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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实施《“健康山西2030”规划纲要》2018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8-05-17 11:00   发布人:   文章来源:


晋卫发〔2018〕6 号

 

各相关委、办、厅、局,各市卫生计生委:

5 月4 日,省政府同意《实施〈“健康山西2030”规划纲要〉2018 年行动计划》,并由山西省卫生计生委印发。现将全文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贯彻,并制定有效措施,尽快抓紧落实,确保年度任务圆满完成。

 

 

山西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8 年5 月12 日

(此件主动公开)


实施《“健康山西2030”规划纲要》2018 年行动计划


为贯彻落实《“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推进实施《“健康山西2030”规划纲要》,加快健康山西建设步伐,明确2018年工作重点,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省委十一届五次全会、全省经济工作会议和全国卫生计生工作会议精神,落实新时代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全面实施健康山西战略。加快推进普及健康生活、优化健康服务、完善健康保障、建设健康环境、发展健康产业、强化健康扶贫、创新健康体系,继续巩固健康山西建设工作成效,进一步推进健康山西建设,全方位、全周期维护和保障全省人民健康。

二、工作任务

(一)进一步普及健康生活

1.构架大健康教育体系

健全以健康教育专业机构为龙头,以各级医疗卫生计生机构为基础,以专业健康教育机构为平台,以学校、机关、社区、企事业单位健康教育职能部门、基层计生协会为延伸,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大健康教育体系。创建2个国家级、7个省级健康促进县(区)。全省居民健康素养水平达到15%。

广泛开展《“健康山西2030”规划纲要》网上宣传,将相关内容纳入网上宣传日常推送内容,组织黄河新闻网、山西新闻网、山西网络广播电视台等省属重点新闻网站开设专题专栏,集纳重点报道。及时报道规划纲要实施进展,加强正面宣传和典型引导,增强全社会推进健康山西建设的共识,为规划纲要实施营造良好的网上舆论氛围。利用慧众山西网站、微信平台等新媒体长期进行健康知识的传播。深入开展“健康教育基层行动”,组织举办社区、乡村健康科普活动,普及健康生活。

认真开展健康教育,把呼吸道传染病、肠道传染病、流感等常见传染病防控知识作为当前学校卫生防病宣传教育重点,加大健康教育宣传力度。

2.强化塑造健康行为

落实《山西省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方案(2017-2025年)》,到2018年底,70%的县(市、区)至少开展一项“三减三健”专项行动。组建全省精神专科联盟,探索建立省市精神专科医疗机构对新成立的县级精神科门诊的帮扶制度。开展“全省严重精神障碍管理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全省社区戒毒社区康复执行率达80%以上,推行网格化地区实现吸毒人员服务与管理全覆盖。

继续推进戒毒人员心理健康教育,年度心理健康教育课时达到15课时以上,普及率100%。继续办好每周一期的《山西戒毒》专刊。组织好6.26国际禁毒宣传日系列宣传教育活动。推进戒毒康复指导站与戒毒药物维持治疗门诊合二为一,相互配合,充分发挥后续照管作用,实现戒毒措施的无缝对接。

3.提升全民身体素质

大力推进登山(健身)步道、体育公园设施、自行车道设施等群众身边体育设施建设。继续完善、更新城市社区、公园、广场等公共体育设施,为全面建成城市社区“15分钟健身圈”、县城“10分钟健身圈”夯实基础。完成国定贫困县136个行政村体育场地设施建设。重点完善发展基层体育组织,推动全民健身组织“3+X”模式建设。培育和扶持基层体育社会组织,推动体育社团规范化建设。切实落实《山西省推进学校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的实施方案》,积极推进学校体育场馆向学生和社会开放。

加强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建设,培训国家、一、二、三级社会体育指导员8000名。认真抓好省运会青少年各类竞赛项目,以阳光体育运动和冬夏令营活动为重点,扎实开展各类青少年体育运动。推动学校体育竞赛和阳光体育活动的开展,积极组织各项学生体育竞赛及培训,切实保障青少年学生参加体育运动的权利,有效提升学生体质健康水平。

扎实开展国民体质监测和科学健身指导工作,为省全民健身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提供体质监测服务,并有针对性地开具运动处方,提高科学健身水平。通过广播、电视、互联网、移动信息网络等平台,以全民健身活动赛事为抓手,大力宣传“每天锻炼一小时、健康工作50年、幸福生活一辈子”的生活理念。

(二)进一步优化健康服务

1.不断促进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均等化

继续加强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不断完善慢性病防治工作机制,努力推动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维护冷链运转,保障疫苗储运安全。规范疫苗使用管理,实现疫苗使用环节全程可追溯。扎实做好扩大免疫规划疫苗接种服务,接种率保持在90%以上。实施疯牛病、痒病的监测,第三季度完成采样送中国动物卫生与流行病学中心检测。实施畜间布病强制免疫、监测,实施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控、监测,第二、三季度完成强制免疫、第三季度完成上半年的监测任务。监督指导各监狱监内医院(卫生所)切实开展疾病防治和疫情防控,做好重大疫情监测,每季度进行一次传染病巡查巡诊,积极部署落实“爱国卫生月”活动。

切实落实我省2018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财政补助。开展以《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为基础的培训,加强宣传,提高居民知晓率。完善项目监测机制,建立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到位及项目进展情况报告制度,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和服务效率。落实国家《全民健康保障工程规划》,争取中央资金实施公共卫生服务能力提升工程。继续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标准由人均50元提高到人均55元,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补助标准由人均450元提高到490元。积极落实地方配套资金,及时下达中央和省级补助资金。

深入开展流动人口卫生计生均等化服务示范县(市、区)创建活动,积极培育流动人口健康促进场所和健康家庭,广泛开展以“把健康带回家”为主题的流动人口卫生计生宣传活动、“新市民健康城市行”活动和关怀关爱专项行动,深化农村留守儿童健康关爱工作,推进流动人口卫生计生信息共享平台建设试点工作和流动人口社会融合示范试点工作。

