医疗资源

各市卫生计生委要合理规划各级胸痛中心和院前医疗急救网络,确保2020年底胸痛中心建设目标的实现和急救中心(站)辐射半径合理;要建立信息衔接共享机制,逐步实现救护车车载信息及时传输至拟送达的胸痛中心,形成科学的院前医疗急救和接转诊流程。

加大胸痛救治体系体系建设的专业化推动力度,胸痛中心全省模式的建设工作在山西省胸痛中心工作委员会的支持和指导下实施;支持同步建设山西省胸痛中心联盟(山西医科大学第二医院牵头,合力推进,保证建设工作的时效性、规范性、标准化。

(二)提升胸痛救治能力

各级医疗机构要重视胸痛急救相关临床专科建设,强化相关专业人员胸痛鉴别诊断、规范化治疗等业务培训,提高早识别、早诊断、早治疗的意识和能力,确保各流程无缝衔接,进一步提升急性胸痛救治水平。

(三)强化质量管理控制

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依托心血管内科质控体系,对全省胸痛救治工作发挥管控作用,帮助各级医疗机构胸痛中心的认证、对各胸痛中心临床指标进行质量控制、改进院内救治流程质量,从而缩短急性胸痛评估时间,提高救治成功率。

(四)推广健康教育和宣传

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持续面向社会开展急救知识宣传教育,倡导健康生活方式,控制急性心血管疾病高危因素,提高民众对胸痛急救知识的知晓度和对胸痛急救体系的认可度,从而推动急性胸痛救治效率的提升。

各市卫生计生委要根据《方案》中的推进目标,制定本地胸痛中心建设方案,明确其辖区内各二、三级医疗机构胸痛中心的建设计划,确保年度目标任务的落实。专项工作方案及胸痛中心建设医院名单(加盖公章)于6月10日前报省卫生计生委医政医管处。

 

医政医管处联系人:李 张佳莹

联系方式:0351-3580086

胸痛中心联盟负责人:李

联系方式: 0351-3363200


附件:1.山西省胸痛中心工作委员会及专家委员会名单

      2.胸痛中心建设与管理指导原则(试行)

      3.中国胸痛中心认证标准(标准版、基层版)

      4.山西省胸痛中心分布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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