2.不断提升医疗卫生服务质量

推进落实《山西省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2016-2020年)》。加强健康扶贫、妇幼健康、公共卫生服务、疑难病症诊治、中医药传承创新、人口健康信息化等工程建设。继续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不断推进其向贫困地区倾斜,力争国家下达项目年底前实现开工建设。加强疾控机构规范化建设,推动省疾控机构项目落地,推进省职业病防治院项目实施。

深化医疗联合体建设,实施长期对口支援战略,探索精准医疗扶贫,有效带动优质医疗资源下沉。推广优质护理服务,改革护理服务模式,建立长效推进机制。提升基层护理能力,对基层医疗机构护士实施拓展培训计划。大力推进医联体内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和同级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工作。积极利用移动互联网提供在线预约诊疗、候诊提醒、划价缴费、诊疗报告查询等便捷服务。引导医疗机构面向中小城市和农村地区开展基层检查、上级诊断等远程医疗服务。启动实施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进一步健全完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政策,以完善重点人群“菜单式”服务内容为抓手,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绩效评价,规范服务内容,提升服务质量。开展“5.19世界家庭医生日系列宣传活动”,有效提升群众对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知晓率。

进一步完善医院评审评价体系,推进医院评审评价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深入开展临床路径管理,开展日间手术试点、探索DRGs模式等,提高医疗管理的规范化、精细化水平。强化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分类、分级管理,促进医学科学发展和医疗技术进步。强化医疗质量控制体系建设,建立健全省、市两级医疗质量控制组织,构建覆盖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的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体系。进一步规范医院感染管理,有效预防和控制医院感染。

3.不断强化中医药体系建设

开展中医药法宣传、培训工作。中医诊所实行备案制管理,开展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工作。深入推进“十三五”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行动计划,建设好120个基层中医馆。建设好1个国医大师、3个全国名中医、11个基层名中医传承工作室。加强省级中医康复示范中心建设。举办中医药健康文化知识大赛。落实国家《全民健康保障工程规划》,争取中央资金实施中医药传承能力提升工程。

4.不断加强重点人群健康服务

为全省28万怀孕妇女提供免费产前筛查和诊断服务。继续开展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两癌筛查项目。实施好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项目。落实国家《全民健康保障工程规划》,争取中央资金实施妇幼健康保障工程。加快完成“一区两片”养老产业发展布局规划。首先启动实施忻州康养示范园区项目建设。65岁老年人健康管理率达到68%。

实施4万名残疾预防重点干预和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项目。为2000名0-6岁初筛阳性儿童提供残疾复筛和诊断服务,为3.3万名疑似残疾人提供残疾评定服务,为5000名残疾儿童提供抢救性康复服务。继续开展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为有需求的残疾儿童和持证残疾人提供基本康复服务,全省康复服务率达到75%。

(三)进一步完善全民健康保障

1.建立健全医保体系

重点推进总额预算管理下的按病种付费工作,所有二级及以上公立医院都应选取一定数量的病种实施按病种付费。在实现医疗机构县乡一体化改革“六统一”到位的县,全面开展医保总额打包付费。在条件成熟的医疗机构,逐步推行日间手术、中医药医保付费、DRGs付费等试点改革。加快面向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卡的发放,完善跨省异地就医管理办法。进一步简化和规范转诊备案程序,继续扩大跨省异地就医覆盖人群,将所有异地安置人员、符合转诊条件的异地就医人员全部纳入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范围。

继续做好商业健康保险和个人税优政策推广工作。组织保险公司积极参与长期护理保险。

2.建立健全药品供应体系

推进实施县域医疗集团药品“五统一”采购,探索建立县域药品供应保障新机制。公立医院药品实施阳光分类采购和“两票制”,进一步规范公立医院药品采购行为。落实通过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药品优先采购政策。完善短缺药品监测预警和清单管理制度,保障短缺药品供应。取消医用耗材加成,调整医疗服务价格。

(四)进一步营造良好健康环境

1.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

调整爱卫组织机构,建立爱卫会成员单位联席会制度。印发《山西省2018年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实施方案》。进一步规范以各级疾控为主体的病媒生物监测网络,实行对病媒生物孳生地的监测和防制。推进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建设改造,提高全省卫生厕所覆盖率。农村地质灾害治理搬迁工程同步建设无害化卫生厕所。异地扶贫搬迁等农民安居工程,有条件的要同步建设无害化卫生厕所。因地制宜建立符合农村实际、方式不同的农村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处理体系。推进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重点整治“垃圾山”、“垃圾围村”等问题。推进3个国家级示范县和18个省级试点县的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启动农村垃圾治理验收。落实《山西省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十三五”规划》,推进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四率”进一步提升。继续指导全省广播电视机构做好宣传工作,为全省爱国卫生工作营造更加良好的氛围。

推进卫生城镇创建工作。围绕健康城市健康村镇建设规划,制定符合实际的健康城镇建设标准,对各试点落实健康城镇建设工作建档立卡,完善健康城镇评价指标体系。建立健康城镇建设专家团队。探索推动打造一批工作突出、效果明显的健康城镇,以现场会和观摩会的形式向全省推广。

2.加强健康环境治理

实现全省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持续下降,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和大气污染物总量减排完成国家下达的任务,重污染天气明显减少,全省环境空气质量逐步改善。强化散煤治理。严控“散乱污”企业死灰复燃。全面推进工业企业综合整治。强化重点时段污染管控。持续推进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规范化建设。继续推动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技术应用试点项目的开展。持续推进排污许可制度改革。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农产品调查)工作。

3.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

组织制定并实施《2018年山西省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方案》。食源性疾病县乡村一体化试点扩展到100%的县(市、区),食品污染物及有害因素监测继续覆盖所有县(市、区)。对全省所有食品品种和获证在产生产企业实施全覆盖抽验。以监管信息化为基础,指导督促规模以上生产企业、高风险品种生产企业、大型流通连锁企业、大型餐饮单位、中央厨房、大中专院校食堂建立快捷的追溯体系。持续推进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和示范县创建活动,加快第二批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推动运城市通过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中期评估。继续组织在全省开展农药、兽用抗菌药、瘦肉精,畜禽屠宰、农资打假等为主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加大日常巡查检查力度,抓好源头监管,着力解决农兽药残留超标问题,严厉打击非法添加等违法违规行为。

重点对不良反应多、临床用量大、安全风险高的药品开展监督性抽验,全年完成6500批次的抽检任务。持续加大食品药品重点品种、区域、单位、行为的整治力度。加快建立食品药品安全信用信息数据库,开展信用等级评价,落实‘黑名单’制度,开展联合惩戒。加快建设全省食品药品监测预警数据中心,推进数据共享平台建设,推动实现食品药品安全数据分析和风险预警。

4.加强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管理

以安全生产月和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为契机,采取形式多样的宣传方式,努力营造社会各界关注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的良好氛围。开展汽车制造和铅蓄电池生产行业尘毒危害治理工作,督促企业对防尘防毒设施进行科学设计与改造。强化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核查工作。实施推动水泥行业淘汰落后产能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执法专项行动,促进水泥企业包装、装车环节的粉尘危害浓度达到国家标准要求。认真组织以尘肺病防治及职工职业健康档案建立为重点的“安康杯”互查活动。开展职业健康执法年活动,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2018年底,职业病危害严重的行业领域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率达到85%以上,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率达到75%以上,劳动者在岗期间的职业健康检查率达到75%以上。职业病危害严重的行业领域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健康管理人员的职业健康培训率分别达到80%以上。

5.加强公共安全体系建设

开展全省道路交通安全目标责任考核,进行道路交通事故多发路段排查。对五类重点车辆进行摸底排查。以“平安车船”、“平安工地”等为重点,继续推进“平安交通”建设。加强“两客一危”重点营运车辆,急弯陡坡、临崖临水、隧道入口高风险路段,交通工程建设和“两湖十库一线”通航水域等重点领域的安全监管。不断推进交通运输领域危险有害因素辨识标准、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办法的制定以及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建设,积极构建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重点推行煤矿分类监管工作。围绕“达标创建、考核定级、动态监管”,持续做好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推进建立煤矿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一体化监管执法体制。加强煤矿职业健康“三同时”事中事后监管。

继续深入贯彻实施《质量发展纲要》,推进建设质量强省,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积极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和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不断加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做好省内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查检验工作。加强相关领域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建设,建立健全健康山西标准体系,制定相关山西省地方标准,加强对国家、行业标准的宣传培训。

开展国家和省级卫生应急综合示范县(市、区)规范化建设“回头看”活动,实施省、市、县三级卫生应急工作规范化建设。实施新一轮卫生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制定《山西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级别判定工作流程》、《山西省较大、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判定参考标准》,规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分级判定和信息报送工作。制订《山西省卫生应急队伍应急响应行动指南》。制定《山西省卫生应急队伍装备参考目录》。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应对H7N9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决策部署,分类指导全省强化新流行季H7N9应对工作。

推进我省航空口岸核心能力动态监管工作,按照要求完成太原机场口岸核心能力复核验收迎检工作,推进大同、运城临时口岸核心能力建设。加强国际旅行卫生保健中心在口岸传染病监测、卫生处理、卫生监督技术支撑方面的实验室建设,强化其对口岸执法的技术支撑作用。合理布局我省国际旅行卫生保健中心,在晋北朔州、晋南运城筹建国际旅行卫生保健分中心。继续开展太原航空口岸病媒生物本底调查和输入性调查工作,加强鼠类的监测与防控。在大同、运城航空口岸规范开展口岸卫生许可及卫生监督工作。

深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重点开展社会办医、专科医疗、企业医院的监督检查,监督覆盖率100%。整治非法医疗美容。强化学校卫生、生活饮用水卫生等监督检查,寄宿制学校监督覆盖率100%;设计日供水百吨以上供水单位监督覆盖或巡查覆盖率100%。

(五)进一步发展健康产业

1.大力发展多元化办医

出台《关于社会力量提供多层次多样化医疗服务的实施方案》。出台《关于山西省国有企业办教育、医疗机构分类深化改革的实施意见》,对国企办医疗机构进行分类改革。优化多元办医格局,开展民营医院信用评级试点工作。

2.大力发展健康服务产业

出台《关于加快推进健康产业发展的实施方案》。持续推进“山西护工”培训就业计划,完成2.5万名护工的培训。推进“无陪护病房”试点工作和规范医疗机构中护工使用管理,拓展护工就业岗位。鼓励发展康复护理、老年护理、家庭护理等适应不同人群需要的护理服务。发展健康体检、咨询等健康服务,引导体检机构提高服务水平,开展连锁经营。推广医疗卫生新模式,支持第三方医学检验、影像、病理、健康体检、消毒供应等服务,引导发展专业的医学检验中心等。鼓励有资质的医学检验机构、医疗服务机构联合互联网企业,发展基因检测、疾病预防等健康服务模式。支持发展第三方医疗服务评价。

3.大力发展健身休闲运动产业

增强体育社会组织的社会服务水平,逐步提高体育社会组织承接政府公共服务职能的能力和水平探索向社会体育组织购买全民健身公共服务管理机制。打造体育活动品牌,通过赛事形成地域、行业人群品牌,打造一地一品、一业一品。积极推动大型赛事落户山西,带动全民健身、竞技体育和体育产业的发展。

4.大力发展医药产业

继续加大技术改造资金对医药工业企业的支持力度,推动企业实施技术改造,提升药品供给能力。构建中药材流通追溯体系,开展后期运维、应用创新管理、宣传、培训、追溯节点奖励、平台功能完善及新增节点企业扩展建设工作。加强中药材标准化示范基地建设,创建省级中药材标准园,示范带动全省建设规范化基地40万亩。实施中药材产业推进行动,强化对贫困户发展中药材产业的精准扶持和服务,发展中药材种植养殖合作社和合作联社,鼓励中药生产企业发挥自身优势,自建或合建中药材种植养殖基地,引导贫困户以多种方式参与中药材生产。

(六)进一步强化健康扶贫

1.强化健康扶贫能力建设

发挥“双组长”领导,“双签约”服务,“双督导”推进,“三保险、三救助”兜底的机制优势,深入开展健康扶贫领域作风建设年活动。继续深入实施健康扶贫“三个一批”行动,实施大病集中救治工程,开展慢病个性化管理服务,提高重病兜底保障水平。依托县乡医疗机构“一体化”改革和“组团式”医疗精准帮扶,带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服务能力全面提升。落实国家《全民健康保障工程规划》,争取中央资金实施健康扶贫工程,支持我省县级医院建设项目。开展贫困县行政村卫生室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为全省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实现辅助器具适配率达到80%。

2.建立健康扶贫保障机制

持续推进“基本医保+大病保险+补充医疗保险”医疗机构一站式结算工作。全面落实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医疗保障帮扶政策,继续完善医疗保障帮扶平台建设,完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数据,继续做好各项扶贫帮扶资金和政策的落实。继续做好补充医疗保险委托商业保险机构经办的招标及管理工作。

3.提升贫困人口健康服务质量

继续开展贫困地区学生营养健康监测。实施“光明扶贫工程”,对建档立卡贫困白内障患者进行免费救治。继续实施贫困地区新生儿疾病筛查等重大公共卫生项目。继续实施贫困地区儿童营养改善项目,广泛普及儿童科学喂养知识,改善贫困地区儿童营养和健康状况。推进农村贫困留守儿童健康教育项目,力争将农村贫困留守儿童健康关爱工作纳入健康扶贫工程,率先在我省10个深度贫困县开展。

(七)进一步创新机制和体系建设

1.深化体制机制改革

深化县乡医疗卫生机构一体化改革。医保总额打包付费落实到位,真正实现“六统一”管理,完善医疗集团运行新机制;开展一体化改革示范县创建活动,全面启动一体化改革成效监测评价工作,推进一体化改革提质增效。

2.深化健康人才体系建设

不断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建立人才培养动态管理机制,持续推进“百千万卫生人才培养工程”。加大省外招才引智力度。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评估和学员招收工作。完成200名全科医生转岗培训任务。组织做好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培养医学生工作,完成2018级270名新生招录及协议签订任务,完成2013级274名毕业生的就业安置工作。在我省相关高职院校继续增设医疗卫生与健康服务专业点,积极对接我省健康产业发展需要,结合高校专业布局,支持有关高校申报一批健康产业相关专业。

推行医疗卫生人才高级职称分类评审。下放职称评审权限,将县级及以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卫生人才高级职称评审权下放到各市。建立“定向评价、定向使用”的基层医疗卫生人才职称制度。

3.深化健康科技创新体系建设

依托我省重点临床三甲医院,围绕我省疾病防控需求,培育省级临床医学研究中心,鼓励与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开展临床科研与成果转移转化合作。围绕我省重大慢性病、常见病和多发病、地方病等领域中急需解决的问题,组织省内医疗科技资源,着力开展关键性技术攻关,积极申报国家相关科技项目。

4.深化健康信息化体系建设 

推进全省人口健康信息平台建设项目。提高国家、省、市、县四级全民健康信息平台互联互通的工作质量和应用水平,县级及以上医疗机构接入覆盖率达80%。制定山西省健康医疗大数据建设规划和实施方案,强化政府主导,充分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加快山西健康医疗大数据项目落地实施。加快推进县乡医疗卫生机构一体化信息化建设与应用。

5.深化健康法治体系建设

加强医疗卫生、食品、药品、环境、体育等健康领域地方立法,严格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推进卫生地方标准工作。

6.深化健康筹资体系建设

支持“136”兴医工程,落实政府投入和保障主体责任,多渠道落实财政投入资金,确保工程顺利实施。支持公立医院改革,落实取消药品加成财政补助政策,保障资金投入,督促指导全省逐步改变对公立医院的财政投入方式,积极探索将财政补助方式由按人头或床位补助逐步变为按项目补助。支持县乡医疗卫生机构一体化改革,积极探索符合医疗集团管理模式的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绩效评价和财政监督管理等。

7.深化国际交流合作体系建设

选派医疗卫生技术研修员赴日研修。选派符合条件的精神卫生人员赴泰国参加“2018年度国际精神卫生会议”和社区精神卫生培训项目(CMH)。做好泰国精神卫生代表团来我省访问的相关工作。

三、进度安排

(一)5月,全面启动2018年行动计划。按照任务分工,各牵头部门实行进度季报制度。省卫生计生委对各项工作进度进行季通报。省有关部门也要建立相应的全省通报机制。

(二)8月,省卫生计生委牵头组织开展联合督查,掌握工作进展情况,总结各地经验,帮助解决问题,将督查结果通报各相关单位,并报送省政府。

(三)12月,省卫生计生委牵头组织联合考核评估,对各市、各相关单位进行任务考核。结合平时工作、平时督查情况,对工作推进不力的,进行通报,并将情况反馈省政府。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继续加大政府扶持力度,健全资金投入机制,把规划纲要任务和2018年行动计划工作纳入财政覆盖范围。省牵头部门要对牵头工作任务进行统筹实施。各市、县政府要落实工作主体责任,抓好任务落实。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把任务落实到部门、岗位、责任人。

(二)强化协调沟通。建立健全联络员会议制度,推进2018年行动计划落实。坚持联络员会议常态化,定期召开联络员会议的基础上,结合各部门提议,及时召开联络员会议专题研究,共同解决工作任务难点问题。

(三)严格督查考核。按照任务要求和年度工作计划,突出重点,建立平时工作、平时督导和年终考核相结合的考评机制。省有关部门要根据工作实际,建立完善考评机制,健全奖惩激励制度,确保年度任务全面完成。

(四)营造良好氛围。进一步加大宣传培训力度,全方位、多形式、多层次、多视觉进行宣传报道,加强对各行业干部职工、基层干部群众的政策宣传和培训工作,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健康山西建设的浓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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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实施《“健康山西2030”规划纲要》2018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8-05-17 11:00:47   作者:本站编辑   来源:  


晋卫发〔2018〕6 号

 

各相关委、办、厅、局,各市卫生计生委:

5 月4 日,省政府同意《实施〈“健康山西2030”规划纲要〉2018 年行动计划》,并由山西省卫生计生委印发。现将全文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贯彻,并制定有效措施,尽快抓紧落实,确保年度任务圆满完成。

 

 

山西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8 年5 月12 日

(此件主动公开)


实施《“健康山西2030”规划纲要》2018 年行动计划


为贯彻落实《“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推进实施《“健康山西2030”规划纲要》,加快健康山西建设步伐,明确2018年工作重点,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省委十一届五次全会、全省经济工作会议和全国卫生计生工作会议精神,落实新时代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全面实施健康山西战略。加快推进普及健康生活、优化健康服务、完善健康保障、建设健康环境、发展健康产业、强化健康扶贫、创新健康体系,继续巩固健康山西建设工作成效,进一步推进健康山西建设,全方位、全周期维护和保障全省人民健康。

二、工作任务

(一)进一步普及健康生活

1.构架大健康教育体系

健全以健康教育专业机构为龙头,以各级医疗卫生计生机构为基础,以专业健康教育机构为平台,以学校、机关、社区、企事业单位健康教育职能部门、基层计生协会为延伸,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大健康教育体系。创建2个国家级、7个省级健康促进县(区)。全省居民健康素养水平达到15%。

广泛开展《“健康山西2030”规划纲要》网上宣传,将相关内容纳入网上宣传日常推送内容,组织黄河新闻网、山西新闻网、山西网络广播电视台等省属重点新闻网站开设专题专栏,集纳重点报道。及时报道规划纲要实施进展,加强正面宣传和典型引导,增强全社会推进健康山西建设的共识,为规划纲要实施营造良好的网上舆论氛围。利用慧众山西网站、微信平台等新媒体长期进行健康知识的传播。深入开展“健康教育基层行动”,组织举办社区、乡村健康科普活动,普及健康生活。

认真开展健康教育,把呼吸道传染病、肠道传染病、流感等常见传染病防控知识作为当前学校卫生防病宣传教育重点,加大健康教育宣传力度。

2.强化塑造健康行为

落实《山西省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方案(2017-2025年)》,到2018年底,70%的县(市、区)至少开展一项“三减三健”专项行动。组建全省精神专科联盟,探索建立省市精神专科医疗机构对新成立的县级精神科门诊的帮扶制度。开展“全省严重精神障碍管理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全省社区戒毒社区康复执行率达80%以上,推行网格化地区实现吸毒人员服务与管理全覆盖。

继续推进戒毒人员心理健康教育,年度心理健康教育课时达到15课时以上,普及率100%。继续办好每周一期的《山西戒毒》专刊。组织好6.26国际禁毒宣传日系列宣传教育活动。推进戒毒康复指导站与戒毒药物维持治疗门诊合二为一,相互配合,充分发挥后续照管作用,实现戒毒措施的无缝对接。

3.提升全民身体素质

大力推进登山(健身)步道、体育公园设施、自行车道设施等群众身边体育设施建设。继续完善、更新城市社区、公园、广场等公共体育设施,为全面建成城市社区“15分钟健身圈”、县城“10分钟健身圈”夯实基础。完成国定贫困县136个行政村体育场地设施建设。重点完善发展基层体育组织,推动全民健身组织“3+X”模式建设。培育和扶持基层体育社会组织,推动体育社团规范化建设。切实落实《山西省推进学校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的实施方案》,积极推进学校体育场馆向学生和社会开放。

加强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建设,培训国家、一、二、三级社会体育指导员8000名。认真抓好省运会青少年各类竞赛项目,以阳光体育运动和冬夏令营活动为重点,扎实开展各类青少年体育运动。推动学校体育竞赛和阳光体育活动的开展,积极组织各项学生体育竞赛及培训,切实保障青少年学生参加体育运动的权利,有效提升学生体质健康水平。

扎实开展国民体质监测和科学健身指导工作,为省全民健身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提供体质监测服务,并有针对性地开具运动处方,提高科学健身水平。通过广播、电视、互联网、移动信息网络等平台,以全民健身活动赛事为抓手,大力宣传“每天锻炼一小时、健康工作50年、幸福生活一辈子”的生活理念。

(二)进一步优化健康服务

1.不断促进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均等化

继续加强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不断完善慢性病防治工作机制,努力推动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维护冷链运转,保障疫苗储运安全。规范疫苗使用管理,实现疫苗使用环节全程可追溯。扎实做好扩大免疫规划疫苗接种服务,接种率保持在90%以上。实施疯牛病、痒病的监测,第三季度完成采样送中国动物卫生与流行病学中心检测。实施畜间布病强制免疫、监测,实施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控、监测,第二、三季度完成强制免疫、第三季度完成上半年的监测任务。监督指导各监狱监内医院(卫生所)切实开展疾病防治和疫情防控,做好重大疫情监测,每季度进行一次传染病巡查巡诊,积极部署落实“爱国卫生月”活动。

切实落实我省2018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财政补助。开展以《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为基础的培训,加强宣传,提高居民知晓率。完善项目监测机制,建立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到位及项目进展情况报告制度,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和服务效率。落实国家《全民健康保障工程规划》,争取中央资金实施公共卫生服务能力提升工程。继续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标准由人均50元提高到人均55元,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补助标准由人均450元提高到490元。积极落实地方配套资金,及时下达中央和省级补助资金。

深入开展流动人口卫生计生均等化服务示范县(市、区)创建活动,积极培育流动人口健康促进场所和健康家庭,广泛开展以“把健康带回家”为主题的流动人口卫生计生宣传活动、“新市民健康城市行”活动和关怀关爱专项行动,深化农村留守儿童健康关爱工作,推进流动人口卫生计生信息共享平台建设试点工作和流动人口社会融合示范试点工作。

2.不断提升医疗卫生服务质量

推进落实《山西省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2016-2020年)》。加强健康扶贫、妇幼健康、公共卫生服务、疑难病症诊治、中医药传承创新、人口健康信息化等工程建设。继续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不断推进其向贫困地区倾斜,力争国家下达项目年底前实现开工建设。加强疾控机构规范化建设,推动省疾控机构项目落地,推进省职业病防治院项目实施。

深化医疗联合体建设,实施长期对口支援战略,探索精准医疗扶贫,有效带动优质医疗资源下沉。推广优质护理服务,改革护理服务模式,建立长效推进机制。提升基层护理能力,对基层医疗机构护士实施拓展培训计划。大力推进医联体内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和同级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工作。积极利用移动互联网提供在线预约诊疗、候诊提醒、划价缴费、诊疗报告查询等便捷服务。引导医疗机构面向中小城市和农村地区开展基层检查、上级诊断等远程医疗服务。启动实施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进一步健全完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政策,以完善重点人群“菜单式”服务内容为抓手,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绩效评价,规范服务内容,提升服务质量。开展“5.19世界家庭医生日系列宣传活动”,有效提升群众对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知晓率。

进一步完善医院评审评价体系,推进医院评审评价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深入开展临床路径管理,开展日间手术试点、探索DRGs模式等,提高医疗管理的规范化、精细化水平。强化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分类、分级管理,促进医学科学发展和医疗技术进步。强化医疗质量控制体系建设,建立健全省、市两级医疗质量控制组织,构建覆盖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的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体系。进一步规范医院感染管理,有效预防和控制医院感染。

3.不断强化中医药体系建设

开展中医药法宣传、培训工作。中医诊所实行备案制管理,开展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工作。深入推进“十三五”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行动计划,建设好120个基层中医馆。建设好1个国医大师、3个全国名中医、11个基层名中医传承工作室。加强省级中医康复示范中心建设。举办中医药健康文化知识大赛。落实国家《全民健康保障工程规划》,争取中央资金实施中医药传承能力提升工程。

4.不断加强重点人群健康服务

为全省28万怀孕妇女提供免费产前筛查和诊断服务。继续开展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两癌筛查项目。实施好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项目。落实国家《全民健康保障工程规划》,争取中央资金实施妇幼健康保障工程。加快完成“一区两片”养老产业发展布局规划。首先启动实施忻州康养示范园区项目建设。65岁老年人健康管理率达到68%。

实施4万名残疾预防重点干预和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项目。为2000名0-6岁初筛阳性儿童提供残疾复筛和诊断服务,为3.3万名疑似残疾人提供残疾评定服务,为5000名残疾儿童提供抢救性康复服务。继续开展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为有需求的残疾儿童和持证残疾人提供基本康复服务,全省康复服务率达到75%。

(三)进一步完善全民健康保障

1.建立健全医保体系

重点推进总额预算管理下的按病种付费工作,所有二级及以上公立医院都应选取一定数量的病种实施按病种付费。在实现医疗机构县乡一体化改革“六统一”到位的县,全面开展医保总额打包付费。在条件成熟的医疗机构,逐步推行日间手术、中医药医保付费、DRGs付费等试点改革。加快面向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卡的发放,完善跨省异地就医管理办法。进一步简化和规范转诊备案程序,继续扩大跨省异地就医覆盖人群,将所有异地安置人员、符合转诊条件的异地就医人员全部纳入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范围。

继续做好商业健康保险和个人税优政策推广工作。组织保险公司积极参与长期护理保险。

2.建立健全药品供应体系

推进实施县域医疗集团药品“五统一”采购,探索建立县域药品供应保障新机制。公立医院药品实施阳光分类采购和“两票制”,进一步规范公立医院药品采购行为。落实通过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药品优先采购政策。完善短缺药品监测预警和清单管理制度,保障短缺药品供应。取消医用耗材加成,调整医疗服务价格。

(四)进一步营造良好健康环境

1.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

调整爱卫组织机构,建立爱卫会成员单位联席会制度。印发《山西省2018年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实施方案》。进一步规范以各级疾控为主体的病媒生物监测网络,实行对病媒生物孳生地的监测和防制。推进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建设改造,提高全省卫生厕所覆盖率。农村地质灾害治理搬迁工程同步建设无害化卫生厕所。异地扶贫搬迁等农民安居工程,有条件的要同步建设无害化卫生厕所。因地制宜建立符合农村实际、方式不同的农村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处理体系。推进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重点整治“垃圾山”、“垃圾围村”等问题。推进3个国家级示范县和18个省级试点县的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启动农村垃圾治理验收。落实《山西省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十三五”规划》,推进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四率”进一步提升。继续指导全省广播电视机构做好宣传工作,为全省爱国卫生工作营造更加良好的氛围。

推进卫生城镇创建工作。围绕健康城市健康村镇建设规划,制定符合实际的健康城镇建设标准,对各试点落实健康城镇建设工作建档立卡,完善健康城镇评价指标体系。建立健康城镇建设专家团队。探索推动打造一批工作突出、效果明显的健康城镇,以现场会和观摩会的形式向全省推广。

2.加强健康环境治理

实现全省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持续下降,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和大气污染物总量减排完成国家下达的任务,重污染天气明显减少,全省环境空气质量逐步改善。强化散煤治理。严控“散乱污”企业死灰复燃。全面推进工业企业综合整治。强化重点时段污染管控。持续推进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规范化建设。继续推动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技术应用试点项目的开展。持续推进排污许可制度改革。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农产品调查)工作。

3.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

组织制定并实施《2018年山西省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方案》。食源性疾病县乡村一体化试点扩展到100%的县(市、区),食品污染物及有害因素监测继续覆盖所有县(市、区)。对全省所有食品品种和获证在产生产企业实施全覆盖抽验。以监管信息化为基础,指导督促规模以上生产企业、高风险品种生产企业、大型流通连锁企业、大型餐饮单位、中央厨房、大中专院校食堂建立快捷的追溯体系。持续推进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和示范县创建活动,加快第二批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推动运城市通过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中期评估。继续组织在全省开展农药、兽用抗菌药、瘦肉精,畜禽屠宰、农资打假等为主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加大日常巡查检查力度,抓好源头监管,着力解决农兽药残留超标问题,严厉打击非法添加等违法违规行为。

重点对不良反应多、临床用量大、安全风险高的药品开展监督性抽验,全年完成6500批次的抽检任务。持续加大食品药品重点品种、区域、单位、行为的整治力度。加快建立食品药品安全信用信息数据库,开展信用等级评价,落实‘黑名单’制度,开展联合惩戒。加快建设全省食品药品监测预警数据中心,推进数据共享平台建设,推动实现食品药品安全数据分析和风险预警。

4.加强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管理

以安全生产月和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为契机,采取形式多样的宣传方式,努力营造社会各界关注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的良好氛围。开展汽车制造和铅蓄电池生产行业尘毒危害治理工作,督促企业对防尘防毒设施进行科学设计与改造。强化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核查工作。实施推动水泥行业淘汰落后产能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执法专项行动,促进水泥企业包装、装车环节的粉尘危害浓度达到国家标准要求。认真组织以尘肺病防治及职工职业健康档案建立为重点的“安康杯”互查活动。开展职业健康执法年活动,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2018年底,职业病危害严重的行业领域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率达到85%以上,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率达到75%以上,劳动者在岗期间的职业健康检查率达到75%以上。职业病危害严重的行业领域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健康管理人员的职业健康培训率分别达到80%以上。

5.加强公共安全体系建设

开展全省道路交通安全目标责任考核,进行道路交通事故多发路段排查。对五类重点车辆进行摸底排查。以“平安车船”、“平安工地”等为重点,继续推进“平安交通”建设。加强“两客一危”重点营运车辆,急弯陡坡、临崖临水、隧道入口高风险路段,交通工程建设和“两湖十库一线”通航水域等重点领域的安全监管。不断推进交通运输领域危险有害因素辨识标准、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办法的制定以及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建设,积极构建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重点推行煤矿分类监管工作。围绕“达标创建、考核定级、动态监管”,持续做好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推进建立煤矿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一体化监管执法体制。加强煤矿职业健康“三同时”事中事后监管。

继续深入贯彻实施《质量发展纲要》,推进建设质量强省,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积极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和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不断加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做好省内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查检验工作。加强相关领域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建设,建立健全健康山西标准体系,制定相关山西省地方标准,加强对国家、行业标准的宣传培训。

开展国家和省级卫生应急综合示范县(市、区)规范化建设“回头看”活动,实施省、市、县三级卫生应急工作规范化建设。实施新一轮卫生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制定《山西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级别判定工作流程》、《山西省较大、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判定参考标准》,规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分级判定和信息报送工作。制订《山西省卫生应急队伍应急响应行动指南》。制定《山西省卫生应急队伍装备参考目录》。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应对H7N9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决策部署,分类指导全省强化新流行季H7N9应对工作。

推进我省航空口岸核心能力动态监管工作,按照要求完成太原机场口岸核心能力复核验收迎检工作,推进大同、运城临时口岸核心能力建设。加强国际旅行卫生保健中心在口岸传染病监测、卫生处理、卫生监督技术支撑方面的实验室建设,强化其对口岸执法的技术支撑作用。合理布局我省国际旅行卫生保健中心,在晋北朔州、晋南运城筹建国际旅行卫生保健分中心。继续开展太原航空口岸病媒生物本底调查和输入性调查工作,加强鼠类的监测与防控。在大同、运城航空口岸规范开展口岸卫生许可及卫生监督工作。

深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重点开展社会办医、专科医疗、企业医院的监督检查,监督覆盖率100%。整治非法医疗美容。强化学校卫生、生活饮用水卫生等监督检查,寄宿制学校监督覆盖率100%;设计日供水百吨以上供水单位监督覆盖或巡查覆盖率100%。

(五)进一步发展健康产业

1.大力发展多元化办医

出台《关于社会力量提供多层次多样化医疗服务的实施方案》。出台《关于山西省国有企业办教育、医疗机构分类深化改革的实施意见》,对国企办医疗机构进行分类改革。优化多元办医格局,开展民营医院信用评级试点工作。

2.大力发展健康服务产业

出台《关于加快推进健康产业发展的实施方案》。持续推进“山西护工”培训就业计划,完成2.5万名护工的培训。推进“无陪护病房”试点工作和规范医疗机构中护工使用管理,拓展护工就业岗位。鼓励发展康复护理、老年护理、家庭护理等适应不同人群需要的护理服务。发展健康体检、咨询等健康服务,引导体检机构提高服务水平,开展连锁经营。推广医疗卫生新模式,支持第三方医学检验、影像、病理、健康体检、消毒供应等服务,引导发展专业的医学检验中心等。鼓励有资质的医学检验机构、医疗服务机构联合互联网企业,发展基因检测、疾病预防等健康服务模式。支持发展第三方医疗服务评价。

3.大力发展健身休闲运动产业

增强体育社会组织的社会服务水平,逐步提高体育社会组织承接政府公共服务职能的能力和水平探索向社会体育组织购买全民健身公共服务管理机制。打造体育活动品牌,通过赛事形成地域、行业人群品牌,打造一地一品、一业一品。积极推动大型赛事落户山西,带动全民健身、竞技体育和体育产业的发展。

4.大力发展医药产业

继续加大技术改造资金对医药工业企业的支持力度,推动企业实施技术改造,提升药品供给能力。构建中药材流通追溯体系,开展后期运维、应用创新管理、宣传、培训、追溯节点奖励、平台功能完善及新增节点企业扩展建设工作。加强中药材标准化示范基地建设,创建省级中药材标准园,示范带动全省建设规范化基地40万亩。实施中药材产业推进行动,强化对贫困户发展中药材产业的精准扶持和服务,发展中药材种植养殖合作社和合作联社,鼓励中药生产企业发挥自身优势,自建或合建中药材种植养殖基地,引导贫困户以多种方式参与中药材生产。

(六)进一步强化健康扶贫

1.强化健康扶贫能力建设

发挥“双组长”领导,“双签约”服务,“双督导”推进,“三保险、三救助”兜底的机制优势,深入开展健康扶贫领域作风建设年活动。继续深入实施健康扶贫“三个一批”行动,实施大病集中救治工程,开展慢病个性化管理服务,提高重病兜底保障水平。依托县乡医疗机构“一体化”改革和“组团式”医疗精准帮扶,带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服务能力全面提升。落实国家《全民健康保障工程规划》,争取中央资金实施健康扶贫工程,支持我省县级医院建设项目。开展贫困县行政村卫生室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为全省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实现辅助器具适配率达到80%。

2.建立健康扶贫保障机制

持续推进“基本医保+大病保险+补充医疗保险”医疗机构一站式结算工作。全面落实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医疗保障帮扶政策,继续完善医疗保障帮扶平台建设,完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数据,继续做好各项扶贫帮扶资金和政策的落实。继续做好补充医疗保险委托商业保险机构经办的招标及管理工作。

3.提升贫困人口健康服务质量

继续开展贫困地区学生营养健康监测。实施“光明扶贫工程”,对建档立卡贫困白内障患者进行免费救治。继续实施贫困地区新生儿疾病筛查等重大公共卫生项目。继续实施贫困地区儿童营养改善项目,广泛普及儿童科学喂养知识,改善贫困地区儿童营养和健康状况。推进农村贫困留守儿童健康教育项目,力争将农村贫困留守儿童健康关爱工作纳入健康扶贫工程,率先在我省10个深度贫困县开展。

(七)进一步创新机制和体系建设

1.深化体制机制改革

深化县乡医疗卫生机构一体化改革。医保总额打包付费落实到位,真正实现“六统一”管理,完善医疗集团运行新机制;开展一体化改革示范县创建活动,全面启动一体化改革成效监测评价工作,推进一体化改革提质增效。

2.深化健康人才体系建设

不断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建立人才培养动态管理机制,持续推进“百千万卫生人才培养工程”。加大省外招才引智力度。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评估和学员招收工作。完成200名全科医生转岗培训任务。组织做好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培养医学生工作,完成2018级270名新生招录及协议签订任务,完成2013级274名毕业生的就业安置工作。在我省相关高职院校继续增设医疗卫生与健康服务专业点,积极对接我省健康产业发展需要,结合高校专业布局,支持有关高校申报一批健康产业相关专业。

推行医疗卫生人才高级职称分类评审。下放职称评审权限,将县级及以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卫生人才高级职称评审权下放到各市。建立“定向评价、定向使用”的基层医疗卫生人才职称制度。

3.深化健康科技创新体系建设

依托我省重点临床三甲医院,围绕我省疾病防控需求,培育省级临床医学研究中心,鼓励与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开展临床科研与成果转移转化合作。围绕我省重大慢性病、常见病和多发病、地方病等领域中急需解决的问题,组织省内医疗科技资源,着力开展关键性技术攻关,积极申报国家相关科技项目。

4.深化健康信息化体系建设 

推进全省人口健康信息平台建设项目。提高国家、省、市、县四级全民健康信息平台互联互通的工作质量和应用水平,县级及以上医疗机构接入覆盖率达80%。制定山西省健康医疗大数据建设规划和实施方案,强化政府主导,充分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加快山西健康医疗大数据项目落地实施。加快推进县乡医疗卫生机构一体化信息化建设与应用。

5.深化健康法治体系建设

加强医疗卫生、食品、药品、环境、体育等健康领域地方立法,严格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推进卫生地方标准工作。

6.深化健康筹资体系建设

支持“136”兴医工程,落实政府投入和保障主体责任,多渠道落实财政投入资金,确保工程顺利实施。支持公立医院改革,落实取消药品加成财政补助政策,保障资金投入,督促指导全省逐步改变对公立医院的财政投入方式,积极探索将财政补助方式由按人头或床位补助逐步变为按项目补助。支持县乡医疗卫生机构一体化改革,积极探索符合医疗集团管理模式的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绩效评价和财政监督管理等。

7.深化国际交流合作体系建设

选派医疗卫生技术研修员赴日研修。选派符合条件的精神卫生人员赴泰国参加“2018年度国际精神卫生会议”和社区精神卫生培训项目(CMH)。做好泰国精神卫生代表团来我省访问的相关工作。

三、进度安排

(一)5月,全面启动2018年行动计划。按照任务分工,各牵头部门实行进度季报制度。省卫生计生委对各项工作进度进行季通报。省有关部门也要建立相应的全省通报机制。

(二)8月,省卫生计生委牵头组织开展联合督查,掌握工作进展情况,总结各地经验,帮助解决问题,将督查结果通报各相关单位,并报送省政府。

(三)12月,省卫生计生委牵头组织联合考核评估,对各市、各相关单位进行任务考核。结合平时工作、平时督查情况,对工作推进不力的,进行通报,并将情况反馈省政府。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继续加大政府扶持力度,健全资金投入机制,把规划纲要任务和2018年行动计划工作纳入财政覆盖范围。省牵头部门要对牵头工作任务进行统筹实施。各市、县政府要落实工作主体责任,抓好任务落实。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把任务落实到部门、岗位、责任人。

(二)强化协调沟通。建立健全联络员会议制度,推进2018年行动计划落实。坚持联络员会议常态化,定期召开联络员会议的基础上,结合各部门提议,及时召开联络员会议专题研究,共同解决工作任务难点问题。

(三)严格督查考核。按照任务要求和年度工作计划,突出重点,建立平时工作、平时督导和年终考核相结合的考评机制。省有关部门要根据工作实际,建立完善考评机制,健全奖惩激励制度,确保年度任务全面完成。

(四)营造良好氛围。进一步加大宣传培训力度,全方位、多形式、多层次、多视觉进行宣传报道,加强对各行业干部职工、基层干部群众的政策宣传和培训工作,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健康山西建设的浓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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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